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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融产品比较及信托养老前景专题报告(上)

喻 智 用益研究 202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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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养老金融产品的现状


1、国内养老市场现状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18年底我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6658万人,占总人口的11.9%。如果以60岁退休年龄作为统计标准,则我国2018年底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24949万人,占总人口的17.9%。根据有关机构预测,到203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25%左右。老年人口如此庞大,养老产业市场需求旺盛。据赛迪顾问分析,2018年我国养老市场规模为4.6万亿元,预计2021年将达到9.8万亿元。“未富先老”的我们正在走向“深度老龄化”。与此同时,家庭出现小型化、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等特征和问题,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冲击,人们开始认识到“养儿防老”已经难以满足年老生活需求。


随着我国老龄问题的不断深化,养老问题越来越得到重视。我国现行养老保险体系由三个层次构成:政府主导并负责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为“第一支柱”,政府倡导并由企业自主发展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第二支柱”,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则为“第三支柱”。长期以来由政府主导的第一支柱一直占据着我国养老产业的主导地位。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日益严峻,依靠政府财政的养老产业第一支柱逐渐力不从心,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力量的亟待发挥。我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和养老服务业取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供需矛盾依然比较突出。


2018年被视为第三支柱发展的元年。目前参与养老金融体系的资管机构主要包括:保险公司、公募基金、信托公司和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从目前发行的养老金融产品来看,养老理财产品的数量不太多,各大资管机构养老业务目前还处于发展阶段,投资者尤其是老年群体对于养老产品的接受程度还不高。从目前来看,无论是税延养老保险还是养老目标基金、银行推出的养老理财产品,其规模都相当有限,在三支柱中的规模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2、资管机构参与养老金融发展的历史沿革


2016年3月由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五大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揭开了养老金融产品创新的序幕。


2016年11月,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提高了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的经营门槛;明确可以投资于保监会批准的股权投资计划。


2017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商业养老保险投资领域以养老社区、养老健康服务设施和机构、研发生产老年用品为主。同年8月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出,鼓励公办养老机构、社区养老和医养健融合等保障型基本养老服务和改善型中端养老服务是PPP模式的重点应用领域。


2018年3月2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作为养老基金领域的纲领性文件,《指引》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养老基金产品开始进行规范化的运作阶段,标志着公募基金行业服务个人养老投资进入了新的阶段,也意味着个人养老投资者将拥有更多、更适合的养老投资工具。


2019年4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支持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开发养老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养老金融产品。至此,商业保险、公募基金、银行、信托都加入了布局养老型金融产品的战局。


对于养老领域相关支持政策出台与养老产品的发展基本保持一致,养老金融产品的布局时间同样先是保险公司,然后是公募基金,最后才是银行和信托机构。养老金融产品的发展与相关政策的支持有较为紧密的联系。


二、资管机构的养老金融产品分析


传统养老投资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收益确定性产品,属于固定收益范畴。简单来说即养老金会根据退休前三五年的平均收入来确定退休之后每年所获得的收益,这个收益率是固定的,一直持续到投资者过世。第二种模式,是投资者每月投入固定的资金,但退休之后能拿到多少由市场和通胀来决定,这种方式现在在中国逐渐兴起,也是全球主要的一种方式。目前国内的资管机构参与发行的养老产品主要偏向第二种模式,即以市场化的模式来解决国人的养老问题。而更进一步的讲,随着国内养老产业和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与完善,资管机构在养老金融行业的作用或会更加突出,未来养老金融行业将会形成“养老金积累—市场化投资—养老金领取—养老服务供给”的全生命周期养老金融服务体系,各类金融机构可以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参与养老金、养老服务、养老产业领域。


1、保险及保险资管公司


(1)养老型年金


年金险以被保人生存为条件,在约定的时间按照约定时间给付保险金,保费的缴纳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分期进行缴纳的。2019年存量预定利率 4.025%的年金险成为市场上的香饽饽。2020年以来,随着老产品的陆续下架,高预定利率的年金险产品陆续停售,新发产品多设定在 3.5%。从功能上来看,年金险不仅可以承担养老责任,还包括子女教育、婚育及创业等都可以提前用年金险来锁定现金流,本质上是现金流的合理规划,平滑人生不同阶段的收入情况。纯养老年金一般设置为年老退休以后固定的保险金领取,与其他保险功能相结合,催生出更多附加功能的养老保险产品,比如附加分红功能、健康保障功能、万能账户等。


(2)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个人收入中用于购买商业补充养老保险部分,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延期至将来提取商业养老保险金时再缴纳。2018 年我国开始试点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目前拥有相关产品发行资格的保险公司20家。但市面上该类产品数量仍然较少,保险业协会披露的产品数共 51 只。


