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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第十五中学

2017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几项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6〕13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石家庄市第十五中学2017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一)自主招生计划人数:30人。

(二)自主招生范围:长安区、裕华区、新华区、桥西区、高新区初三应届毕业生。

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一)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

(二)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品行端正,对体育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并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具有明显的文体潜质或才能。

(三)所有参加自主招生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中考。

三、自主招生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3日—6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1.区域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sjy.net.cn/)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或到石家庄市第十五中学(石家庄市槐北路120号)教育处直接报名。

2.自主招生学生通过网络报名后,将“自主招生报名表”打印一份,6月24日下午17:00之前将“自主招生报名表”和初中学段参加区级以上各类文体竞技比赛的成绩证书、获奖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复印件留学校备查)、对于综合素质或特长突出的学生可提供校长(学校)推荐信作为佐证材料,交至我校教育处。

(三)资格认定

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学生不允许兼报其他自主招生学校,一经查实报两所以上(含两所)试点学校的学生将取消自主招生资格。报名结束后,我校根据报名信息,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定,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与拟入围名单1∶3的比例确定人数,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到我校领取自主招生测试准考证,进入测试环节。

四、测试和特长评定

(一)时间:2017年6月27日

上午9:00—11:00进行文化类测试(数学和语文两科)

下午14:30—17:30进行特长评定及面试

(二)测试内容:

文化类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察,重点考察学生综合运用学科知识的能力。

体育特长生测试项目限定在排球、田径、乒乓球和羽毛球等四项。测试过程须全程录像,影像资料由我校密封保存一年备查。体育特长生测试标准参照国家二级运动员及考生所获相应比赛项目标准,并根据项目特点进行选择性测试。

(三)分值分配:综合测试200分(数学100分,语文100分),体育技能与特长评定及面试100分,共计300分。

五、自主招生选拔和录取

(一)根据学生综合测试和特长评定成绩,于2017年6月29日上午12:00之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通过15中网站和学校公告栏公布公示。

(二)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于2017年6月29日下午17:00之前向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于2017年6月30日之前予以回复。

(三)2017年7月2日上午,自主招生拟录取学生及家长与我校签署自主招生志愿书。

(四)中考成绩公布后,我校自主招生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在中招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或石家庄市第十五中学高中自主招生体育特长评定合格前提下,中考总分达到本校二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50%以上者,我校予以自主招生择优正式录取,签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报到手续。

所有自主招生预录取的特长生,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自主招生已录取的考生,不需填报其他学校志愿,享受我校统招生待遇。

(五)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中考填报志愿前到我校报到,我校为其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并享受统招生待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需再填报中考志愿。

(六)我校将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名单(含考生姓名、初中毕业学校、身份证号、中考考生号等)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

六、自主招生资助与奖励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学生享受高中助学金资助。  

七、自主招生培养方式

对于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学校为每个学生设置专业学习和文化学习两套跟踪档案,定期组织老师和专家进行分析和研究,确保学生专业知识和文化知识协调、持续发展。

八、自主招生日程安排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陈永志校长担任,副主任由焦艳丽副校长、裴春雪副校长担任,委员由教育处主任张立芳、教务处主任王毅、教育处副主任王真、副主任范艳慧、教务处副主任赵明、体育教师代表组成。招生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二)制度保障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监督委员会,由党总支书记张英会任主任,建立并完善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定诚信协议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三)咨询服务

地址:石家庄市槐北路120号邮编:050021

网址:sjz15z.com

联系方式:0311—85283086、85283961

联系人:张老师  王老师  范老师

本方案由石家庄市第十五中学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17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7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一)自主招生计划人数:55人(招生总数的10%)

(二)招生类别:中加国际班

(三)自主招生范围:市内五区(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初三应届毕业生。

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一)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

(二)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品学兼优,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对英语学习具有浓厚的兴趣,并有出国留学意愿;

(三)所有参加自主招生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中考。

三、自主招生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3日—6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1.区域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sjy.net.cn/)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或登录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www.hbsdfz.net),点击链接“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2.自主招生学生通过网络报名后,将“自主招生报名表”打印一份,并亲笔签字,于6月24日下午17:30之前将“自主招生报名表”交到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外事办。

