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好文 | 原来律师这么难当啊!
以下文章来源于尊而光律所 ,作者茨威格的小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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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二十年里,相较于其他人而言,我们这拨“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读书人”要过得顺利得多,带着学生的稚气与理想主义。
然而,作为新人在律所工作的时间里,我切实地体会到了为什么说学校是座“象牙塔”。
律师是一个和各行各业打交道的职业。所里的面谈律师说自己一年能谈到一两千个客户,一开始我觉得难以置信,后来等我自己去做的时候,我发现真的不夸张。我才干了一两个月扒扒手指接触到的也有好几百号人了,有些案情着实令我唏嘘不已。
1
小红与丈夫是南方某重男轻女重灾区人士,家里亲戚介绍认识的。
结婚一年小红就生了一个孩子,女孩儿。老公和婆家有点不满。老公开始喝酒,喝多了还打她,说她肚子不争气生不下男孩。
小红也心存愧疚——不行,我一定要生个男孩!
于是第二年小红又怀孕了,又是女孩。
老公开始带着别的女人回家睡觉,大年初二丈夫带着别的女人回家被小红撞个正着。小红火冒三丈举起手机打算录像,丈夫把小红的手机打掉并且把她赶了出去。
按照小说和电视剧的套路,老公出轨都这么嚣张了,女主角这会儿该觉悟反杀了吧。
没有的,小红又怀孕了!
她觉得都怪她自己生不了男孩丈夫才出去找别的女人,她打算再怀一个孩子挽救自己婚姻。
幸运的是她终于又生了一个男孩,但于事无补,她丈夫还是明目张胆地带各种不同的女人回家。她受不了了,想离婚又不敢明说,就到外地找了家工厂打工。
小红人在外打工,孩子还在家里由婆婆带,小红心想自己的小儿子才不满一岁,而且是自己受了这么多苦才生下来的,舍不得给别人带,但是男方那边死活不放男孩。
小红没有办法找到了律师咨询,与其他冷静地和律师讨论如何分割财产的离婚当事人不同,小红一边讲述自己的婚姻经历一边泪流满面,她说她自己也还没有决定好要不要离开那个不忠的男人和不尊重她的家庭。
2
还有隔壁村的小花,十五岁和这个男人自由恋爱办了酒,二十几岁扯了证,算起来在一起十几年了。儿子已经上小学了,自己被打的年岁比儿子年纪还要大。
年少无知的我还是见得太少,一头问号,这什么钢铁母亲忍了十几年家暴不离婚?
早就家暴了那还领结婚证干啥?
我问她:“被家暴十几年你报警了吗?”
她:“打得受不了了报过一次警,又取消了,怕警察把他抓进去坐牢,孩子没爸爸了。”
但是,孩子那么小,整天看自己爸打自己妈对孩子的心理伤害会更大吧!
每天接待离婚咨询一度使我怀疑人生,好好的大姑娘怎么结了婚变得这么傻?多考虑考虑自己呀!
虽说婚姻观是个非常私人的问题,外人也不好指摘什么。但是许多人结了婚之后都变得有些偏执,尤其是有了孩子之后都会不自觉地丧失了自我——自己过得幸不幸福就那样了,孩子才是最重要的。
但是妈妈觉得婚姻不幸福,孩子怎么可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呢?
和几位单身读研的朋友们分享过一些类似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患者们的故事。朋友们觉得她们好傻,不值得同情,然后开始大讲特讲女性自立自强、经济独立等女权语录。
如果我还在读书未经世事我可能也会这么想,但是我是实际接触过他们的,她们是有血有肉真实存在的人,不是我们在微博上看到的故事。
和她们交流甚至换位思考之后,我不能够用任何简单刻板的词去形容她们。
我现在的心态大概类似于鲁迅对祥林嫂——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婚内出轨和家暴是坚决不可原谅的。说起来容易,但是真的身在其中要决定离婚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自己没有决定好的事情,外人说再多也于事无补,律师也不能够代替当事人去做决定。
3
短暂的两个月,我看到十一岁无辜小孩被人把眼睛打瞎父母在律所哭成泪人、和我一样大的男孩在工地干活第二天就被钢筋砸死姐姐哭告无门、各种拄着拐的当事人带着病例在律所来来回回。
还有一个工人被砸到昏迷工地为了拖死他少赔钱,送他去隔壁市的医院,路上堵车堵了八小时,然后他居然没死,平静地和我陈述了案情始末,我真的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感情去对待。