(3)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养老保障管理产品是养老保险公司或养老金管理公司,向个人或机构发售的理财产品。该类产品没有保险保障功能,没有犹豫期,相对于保险而言是一种更为灵活的投资工具。目前个人养老保障产品入市时间也仅有两年,主要面向个人投资者满足其养老财富投资增值需求的产品。养老保险及保险资产管理机构9家,包括平安养老、泰康资产、太平养老、长江养老、国寿养老、华泰资产、新华养老、建信养老及人民养老,根据各公司披露的各产品规模,截至2019年底,我国养老保障管理产品资产规模超过7600亿元。


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具有周期短,起购金额低,收益率相对其他灵活申赎的产品比较高的特点;在投资管理上秉承保险资管机构长期稳健的资产配置特点,同时作为表外的资管产品具备估值管理的透明性。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分为封闭式和开放式,购买渠道便利,代销银行的电子、网点均可购买,最低申购额在1000元至300万元不等。收益率方面,封闭式产品所披露的预期收益率在4.2%至6.2%之间。个人养老保障产品期限灵活,1年内或1-3年均可。个人养老保障产品未来可作为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积累期的产品载体形式,也可以成为较好的养老金领取期的过渡产品,更好地实现三支柱间资金的灵活转换。


小结:保险机构在养老产品的布局上,养老金产品是最为典型的保险型产品,在国内受众思维中是最贴近养老的,与保险机构中客户群体的适配性较高,资金持有更为长期,对收益增厚有一定帮助;养老保障管理类产品与其他资管机构的产品相似程度最高,但产品收益上并不具备优势。从养老服务的提供来看,目前已经有泰康人寿、太平人寿等部分保险公司有类似的养老社区项目,但仅仅作为高额人寿保险的增值服务,未能与个人养老产品有更加紧密的联系。


2、公募基金:养老目标基金


2018年证监会发布《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从产品类型、投资策略、投资比例及运作方式、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要求、适当性安排等方面对养老目标基金进行了详细安排。虽然养老目标基金尚未纳入第三支柱建设中,但相关税延政策已在推进,养老目标基金距离第三支柱只有“一步之遥”,有望很快纳入第三支柱体系。


公募基金的参与养老金融市场的主要产品是养老目标基金,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目的,鼓励投资人长期持有。2018年8月,华夏、易方达等在内的 14 家基金公司旗下养老目标基金获准发行,6只目标风险基金和8只目标日期基金。截至2020年8月18日,全市场的养老目标基金数量已突破100只,达到了104只,其中包括54只目标日期养老基金和50只目标风险养老基金,最新总规模为442.45亿。另外还有5只养老目标基金在募集中。养老目标基金定期开放的封闭运作期或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不短于1年,多采用基金中的基金(FOF)形式运作。



(1)目标日期基金


目标日期基金是指随着投资者所处生命周期阶段的变化而动态调整权益资 产占比,以达到预定风险收益目标的一类基金。随着目标日期的临近,权益类资产的占比不断下降,债券类资产的比重增速逐步加快,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进而匹配投资者风险偏好变化。例如基金名称中带有“2040”的目标日期基金,随着时间逐步接近2040年,产品的资产配置逐渐由权益类资产向债券类资产靠拢,满足投资者在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投资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来进行一站式长期投资。


近两年来,中国市场上目标日期基金数量和规模均快速增长,市场现有 52只目标日期基金,总规模超87.63亿元。按产品数量排序,发行目标日期基金前三家分别为华夏基金(6 只)、南方基金(5 只)以及中欧基金(5 只)。从投资风格来看,目标日期基金可分为偏债混合型、偏股混合型以及平衡混合型基金,其中以偏股混合型基金为主(共计 27 只),偏债混合型基金仅有1只。


(2)目标风险基金


目标风险基金是指让资产组合始终处于事先设定好的风险水平下,并依据风险目标确定组合中的各类资产配置权重。投资者可依据自身风险偏好选择“稳健型”“平衡型”等多种风险水平的产品。目标风险基金采用长期固定的资产配置比例,产品风险水平稳定,给予投资者更大的自主选择空间,适合对自身风险偏好有清晰认知的投资者。


近几年,中国市场上目标风险基金发行规模快速增长,市场现有54只目标风险基金,总规模超过 265.52 亿元。按产品数量排序,发行目标风险基金前四家分别为博时基金、东证资管、上投摩根及招商基金,均发行了3只。目标风险基金也会规定最短持有期,在基金名称中会加以明确,目前市场上的产品规定的持有期在 1 年到 5 年不等,与目标日期基金不同,规定1年最短持有期的基金占大多数(30只)。最短持有期为5年的有2只,最短持有期为2年的仅有一只,在规定年限上明显较短。