(三)资格认定

报名结束后我校自主招生专家评审组根据报名信息,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定,按照自招生计划数确定拟入围名单,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到我校领取测试准考证,进入测试环节。

四、综合测试

(一)测试时间:2017年6月27日

(二)测试形式:笔试、面试

笔试:英语、语文(上午8:00—10:00)

面试:英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之后)

五、自主招生选拔和录取

(一)根据学生笔试、面试情况评定成绩,于6月29日上午12:00之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通过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和学校公告栏公布公示。

(二)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于6月29日下午17:00之前向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于6月30日之前予以回复。

(三)7月2日上午,自主招生拟录取学生及家长与我校签署自主招生志愿书。

(四)中考成绩公布后,自主招生拟录取学生中考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可确定正式录取。

(五)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需填报中考志愿,直接到我校办理入学相关手续,与中加班其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我校将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

六、自主招生培养方式

对于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学校将为其建立中、加方双学籍档案;为每个学生设置中方和加方学习课程,制定出符合国家规定、符合我校校情、符合学生利益的“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中加班课程规划”,并帮助学生针对自己的情况做出学业规划选择自己的课程;利用加方多层次,多角度,过程与结果并重的评价的方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定期组织中、加方教师和专家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确保学生协调、持续发展,为他们的海外留学教育做好学术准备。

七、组织与监督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邀请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社会监督员全程监督。

公示网址:www.hbsdfz.net

咨询电话:0311—89912339、89912907

未尽事宜,解释权在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自主招生领导小组

石家庄市第六中学

2017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几项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6〕13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石家庄市第六中学办学之艺术特色,特制定石家庄市第六中学高中自主招生改革工作方案如下:

一、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一)自主招生人数:60人。

(二)自主招生范围:80%的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应届初三毕业生,20%的其他县(市)、区应届初三毕业生。

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一)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

(二)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品学兼优,或对美术、音乐、书法等某一学科或领域有强烈的学习兴趣和爱好,且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

(三)所有参加自主招生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中考。

三、自主招生选拔和录取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自愿报考石家庄市第六中学。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3日—24日。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6月24日。

报名方式:

1.考生自主报考;

2.石家庄市第六中学艺术生源基地校校长实名推荐报考。

具体报考办法:

1.考生自主报考办法。

(1)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sjy.net.

cn/)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报名。

(2)登陆石家庄市第六中学网站(http://www.sjz6z.com)进入招考信息模块,点击“石家庄六中2017年高中自主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3)拨打石家庄市第六中学自主招生报考热线电话(0311—89653901)咨询。

(4)直接到石家庄市第六中学(裕华西路27号,裕华西路与中华南大街交口西行400米路北)艺术教育处咨询。

所有报考石家庄市第六中学自主招生的考生需在6月24日携带《石家庄市2017年高中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各级各类获奖证书(含考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成绩记录的《学生手册》或《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音乐类考生还可以提供比赛的视频资料或图片等到石家庄市第六中学艺教处审核资料,经石家庄市第六中学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将按照石家庄市第六中学2017年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拟入围名单。

2.石家庄市第六中学艺术生源基地校校长实名推荐报考。

凡属石家庄市第六中学艺术生源基地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有资格通过所在校校长实名推荐报考(推荐报考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料审核),推荐名额由石家庄市第六中学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与相应学校校长协商确定。

凡报考石家庄市第六中学自主招生的考生均不得同时兼报其他任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学校,若同时报考两所以上(含两所)试点学校的考生,一经查实,石家庄市教育局将取消其参加自主招生的报考资格。

(二)文化测试与特长评定

石家庄市第六中学高中自主招生测试委员会,负责自主招生文化测试与特长评定工作。

1.文化测试

经石家庄市第六中学审核后入围的考生,由石家庄市第六中学统一发放准考证,考生携带中考准考证和石家庄市第六中学统

一发放的准考证(两证)参加自主招生测试。

测试时间:2017年6月27日上午9:00—11:00。

测试内容:数学(满分100分)、英语(满分100分)。重点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全面考察学生学科素养、创新思维能力、对社会的责任感和心理素质等,考察范围不限初中课程标准范围,但不涉及初中奥数等任何与奥赛有关的内容。

