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新鲜出炉!
关于印发《2020年黄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招委、教育局,各市直中学:
为做好我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0〕4号)和黄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20〕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20年黄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山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0年7月9日
2020年黄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确保全市中招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稳步推进我市中考、中招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课程标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着力源头治理、过程公开、从严监管和严肃执纪,促进教育公平,净化教育生态,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和有质量的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二、组织领导
市招委成立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考试组织和录取工作由黄山市教育考试院(以下简称“考试院”)具体负责实施。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市招生考试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作为直接主管责任人,承担组织、协调和监管的责任,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明晰工作程序和步骤,从管理、人员和经费上予以保障,确保中考中招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考试科目、时间
2020年九年级学生考试科目,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20分(其中听力测试20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学科合卷共计150分,物理与化学学科合卷共计110分。
2020年八年级学生考试科目,生物学50分(其中实验操作考试10分)、地理40分、信息技术30分。
各科考试时间如下表:
2020年八年级学生信息技术考试时间为7月17日后一周,原则上18日要正式开始。考试形式为分场上机考试,每场30分钟,考试时间安排和考试场次由各地根据学生人数,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和安排。
四、阅卷
为公平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业,客观科学地对初中教学质量进行分析,今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继续实行局域网双评阅卷制度,7月16日下午各区县按考试院统一安排送卷至田家炳实验中学扫描答题卷、卡。网上阅卷工作由市教科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办法由市教科院制定。7月25日左右公布成绩和各区县成绩分档表,各报名点同时受理查卷工作(7月25-27日)。
五、志愿
(一)志愿填报方式
今年我市将继续实行中考志愿网上填报。中考考生在成绩公布后,可以到报名点或市县招生机构指定地点上网填报。考生要仔细阅读《2020年志愿填报流程》、《2020年黄山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附件1)及《2020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表》,认真填写《志愿预填表》并上网填报,志愿一旦提交打印签字,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填报的要求、流程及相关表格另文下发。
(二)志愿批次设置
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志愿设置分为第1批艺体特长生;第2批屯溪一中、歙县中学、休宁中学;第3批其它公、民办高中;第4批五年制高职;第5批三年制中职和中专共5个批次依次录取。其中,第3批次设6个平行志愿,其它各批次最多设3个平行志愿,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录取。
(三)志愿填报时间
各批次志愿一次性填报完成,填报开始时间为8月3日上午9点,截止时间为8月4日下午5点(暂定,根据省考试院五年制高职志愿填报时间调整)。各区县负责辖区内各报名点的志愿填报组织工作。
(四)志愿填报宣传
考生志愿事关中考中招的公平公正,公民办学校要统一要求,尊重考生及家长的意愿,各区县招办应积极向考生及家长宣传志愿填报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解答各批次志愿间的关系和影响,指导考生按自己意愿填报理想的学校。考生志愿一旦确认后,任何人包括学生家长均不得更改志愿。考生如有意向到高中学校就读必须填报志愿,对于不填报志愿或不服从志愿调剂的考生,视为本年度放弃报考普通高中资格,任何高中学校不得擅自录取无志愿的考生。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有关各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宣传工作的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向社会广泛宣传高中阶段教育尤其是中职教育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对初中毕业生进行升学指导,合理分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辟中职招生专栏,发布中职招生信息,开通咨询热线,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考生家长和社会介绍中职学校的培养目标、招生政策和招生专业以及毕业生就业和升学情况。我市将第一时间将《2020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下发至各区县及市直各初三学校,确保进校入班,积极组织生源,努力完成各项招生任务。全省中职招生的有关信息,将在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网站上及时发布。
六、录取
坚持按区域招生、按计划招生和依据考生志愿原则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全市统一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所有考生必须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方可参加本市普通高中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在达到录取分数线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继续实施我市省示范高中实行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实际就读时间超过三年的应届毕业生分数线上浮30分录取政策。
(一)普通高中录取依据
1.由中考总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组成。总分为中考文化课成绩;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的总和。其中文化课考试满分680分、体育考试满分60分、理化实验操作满分10分,合计750分。综合素质评价在合格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被普通高中录取;被省示范高中录取的考生,其综合素质总评结果必须达到良好及以上;兼有普及型高中教育功能的省示范高中(黄山一中、歙县二中、黟县中学、祁门一中)可录取总评结果合格及以上的考生。
