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抗疫情 · 致客户书
致客户书
尊敬的客户:
鉴于目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依照国务院办公厅、上海市政府的相关决定,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尽力保障事务所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特殊时期工作的有序进行,在特殊期间为客户一如既往地提供优质服务,博和律师事务所将近期相关工作安排告知如下:
顾全大局,以疫情防控工作为重。
我们已于疫情发展的第一时间制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防方案》并下发至全体员工。疫情当下,我们的一切工作将以抗击疫情这一全局工作为重,舍小利,顾大局,疫情防控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保证质量,及时充分响应客户需求。
疫情期间,我们的工作不会停止,仅会进行必要的方式调整。我们会与您保持沟通,对您的法律服务需求,我们将依然在第一时间给予回应。我们也将合理安排行政、财务等后勤工作,为您的法律服务提供后台保障。
复工时间: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要求,我所将于2020年2月10日复工。
复工前工作安排:
鉴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将于2020年2月3日复工,各省市企业的复工时间亦不相同,为保障延休期间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博和所全体律师将在此期间保持手机及电子邮件畅通,您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络方式与律师进行联络。同时,我们将于2月3日至2月7日安排人员在事务所值班,以保障文书开具、手续办理等工作顺利进行。
开庭、接待、会议等工作安排:
注意事项:
鉴于目前的疫情状况和官方政策要求,2月10日前,我们不安排客户前往办公场所开会或洽谈,恳请您理解并支持。
防控措施:
我们已于疫情扩大的第一时间制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防方案》并通知全体员工,将尽全力保证办公场所和广大员工、客户的健康与安全。
网上办公:
我们建议各位客户尽量采取网上办公的工作方式,博和所全体律师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回应各位律师的诉求。对确有必要的现场工作,我们也将提供一如既往的支持。
现场办公:
疫情期间,如各位客户前往我所办公场所开展相关工作,恳请事先签署《健康情况承诺书》,确认近期未前往湖北,本人及密切接触者未出现相关症状等信息。进入办公场所需预先测量体温、佩戴好口罩、手部消毒。对于体温异常和未佩戴口罩的人员,为您和他人的健康计,我们暂不安排相关会议、接待工作,并积极采取其他工作方式替代。
请各位客户在安排前来我所的人员时,尽量减少人数,避免人员聚集可能带来的风险。
开庭、会见等工作:
原定的开庭、会见工作,我们将照常进行,但因司法机关、监所部门的相关政策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按原计划进行的,我们将及时与您沟通,并给出其他方案。
外地出差:
为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精神,严格执行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我们建议广大客户在疫情尚未有效控制前,尽量不安排外地出差工作,以自身行动减少疫情进一步蔓延的可能。
对于开庭等确需前往外地进行的工作,我们将如期进行,并保证质量地完成。
政策调整:
随着疫情的发展,相关规定、政策可能会进行相应的调整。我们会密切关注疫情的发展及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最新发布,对各项涉及客户重大利益的重要事项,将第一时间告知并与您沟通。
博和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离不开各位客户的信任与支持。值此特殊时期,我们同样期待您的支持与理解。博和所全体员工愿与各位客户并肩,共克时艰,共创未来!
2020年2月1日
博和十周年宣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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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山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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