2.特长评定

艺术特长评定(满分80分)及面试(满分20分)同时进行,侧重考评专业兴趣及潜质、专业技能、专业素养等。

评定及面试时间:2017年6月27日下午14:30—18:00。

美术、书法和音乐考生均须参加石家庄市第六中学高中自主招生测试委员会组织的艺术特长评定及面试。美术、书法考生需向石家庄市第六中学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供本人作品1—2幅,音乐考生需参加主项测试(器乐考生除钢琴外,乐器自备;舞蹈考生自带伴奏;声乐考生不需伴奏)。

(三)自主招生录取

石家庄市第六中学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测试、面试等情况,于2017年6月29日上午12:00之前,按照石家庄市第六中学2017年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石家庄市第六中学网站、电话或短信告知、学校公告栏等方式公布,并于6月29日、30日、7月1日三天内进行公示。

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于6月29日下午17:00之前向

石家庄市第六中学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石家庄市第六中学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将于6月30日之前予以回复。

录取办法:

7月2日前,石家庄市第六中学高中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提名的考生及家长要与石家庄市第六中学签署《石家庄市第六中学2017年高中自主招生志愿书》。

中考成绩公布后,与石家庄市第六中学签署《石家庄市第六中学2017年高中自主招生志愿书》的考生的中考成绩,艺术特长生在中招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或石家庄市第六中学高中自主招生艺术特长评定合格前提下,中考总分高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普通高中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调30分,石家庄市第六中学按高中自主招生计划人数择优正式录取,由石家庄市第六中学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且不需填报石家庄市中考统招志愿。凡是签署了《石家庄市第六中学2017年高中自主招生志愿书》的考生应严格遵守并履行相关内容,如不能严格履行,按要求上报市教育局,若影响考生后续录取,责任与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应在中考填报统招志愿前到石家庄市第六中学报到,办理相关入学手续。石家庄市第六中学将正式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后,享受统招生同等待遇。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

石家庄市第六中学专门成立以校长王宪军为主任的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石家庄市第六中学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总体谋划、协调推进、督导评估。招生工作由石家庄市第六中学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分工负责,重大问题由集体研究决定。

石家庄市第六中学专门成立以主管副校长李寅菊、刘红军为主任的高中自主招生测试委员会,在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自主招生文化测试与特长评定工作。

(二)健全制度保障

建立《石家庄市第六中学关于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公示制度》《石家庄市第六中学关于高中自主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石家庄市第六中学关于高中自主招生工作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原始材料保留,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加强监督检查

石家庄市第六中学高中自主招生报考、测试、面试等工作环节均不收取考生及家长任何费用。

石家庄市第六中学所有参与石家庄市第六中学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人员均须签订《石家庄市第六中学高中自主招生工作诚信责任书》,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邀请桥西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桥西区教育局督导室、社会监督员等参加监督检查组,全程监督。并及时受理考生、家长及社会的举报,确保石家庄市第六中学2017年高中自主招生工作万无一失。

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

2017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几项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6〕13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2017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一)自主招生计划人数:21人。

(二)自主招生范围: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初三应届艺术类毕业生(书法生)。

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一)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

(二)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品学兼优,对书法专业学习具有浓厚的兴趣,且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

(三)所有参加自主招生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中考。

三、自主招生选拔和录取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3日—24日

2.报名方式: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sjy.

net.cn/)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并自行下载打印,于6月24日下午5:30之前将纸质“自主招生报名表”一份、中考准考证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书法作品一幅,交至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教育处。

(二)资格审查

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中成立评审小组,评审组对报名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初审合格名单,结果于6月26日在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网站公布。初审合格者可通过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服务平台(https://www.zzzs.edu123.net/)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特长评定及面试

1.文化测试

考试科目:数学(满分100分)、英语(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6月27日上午9:00—11:00

注重基础知识考察,重点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全面考察学生学科素养。考察范围不限初中课程标准范围,但不涉及初中奥数等任何与奥赛有关的内容。

