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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代表团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尹力、殷勇、李秀领代表发言

识政君 识政 2023-05-14

撰文|祁梦竹 范俊生 高枝 摄影|戴冰

3月7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北京市代表团召开代表小组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市委书记尹力代表,市委副书记、市长殷勇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秀领代表,市委副书记刘伟代表参加。
尹力代表发言说,赞同立法法修正草案。立法法是规范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的基本法律。这次修改立法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健全立法体制机制,提高立法质效,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这次修改,总则突出党的领导原则,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明确立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确保在立法工作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总结宪法实施实践经验,充分体现宪法至上;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明确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好立法法宣传和落实,推进我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订工作,切实提升立法工作能力水平,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首都高质量发展。
殷勇代表发言说,立法法修正草案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国家立法制度和工作机制,体现了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对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具有重要意义。我赞同这个草案。这次修改更加突出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有利于通过完善法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贯彻执行;更加突出以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突出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有利于推动和保障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我们要加强立法法学习,加快推进政府系统规章制度发展完善,以首善标准协助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李秀领代表发言说,赞同立法法修正草案。修正草案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汲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实践经验,完善了立法指导思想和原则,完善了立法与改革相衔接、相统一的制度机制,完善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立法程序和工作机制,完善了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权限和程序,完善了备案审查制度,明确了合宪性审查相关要求,必将更好地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清晰多立法主体的工作界面,满足立法需求,增强立法的科学性、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时效性,更好适应改革发展新情况新需要。我们将按照新修正的立法法的要求,用好立法法赋予的权限,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能力和水平,为首都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有效的法治保障。
武增代表发言说,今年立法法修改,是党的二十大后第一部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律案,对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法律的修改,既要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也要确认新成果、肯定新经验。立法法2015年修改以来的8年,处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国家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历史进程中。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反映在立法工作中,就需要适时修改立法法,适应新时代新征程新实践对立法工作的需要。修改后的立法法必将更加科学、完备、高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更为坚实的法治保障。

阎建国代表发言说,立法法对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是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立法法修正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立法角度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做出重要阐述,立法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议加大对立法人才的培养力度,建设一支法治化、专业化立法人才队伍,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大对立法法的宣传力度,使立法法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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