注意!肇庆限制黑烟车上路全天24小时禁止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7月1日起开始处罚罚200元,记3分
(ps: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限制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
为加大黑烟车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依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全省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令2020年第1号)规定,我市依法划定禁止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车辆行驶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和区域自印发之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黑烟车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本通告所称黑烟车是指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或者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的机动车。
二、监管措施车辆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用现场检查检测或专门设备抓拍黑烟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本通告实施后设定1个月的限行措施过渡期,对在过渡期内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批评教育,暂不实施处罚。过渡期届满后,违反本通告交通禁令标志指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200元罚款,同时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记3分的处理。
三、限行标志牌黑烟车限行标志牌主标为国家规定的“禁止机动车通行”禁令标志,下面辅以“黑烟车”等文字(式样见下图)。
四、实施时间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肇庆市人民政府2020年6月1日
肇庆为什么要限制黑烟车上路?
黑烟车危害有多大?看完下面这个政策解读你就懂了~
Q:一、什么是黑烟车?
A:黑烟车是指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或者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的机动车。
Q:二、为什么要依法划定禁止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车辆行驶的区域?
A:(1)今年年初,我省出台了《关于全省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要求各地要加大柴油车整治,依法划定禁止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车辆行驶的区域,加强用车大户管理,基本消灭黑烟车。
(2)我市自2018年12月开始,先后二期共建成7套黑烟车智能识别系统,其中第一期安设于端州区G321国道三榕港路段的抓拍设备,自2018年12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以来共抓拍到黑烟车1364辆次;其余6套黑烟车智能识别系统分布于高要区和鼎湖区,自2019年11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至2020年2月共抓拍到黑烟车278辆次。因此,加强对黑烟车管控是很有必要的。
(3)根据第三方研究机构对我市大气污染源解析,2019年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源占比已上升到首位,根据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统计数据,“黑烟车”“柴油货车”“重型运输车辆”等高排放机动车的废气污染物排放贡献量远高于轻型汽油车,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和城市形象。
(4)限行区的划定可大大降低黑烟车排气污染对城区的污染,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助力打造宜居宜商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Q:三、行政管理部门将用什么样的方法监管“黑烟车”上路行驶。
A:(1)车辆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现场检查检测或专门抓拍黑烟设备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本通告实施后设定一个月的限行措施过渡期,对在过渡期内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批评教育,暂不实施处罚。过渡期届满后,违反本通告交通禁令标志指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200元罚款;同时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记3分的处理。
(2)黑烟车智能识别系统可抓取到车辆排放黑烟时段的视频、相片、车牌号及其尾气林格曼烟度等相关信息,形成固定证据链,可供查证。目前我市共建成4套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和7套黑烟车智能识别系统,并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相关检测管控手段较为成熟,既能解决现阶段上路执法人力物力投入大、费效比低等问题,还能利用高科技手段逐步实现多点位、全覆盖对“黑烟车”进行有效管控。
目前,我市黑烟抓拍点位位于:1、端州区321国道蓝带附近;2、高要区世纪大道;3、鼎湖区321国道枫湾桥;4、高要区南兴三路;5、鼎湖区鼎湖大道;6、高要区紫云大道;7、高要区府前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