2.特长评定及面试

时间:6月27日下午14:00—17:00

6月28日上午8:30—11:30

特长评定及面试同时进行(满分100分)。特长评定及面试侧重考评专业兴趣及潜质、专业技能、专业素养等。

考生需自带书写工具参加特长评定。

(四)确定名单及公示

时间:6月29日至7月1日

根据“文化测试”和“特长评定及面试”综合表现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拟录取的学生名单将于6月29日起在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网站公示三天。

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于6月29日下午17:00前向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在6月30日前予以回复。

(五)录取

7月2日,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与拟录取学生及家长签署自主招生志愿协议书。

中考成绩公布后,自主招生拟录取学生中考成绩须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特长生在中招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前提下,中考总分最低控制线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以上给予录取,被录取学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

学校将正式录取学生名单上报石家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

(六)报到

7月3日,被录取的学生携带有关证件到石家庄市第十三中

学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四、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小组,招生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监督检查

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执行“阳光招生”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选拔程序和纪律要求,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咨询服务

联系电话:68137116、68137118、68137377

学校网址:www.sjz13.com(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

附:学校地址

1.驾车路线一:高营大街(谈固北大街)与北二环交口北行1000米,沿御城路西行200米至启明街南行。

2.驾车路线二:建华大街与北二环交口北行第2个红绿灯右拐,沿御城路东行1300至启明街南行。

3.公交直达:乘坐82路公交车在“十三中东站”下车西行;乘坐89路公交车在“十三中站”下车南行。

未尽事宜请及时查看学校网站或致电咨询。

本方案由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自主招生日程安排


石家庄市第二十中学

2017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几项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6〕13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石家庄市第二十中学2017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一)自主招生计划人数:80人。

(二)自主招生范围:90%的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初三毕业生,10%的其他县(市)、区初三毕业生。

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一)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不少于3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

(二)报名的考生要对健美操专业学习具有浓厚的兴趣,并有一定的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

(三)所有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中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3日—6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sjy.net.cn/)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并自行下载打印,于6月23日至24日将纸质报名表和本人中考准考证及获奖、体育特长等相关材料,递交至石家庄市第二十中学教育处。

(三)资格认定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报名信息,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定,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与拟入围名单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评定测试资格,于2017年6月25日至26日公布初审结果,考生可登陆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查询。

四、专业评定测试

(一)测试时间

2017年6月27日全天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二)测试项目

仰卧起坐、俯卧撑、团身跳、柔韧、协调。

(三)分值分配

测试项目每项20分,共计100分。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石家庄市二十中学自主招生准考证(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自行打印)。

2.参加专业评定测试的考生需穿着便于运动的服装和运动鞋。

五、招生录取

(一)根据学生专业评定测试的成绩,于6月29日上午12:00之前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将拟录取学生名单通过二十中学微信公众号和学校公告栏公示。

(二)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于6月29日下午17:00之前向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于6月30日之前予以回复。

(三)7月2日中考成绩公布后,自主招生拟录取学生的中考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育特长生中考总分最低控制线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50%)者,我校予以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签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报到手续。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自主招生已录取的考生,不需填报其他学校志愿,享受我校统招生待遇。

六、自主招生资助与奖励

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享受高中助学金资助。

七、自主招生培养方式

对于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学校为每个学生设置专业学习和文化学习两套跟踪档案,定期组织老师和教练进行分析和研究,确保学生专业知识和文化知识协调、持续发展。

八、自主招生日程安排  


九、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学校有关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招生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二)制度保障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监督委员会,建立并完善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三)咨询服务

咨询地址:石家庄市第二十中学(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4号,裕华路与平安大街交口东行100米路南)

联系方式:89860360、89860351

联系人:刘老师


石家庄市第二十二中学

2017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几项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6〕13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石家庄市第二十二中学2017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一)自主招生计划人数:50人。

(二)自主招生范围:长安区、裕华区、新华区、桥西区、高新区初三应届毕业生。

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一)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

(二)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品行端正,对体育训练具有浓厚的兴趣,具有明显的体育潜质或才能。

(三)所有参加自主招生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中考。

三、自主招生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3日—6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1.区域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sjy.net.cn/)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或到石家庄市第二十二中学高中部(石家庄市谈固西街4号行政楼一层)自主招生办公室直接报名。