2.报考艺术、体育特色班的初中毕业生必须通过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相关高中学校负责实施。艺术、体育特长生的录取分数线可以由各校结合实际适度下浮,但下浮幅度不能超过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
3.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市教育局统一管理,不得跨省辖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享有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利,并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同期招生,不得提前招生。民办普通高中不得私自招收未经市教育招生部门批准录取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
4.公、民办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和招生秩序。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考生志愿一旦填报,一律不得更改。学校不得有包办代替填报志愿或有不正当手段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二)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各公、民办学校完成招生计划后,仍有未录取的线上考生,由市招生委员会根据计划完成情况和学生志愿予以调剂,学校不得擅自扩招。对于没有完成计划的学校,允许补录因志愿原因落榜的考生。
1.全市公办高中实行划片招生。除屯溪一中、歙县中学有部分跨区县招生计划(见附件1)外,屯溪一中体特班、歙县二中体特班,屯溪二中艺体特色班,徽州一中传媒班,黟县中学美术班面向全市招生。其它省、市级示范高中和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均面向本区县招生。
2.省示范高中录取按照黄教基[2020]12号文件有关要求,由各级招委会根据招生计划,将统招名额的80%分配到各公、民办初中学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须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
3.从2020年起,民办普通高中不得在省内其他地市招生,仍允许跨省招生。各民办普通高中将跨省招生拟录取学生名册(包括电子版)及《黄山市2020年民办普通高中跨省招生志愿登记表》(见附件2),于 7月20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跨省招生数纳入年度招生总计划。
民办学校统招计划面向全市统一招生,依据考生平行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一次性投档录取。
以上1、2、3项录取办法,依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含政策加分)。分数线相同的考生,可同时投档录取。录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校录取。
4.普通高中特长班招生办法。报考屯溪一中体育特长班、屯溪二中艺体特色班、歙县二中体育特长班、黟县中学美术班、徽州区一中传媒班的考生须参加各校组织的专业测试,经测试合格后方能填报相关学校志愿。
相关各校须制定专业测试方案并于7月14日前报考试院批准,审批后的测试方案将在市教育局网站统一公示。
(三)严格控制中考政策性加分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要求执行;
7.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规定执行。
8.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规定执行。
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符合条件的考生需提交证明材料,由报名所在地的区县招生办审核上报(基教科审核后报招办汇总)。区县招办审查且经公示后,以区县为单位填报《2020年黄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加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四)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继续实行网上招生,进入并通过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以下简称“省招生录取平台”)录取的学生方能取得中职学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通过省招生录取平台进行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
1.2020年五年制高职、中职录取工作均由市教育局和招生学校在省招生录取平台上组织进行。
2.五年制高职的录取和缺额补录由省统一确定最低控制线。凡低于控制线的考生,省考试院将不予办理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取审批手续。市教育局根据下达的五年制高职生源计划,向社会公布,并报省考试院备案。考生考试成绩用等级呈现的,录取时依据考生的原始分数和省考试院发布的最低控制线及本地招生指标,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五年制高职分市录取工作流程为:先进行宣传动员、组织指导学生网上填报志愿,然后进行网上投档,再由学校进行网上预录取,最后进行网上录检,学校下载录取数据完成录取工作。
4.五年制高职缺额补录工作流程为:省考试院在分市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的学校,先由招生学校在省招生录取平台上公布缺额招生计划,然后进行宣传动员、组织指导学生网上填报志愿,再由学校进行网上预录取,最后由学生进行网上录取确认,学校下载录取数据完成录取工作。
5.中职录取工作流程为:先进行宣传动员、组织指导学生网上填报志愿,然后由学校进行网上预录取,最后由学生进行网上录取确认,学校下载录取数据完成录取工作。
6.有关省招生录取平台志愿设置方案和操作办法,录取工作时间安排,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录取办法省考试院将另文下达。
(五)各批次录取时间
1.录取控制线仍然采取分片统一划定,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的总分(含政策加分)和志愿向社会公布录取分数线。今年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录取时间定为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录取期间,设技术管理投档组、审核审批组、后勤保卫组,市教育局纪检部门、基教科全过程参与。具体办法将另行制定。
本实施细则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件:1.黄山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黄山市2020年民办普通高中跨省招生志愿登记表
3.黄山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加分情况汇总表
4.黄山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招生学校留存,一份由招生学校在向市教育考试院报批时作为“附件”备查。无此表,市教育局不予审批。
各区县于7月12日上报此表打印件(加盖公章)和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同时上报电子版。
来源:黄山市教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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