原来这个世界悲惨的事,悲惨的人,这么多。这话说起来有点何不食肉糜,但是看再多遍《悲惨世界》体验都没那么真切。现实接触到这些人这些事之后,才会有真实深刻的感受。
我自己虽然初入社会过得不算舒坦,但是相比较而言,从成长的角度来说还是顺利的。从小就一直成绩优秀,也顺利地读了个还算不错的大学。
从小到大接触到的人基本都是老师同学,大家都是受过良好教育且过得还算顺利的人,所以我们会误认为这个国家、这个世界都是我们这样顺利富足有想法的人,需要靠阅读、电影等途径去感受这个社会的悲苦。
但是经过工作的短暂接触,我发现,不是的。
没有学校这个门槛的筛选,你会发现什么叫艺术来源于生活。
不管新闻联播、人民日报描绘得多么美好,但是这个国家、这个世界就是精英占少数,多的是每天都在艰苦生活的普罗大众,甚至于我们正是经历悲苦的普罗大众的一员而不自知。
在学校里,在网络上,我曾是所谓的“女性主义者”(听起来比女权主义更平等些?),张口波伏娃,闭口李银河。我一度觉得生育是女性的原罪,结婚是女性的枷锁,全世界的女性应该团结起来不婚不育,当然这是大一的时候,比较偏激……后面我自己慢慢成熟起来了之后有了更贴近现实的想法。
但是现在都9012年了,网上的所谓女权主义者还在谈论着该不该让别的女人坐自己男朋友车的副驾驶这种问题,轰轰烈烈的METOO活动也仅仅把战火烧在了微博。
多的是人在网上做女权斗士,私底下在做男人的舔狗。
仿佛“女权主义”仅仅是在网络上站队的标签,对现实生活毫无影响,那谈论这些的意义又在哪里?
现实生活中多的是自愿当生育机器隐忍着多年家暴的女性,她们从小就没有人告诉她们什么女性自立自强,甚至书也没读过几天。
她们根本不懂得思考应然,也听不懂高谈阔论,她们只着眼于自己当下的生活,觉得自己所遭受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孩子、丈夫、父母、公婆不管是什么顺序,反正都排在自己的前面。
她们甚至连爱思门罗笔下的卡拉都达不到,她们甚至不知道采取实际行动去逃离,有的逃不出来一辈子困顿隐忍,有的逃出一个漩涡进入另一个漩涡。
挪拉走后又怎样?
似乎鲜少有人在网上高谈阔论之后想到要实际去帮这些人,我们律师可以给她们提供法律咨询,帮助遭受家暴或者经济困难的她们申请法律援助。但是这个思想转变和离婚追求新生活的决定,是所有外人都不能代替的。
除了自救其他人也救不了什么,自救的根源还是在教育和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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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法学教育的人,遇到问题思维天然地会引到法律应该怎么规定,但是在接触了一些案子之后,我深刻地觉得法律不是万能的,甚至于在法律上逻辑自洽的内容,在实际解决问题的时候,很难去操作。
譬如之前大规模的禁狗,我第一反应吐槽政府懒政一刀切,爱狗人士将何去何从,但不是这种矫枉过正的方式,就不能最快效率最大效果地解决普遍存在的狗伤人的问题。
这是不同价值位阶现实存在的矛盾。
继承的案子,也让我挠头。虚假的亲情包裹着真实的利益,又想争财产又想保持体面。针对这种情况,律师可以去谈判,保持体面。但是对于金额较大又都不想让步的案子,最快最有效的解决方法还是起诉,然而没有一个人愿意首先提起诉讼。都想耗着,看谁先撕破脸皮。
有纠纷不解决拖着往往会错过最佳时机而让事情更加难办。
之前学民诉我就很嫌弃调解,我觉得法院搞调解就是想偷懒,想早点完成业绩指标。接触了实务之后我发现,很多问题不调解即使判决了也是废纸一张。
对于当事人来说他们是“法盲”,不懂法律程序,不懂什么正义的一百种解读方法。他们只知道自己的利益,法院支持自己就是正义的,法院判自己输就是枉法裁判没了天理。
我之前总是误解律师是专门打官司的,后来我发现其实律师是解决问题的,谈判技能比诉讼技能更重要一些。很多问题不是诉讼能解决的,而诉讼也仅仅是争议解决的一种方式而已。
法律职业规划课程的一位授课老师曾教导我们说,本科毕业不要急着直接读研读博,最好走出学校去律所工作一年再来审视自己、法律行业乃至整个世界,再来决定自己日后的职业发展方向。
起初,我并没有深刻地理解老师作此建议的良苦用心,直到我开始在律所看见人间百态,才知道现实世界和学校里认知的理想世界并不完全一样——世上的幸福大抵相似,不幸却各不相同。
无论是做学术还是做实务工作,多接触接触案子,多接触接触当事人,大抵难再提出一些“漫步云端”的论调和劳民伤财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