2.自主招生学生通过网络报名后,将“自主招生报名表”打印一份,6月24日下午17:00之前将“自主招生报名表”和初中学段参加区级以上各类体育竞技比赛的成绩证书、获奖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复印件留学校备查)交至我校自主招生办公室。

(三)资格认定

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学生不允许兼报其他自主招生学校,一经查实报两所以上(含两所)试点学校的学生将取消自主招生资格。报名结束后,我校根据报名信息,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定,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与拟入围名单1:3的比例确定人数,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到我校领取自主招生测试准考证,进入测试环节。

四、测试和特长评定

(一)时间:2017年6月27日

上午9:00—11:00进行文化类测试(数学和语文两科)

下午14:30—17:30进行体育特长评定及面试

2017年6月28日

下午14:30—17:30进行体育特长评定复试

(二)测试内容:

文化类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察,重点考察学生综合运用学科知识的能力。

体育特长生测试项目限定在田径、足球、乒乓球和健美操等四项。测试过程须全程录像,影像资料由我校密封保存一年备查。

体育特长生测试标准参照国家二级运动员及考生所获相应比赛项目标准,并根据项目特点进行选择性测试。

(三)分值分配:综合测试200分(数学100分,语文100分),体育技能与特长评定及面试100分,共计300分。

五、自主招生选拔和录取

(一)根据学生综合测试和特长评定成绩,于2017年6月29日上午12:00之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通过22中网站(www.22edu.cn)和学校公告栏公布公示。

(二)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于2017年6月29日下午5:00之前向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于2017年6月30日之前予以回复。

(三)2017年7月2日上午,自主招生拟录取学生及家长与我校签署自主招生志愿书。

(四)中考成绩公布后,我校自主招生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在中招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或石家庄市第二十二中学高中自主招生体育特长评定合格前提下,中考总分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50%以上者,我校予以自主招生择优正式录取,签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报到手续。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自主招生已录取的考生,不需填报其他学校志愿,享受我校统招生待遇。

(五)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中考填报志愿前到我校报到,我校为其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并享受统招生待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需再填报中考志愿。

(六)我校将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名单(含考生姓名、初中毕业学校、身份证号、中考考生号等)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

六、自主招生资助与奖励

(一)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学生实行“两免一助”(免学费、免住宿费、享受高中助学金资助)。

(二)学校以资助形式奖励部分优秀学生外出到全国体育类名校参观学习。

七、自主招生培养方式

对于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学校为每个学生设置体育专业训练和文化课学习两套跟踪档案,定期组织老师和专家进行分析和研究,确保学生专业知识和文化知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八、自主招生日程安排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苏荟芳校长担

任,委员由副校长李松涛和教育处主任戴力伟、体育与外宣中心副主任王立志、体育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学生会代表组成。招生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二)制度保障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监督委员会,由党总支书记王卉任主任,建立并完善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定诚信协议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三)咨询服务

地址:石家庄市谈固西街4号   邮编:050031

网址:www.22edu.cn

联系方式:0311—85080308

联系人:王老师

 


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

2017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几项工作的通知》参照(冀教基〔2015〕1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2017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一)自主招生计划人数:25人。

(二)自主招生范围:石家庄市应届初三毕业生(艺术类--书法生)

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一)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

(二)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品学兼优,且对书法领域有强烈的学习兴趣和爱好,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

(三)所有参加自主招生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中考。

三、报名方式

申请参加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在2017年6月23日至24日(两天),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

//www.sjy.net.cn/)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报名。

按照石家庄教育局规定,每名学生只允许报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学校,一经查实报两所以上(含两所)试点学校取消自主招生资格。

四、自主招生选拔和录取程序

(一)初审

6月25日由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办学理念和对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对报名学生的综合素质材料,初中阶段在省、市、区(县)各类书法竞赛中的获奖情况,并参考学生初中中考书法考试成绩证明和学校推荐意见等进行初审,确认所交材料真实有效后,进行综合评价,我校将在6月26日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按1∶3比列最终确定75人)发放准考证并在http:

//zzzs.edu123.net,网站公示。

(二)测试

1.文化测试:

经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审核后入围的考生,由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统一发放准考证,参加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自主招生测试。

