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自制微电影《最后的嘱咐》——讲述检察官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故事
根据中央政法委部署安排,全国第四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于2019年4月至2019年10月举行。由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制作出品《最后的嘱咐》由真实事件改编的关于检察官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故事,主要讲述了刚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叶舟误入歧途,检察官为了挽救帮助他,把案件结果的影响尽可能减小,所做一番努力的故事。体现了龙山县人民检察院逮捕、诉、监、防一体化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探索社会帮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所做的努力,是该院用心用爱用情做好未检工作的诠释。
据悉,2019年以来,龙山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未检职能,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有效保护了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至今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及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审查批准逮捕案件15件19人,其中不批准逮捕1人;一审公诉案件14件18人,其中不起诉3人,改变管辖5人。
坚持“少捕、慎诉”,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充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在办案中除审查案件事实外,重点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年龄证据、现实表现、悔罪态度、再犯可能、有无挽救可能等方面予以审查,综合以上条件,依法对犯罪行为较轻、社会危险性较小的2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对1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
同时,注重机制建设,由检察机关牵头与相关部门签订了多项工作文件。与县法院会签了《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法庭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见》,针对未成年犯罪案件,公诉人均在庭审中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深刻的法庭教育,符合条件的案件,均采用简易程序审理,对涉罪未成年人酌情从轻处罚,切实加强庭审教育、提高诉讼效率;与县教体局、团县委会签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基地的方案》,确定龙山县皇仓中学为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基地,适时举办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夯实校园法治建设基础;与县司法局、县关工委、县妇联会签了《关于对未成年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及帮教工作的合作机制》等文件,并共同组建稳定的工作团队,协助检察机关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帮教考察等工作,构建了社会化帮教体系。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六一检察开放日”活动一次,邀请了县妇联、团县委、县教体局、县法律援助中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十余名学生代表及教师代表,向参加活动人员充分展示了检察院未检部门的工作职能及工作成绩,取得了较大反响。
转自微信公众号平安新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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