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召开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通报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
新闻发布会
4月2日上午,龙山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在县会议中心召开,会议通报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及下一步工作重点,参会的新闻发言人分别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龙山广播电视台、龙山新闻网、龙凤之声广播电台、龙山报,我是龙山、平安新龙山、龙山廉政、龙山公安等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记者,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共40余人参加发布会。
走进新闻发布会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扫黑办主任曾繁冬主持发布会
发布会上,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扫黑办主任曾繁冬介绍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效
据了解,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龙山县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全县共打掉涉恶团伙13个,刑事刑拘92人,逮捕70人,行政处罚19人,破获刑事案件25起,查处行政案件6起;批准逮捕涉恶团伙案件15件68人、追捕2人;判决恶势力团伙案件1件11人。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6件,查结17件,其中立案审查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初核后予以了结7件;受理党员及国家公职人员涉黄、涉赌、涉毒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2件,立案2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其中开除党籍3人,开除公职2人;同时对涉恶团伙案开展“一案三查”,立案查处涉恶党员1人,立案查处在涉恶团伙违法犯罪过程中乱作为的国家公职人员2名。
媒体记者提问
县内各新闻媒体记者分别就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县纪委监委关于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情况,组织部门关于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情况,县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涉黑涉恶犯罪情况,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情况,公安部门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类型、采取的措施,及下步工作重点等进行了现场提问。
部门答记者问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曾有成,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志勇,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周芷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海人,县公安局副局长陈寿柏分别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县纪委监委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曾有成答记者问
记者问
县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就反腐败和基层“拍蝇”、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感谢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关心。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委监察委作为政治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切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去年1月至今年3月,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題线索36件,査结17件,其中立案审查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初核后予以了结7件;受理党员及国家公职人员涉黄、涉赌、涉毒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2件,立案2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其中开除党籍3人,开除公职2人;同时对彭发兵涉恶团伙案开展“一案三查”,立案查处涉恶党员1人,立案查处在涉恶团伙违法犯罪过程中乱作为的国家公职人员2名。
下阶段我们将重点查处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村痞”“村霸”;重点查处有案不立、立案不査、查案不力的“警伞”;重点查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及推动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的“庸伞”“官伞”,释放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彰显催网毁伞的坚定决心。
县委组织部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志勇答记者问
记者问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请问组织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是如何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的?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委组织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聚焦组织部门职能职责,充分发挥组织优势、政治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2018年,我们采取“七个一”整顿措施,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指导,全县49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已全部晋位提升。
2019年,我们根据中组部明确的软弱涣散党组织“10种情形”对全县所有基层党组织进行全面摸排,现已排查出村(社区)软弱涣散党组织22个,将1个打掉宗族恶势力的村党组织纳入重点整顿对象,目前正按省州要求开展整顿转化工作。同时按照省委组织部“九不选”“八联审”要求,我们开展了村(社区)“两委”成员违纪违法涉黑涉恶专项排查整顿工作,共审查出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村(社区)“两委”成员10人,均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继续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切实把党的基层组织建好建强建优。
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周芷龙答记者问
记者问
龙山县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那些成效?
龙山法院依托审判职能,主要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1.精心组织部署。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院长刘辉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院长亲自部署调度,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进行专门调度。对扫黑除恶审判工作优先配齐精干力量,组建了扫黑除恶专业团队。
2.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关于龙山县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建立扫黑除恶信息报送制度,对重大工作部署、进展情况及影响较大的案件严格落实“三同步”原则。
3.强化依法严惩。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涉黑恶犯罪,目前,我院判决恶势力团伙案件1件11人。
4.加大宣传引导。我院将以庭审直播、集中宣判发布典型涉黑涉恶案例等方式,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积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县人民检察院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海人答记者问
记者问
检察机关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主力军之一,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龙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中央、省、州、县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取得阶段性成效,彰显了检察机关坚持严审细查、除恶务尽的责任和担当。2018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涉恶案件16件76人,其中批准逮捕15件68人,追捕2人,立案监督1件5人,不捕1件8人。受理审查起诉的涉恶案件6件38人,以涉恶案提起公诉1件11人,该案已判決,5件27人尚在办理中。共发出检察建议29份,向县扫黑办、县纪委监委共移送线索16条。
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龙山县检察院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敢于担当,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坚持实事求是,不拔高、不降格,坚持把办案质量放在首位,坚持快捕快诉,确保在检察环节不贻误战机;三是制定出台了“九个一律”案件办理机制,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工作机制优势,对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由同一办案组负责到底,统一履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审查逮捕起诉、出庭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不断提高扫黑除恶专业化办案能力。四是把“深挖彻查、破网打伞”作为主攻方向,与纪委监委建立线索移交双向反馈工作机制,成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反馈联络小组,对每一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和保护伞问题,发现线索及时向县扫黑办、县纪委监委移送;严格落实案件主要承办人、分管领导、检察长“签字背书”制度;加强与公安、纪委监委、组织等部门有效衔接,协同开展一案三査,确保“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同步进行。五是发挥检察建议的功能,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社会治理问题,第一时间向有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示范作用,推动集中整治,实现打防合一、标本兼治的良好社会效果。为人民群众更实在地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副局长陈寿柏答记者问
记者问
县公安局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打击的重点、涉嫌的罪名以及工作措施,具体有哪些内容?
打击的重点类型: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跨国跨境等11类黑恶势カ。
涉嫌的罪名: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同时,还可能伴随发生的犯罪行为: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及交通秩序、聚众“打砸抢”。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打掉13个团伙,刑拘92人,逮捕70人。
相关工作措施:
1、广泛收集线索:各部门对行业领域全力摸排,各派出所对辖区的村组寨户全力摸排。
2、全力组织核查:对摸排上报线索的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核查,并逐条办结。
3、依法严厉惩处,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决不手软。
【作者】田 辉 向德刚
【编辑】叶 红 彭 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