测试时间:2017年6月27日上午9:00—11:00。

测试内容:英语(满分100分)、数学(满分100分)。

通过初审的考生参加测试,没有参加测试的视为放弃录取。

重点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全面考察学生学科素养、创新思维能力、对社会的责任感和心理素质等,考察范围不限初中课程标准范围,但不涉及初中奥数等任何与奥赛有关的内容。

2.专业测试:

专业评定(满分80分)、面试(满分20分)同时进行,侧重考评专业兴趣及潜质、专业技能、专业素养等。

评定及面试时间:2017年6月28日下午14:00—17:00。

考生须向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供本人书法作品1-2幅,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并参加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高中自主招生测试委员会组织的艺术特长评定。

(三)自主招生录取

按照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2017年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于6月29日上午12:00之前,通过石家庄市教育局网站关注“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报名服务平台”中(http://zzzs.edu123.net),网上查询和学校公告栏公布,时间为6月29日—7月1日三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于6月30日下午17:00之前向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于7月1日之前予以回复。

(四)录取办法

拟录取名单:6月29日上午12点前公布拟录取名单。

公示期:6月29日—7月1日。

7月2日全天,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高中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提名的考生及家长要与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签署《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2017年高中自主招生志愿书》。

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中考书法专业测试或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高中自主招生艺术特长评定合格的前提下,中考成绩高于普通高中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予以正式录取,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且不需填报石家庄市中考统招志愿。

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应在7月3日(中考成绩公布、填报志愿前)到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报到,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同时将正式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后,享受统招生待遇。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

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专门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总体谋划、协调推进、督导评估。招生工作由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分工负责,重大问题由集体研究决定。

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专门成立以主管副校长为主任的高中自主招生测试委员会,在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自主招生文化测试与特长评定工作。

(二)健全制度保障

建立《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关于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公示制度》和《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关于高中自主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关于高中自主招生工作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原始材料保留,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加强监督检查

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高中自主招生报考、测试、面试等工作环节均不收取考生及家长任何费用。

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所有参与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人员均须签订《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高中自主招生工作诚信责任书》,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邀请新华区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新华区区教育局督导室、社会监督员等参加监督检查组,全程监督。并及时受理考生、家长及社会的举报,确保高中自主招生工作万无一失。

投诉电话:67901900、67901906、67901907

备注:

(1)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自主招生报考热线电话:(0311—67901907、67901917)

(2)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校址:中华北大街高柱路13号,高柱路路北。

未尽事宜,解释权在石家庄第三十八中学自主招生领导小组

 

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

2017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几项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5〕1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石教〔2017〕10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2017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一)招生计划:2017年高中自主招生计划为30人;

(二)招生范围:根据石家庄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通知,我校招生范围为市内五区以及石家庄所辖县区(市区80%,县区20%)。

二、报名条件、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条件

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第不少于3个“A”,并不得有“D”;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身心健康、品质优秀,学业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

2.具有外语特长;

3.在某一学科、某一领域(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的学生经家长同意个人自愿申报。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凡是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于2017年6月23日,24日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http://www.sjy.net.

cn/)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或从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网站登录该平台进行报名同时将个人报名信息打印送达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招生咨询处。

三、自主招生选拔和录取程序

(一)资格审查

6月25日、26日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学生的报名信息和自荐材料,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要求确定90名拟入围名单,进入综合素质测试和面试;

(二)综合素质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学校电话或短信通知,携带中考准考证到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测试时间:6月27日上午9:00—11:00。

测试内容:数学、英语。

(三)面试

学校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面试时间为6月27日下午至6月28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面试形式为专家现场问辩或学生小组活动形式。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心理素质、性格特点、思想品德、养成习惯、人生规划、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合作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十个维度,面试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

(四)录取办法

根据综合素质测试和面试的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我校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于6月29日12:00之前在学校网站和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对有异议的学生可于6月29日下午17:00之前向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于7月1日之前予以回复。

(五)录取、报到及待遇

1.对经过测试已经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于7月2日签署自主招生志愿书;中考成绩公布后,对中考成绩达到全市普高线100分以上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同时办理报到手续;

2.已经报到考生不再填报中考的相关志愿,享受统招生待遇,学生相关学籍注册等手续随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统一办理;

3.学校将正式录取学生名单向市教育局和市考试院报送录取名单进行备案。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使自主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学校成立2017年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的各项工作。

组  长:李亚卿(校长)

副组长:杨  琳(副校长)  钱承红(副校长)

成  员:靳春会   李玉兰   苏霞云   许  琳   刘春景

刘敬欣   孙淑贞   尹平平   张  静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家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咨询电话:0311—67697982、87168908

监督电话:0311—67677880

学校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文苑街42号

邮编:050061

本方案由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负责解释。

 


石家庄市第十二中学

2017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几项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6〕13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艺术特色办学实际,特制定石家庄市第十二中学2017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一)自主招生计划人数:40人。

    (二)招生类别:美术、音乐特长生,其中音乐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三个类别。

    (三)自主招生范围:90%的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初三毕业生,10%的其他县(市)、区初三毕业生。

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一)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

    (二)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品学兼优,对美术专业或音乐专业学习具有浓厚的兴趣,并有一定的专业基础;

    (三)所有参加自主招生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中考。

三、自主招生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3日——6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1.区域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sjy.net.cn/)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或登录石家庄市第十二中学网站(www.sjz12.com),点击右上角“自主招生报名入口”链接进入“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2.自主招生学生通过网络报名后,将“自主招生报名表”打印一份,6月24日下午5:30之前将“自主招生报名表”和本人各种荣誉证书或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交至十二中高中部校区,同时美术类考生需携带本人近期美术作品一张,音乐类考生可以提供个人比赛或表演的影音、图片资料。对于综合素质或艺术特长突出的学生可提供校长(学校)推荐信作为佐证材料。

(三)资格认定

每名学生只允许报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学校,报名结束后,我校根据报名信息,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定,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与拟入围名单1:3的比例确定,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到我校领取测试准考证,进入测试环节。   

四、测试和特长评定

(一)时间:2017年6月27日

    上午 9:00-11:00 测试(数学和语文两科)

    下午 2:00-5:00 特长评定及面试(美术类考生和音乐类考生同时进行)

(二)内容:测试注重基础知识考察,重点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全面考察学生学科素养。特长评定及面试重点考察专业技能,注重考查学生艺术涵养,对艺术的理解能力。特长评定时,考生需携带专业器材(学校备有画纸和钢琴、音乐播放设备,美术特长生需自备画具,音乐特长生需自备音乐器材或服装)。

(三)分值分配:综合测试200分(数学100分,语文100分),特长评定及面试100分,共计300分。

五、自主招生选拔和录取  

(一)根据学生综合测试和特长评定成绩,于6月29日上午12:00之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通过十二中网站和学校公告栏公布公示。

(二)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于6月29日下午5:00之前向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于6月30日之前予以回复。

(三)7月2日上午,自主招生拟录取学生及家长与我校签署自主招生志愿书。

(四)中考成绩公布后,我校自主招生拟录取学生中考成绩要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有艺术特长的学生,在中考专业测试合格或自主招生特长评定合格前提下,中考总分最低控制线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

(五)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中考填报志愿前到我校报到,我校为其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并享受统招生待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需填报中考志愿。

(六)我校将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名单(含考生姓名、初中毕业学校、身份证号、中考考生号等)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

六、自主招生资助与奖励

(一)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学生实行“两免一助”(免学费、免住宿费、享受高中助学金资助)。

(二)学校以资助形式奖励部分优秀学生外出到全国艺术类名校培训学习。

(三)学校为优秀艺术特长生提供国外游学、世界知名大学参观学习等项目,以提升其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七、自主招生培养方式

对于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学校为每个学生设置专业学习和文化学习两套跟踪档案,定期组织老师和专家进行分析和研究,确保学生专业知识和文化知识协调、持续发展。

八、自主招生日程安排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学校有关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学生代表组成。招生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二)制度保障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监督委员会,建立并完善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定诚信协议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三)咨询服务:

    十二中高中部地址:石家庄市育才街43号(育才街与谈南路交口东南角)

联系方式:0311-86258109、0311-86258110

联系人:张老师、刘老师

十二中网站:www.sjz12.com

本方案由石家庄市第十二中学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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