总体来看,目标风险基金适合具备一定的投资知识与经验,对自身的风险偏好与收益预期有较为清晰认知的投资者。而目标日期基金则无需考虑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适合退休时间确定的投资者。


小结:养老目标基金海外市场市场上经过验证最为成熟的市场模式。以FOF基金的形式运作,资产配置中可以看到除了低风险的货币基金、纯债基金,还会出现股票多空、商品基金、QDII基金、偏股混合、指数增强等等,虽然无法涉及非标资产,但权益类的占比还是要高于保险、银行等机构。但养老目标基金的市场规模较小,而且投资者的短视导致养老目标基金必须保证较好的流动性,投资持有期限较短,直接影响了该类产品的长期资产配置。


3、银行理财/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养老理财产品


目前发行养老理财产品的银行主体有17家,理财子公司5家,产品数量共有389款。从产品数量来看,行业集中度较为明显,交通银行是银行系养老理财市场的主力军,产品数量为130款,其次是上海银行(118款)。目前,已有银行理财子公司积极布局养老理财产品,交银理财、兴银理财等多家理财子公司在养老产品上的热情高涨。



银行养老理财产品旨在为中老年人提供稳定的稳健投资服务,达到老有所养的目的。银行系的养老理财产品平均期限长,多为净值型产品。银行养老理财金融产品的起购金额较高,一般要求5万起购。收益率则在4%-6%之间。部分产品的发售对象要求50周岁以上。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来看,除了宁波理财的惠添利系列(养老分红净值型)收益突破“4”,达到4.63%外,其他各银行及理财子公司的产品收益均在3%-4%之间,募集方式均为公募形式,产品投资的门槛相对较低,对投资者来说相对友好;在产品期限方面,产品期限长,一般在1年以上,既有长期限的封闭式产品、又有中期限的定期开放式产品,短期产品较少。由于中老年人普遍是低风险承受者,养老理财产品波动小,风险低是主流。依据目前的监管情况来看,银行养老理财产品有望对接一些期限在3-5年的高质量非标资产,从而有利于拉高产品整体收益率、降低投资组合风险。


小结:银行系的养老理财产品在销售渠道上占据的优势极大,在资产配置上同样较公募基金限制也更为宽松。但银行理财产品与公募基金的产品模式并无本质上的差别,仅能为投资者提供养老理财的功能,而无法有更加深度的服务。目前市场上仅有小部分银行利用私人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推出少量的具备更多服务功能的产品,但所占比重很小。


4、信托公司的养老信托产品


我国信托在养老市场中相对发力不足,然而在全球养老资产中,60%以上是独立的信托资产。信托作为重要的金融制度和工具,在养老资产管理中应发挥重要作用。目前养老信托产品仅处于起步阶段,产品数量和规模暂时还较小。与其他提供较为单一金融服务的养老理财产品不同,养老信托通过利用信托账户中的资金,以其灵活运用信托财产等特性,为老年人提供内涵丰富的养老服务。



(1)养老消费信托


目前收集到的养老消费信托产品仅5款,数量少、规模小。信托公司设立消费信托计划,直接向康养机构采购康养服务,以规模数量取得较优惠的价格并以机构身份督促康养机构提供对应质量的服务,保障老年消费者权益。认购产品的投资者可获得一系列养老服务,包括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的优惠购买权,及高端养老机构的优先入住权。目前,已有低至100元的普惠化个人消费信托产品入市,但产品总募集规模并未太大。


(2)养老财产信托


2016年,国内首款金融养老信托产品——安愉人生系列,就是由兴业银行与外贸信托联合推出,面向私人银行客群,兼具个人养老和家族财富传承双重功能。养老财产信托是指信托公司设立合适的服务信托产品,集合相关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将其资金集中到一起,以信托名义按栋购买项目的物业,不动产权证按栋办理到信托名下,每个出资的老年人占信托(或者说该栋物业)的一定比例,相当于实现了养老物业的销售。并且,当某个老年人想退出时,只要将其信托份额转让即可,并不需要进行物业的实际交易;老年人在享受康养服务的同时,还能享受不动产物业的增值。


(3)养老产业信托


投向养老产业的信托产品最多,达到9款。从公开信息收集的养老信托产品中,养老产业类信托产品的数量要远多于其他养老信托产品。尤其是康养项目的数量较多,这是由信托的传统业务模式和制度优势决定的。这些资金主要用途是与房地产企业合作开发相对应的康养社区,产品的交易结构和风控措施的设计与房地产类信托产品并太大的区别,只是在信托收益权方面可能略带与养老服务相关的权益成分。


小结:养老信托作为信托行业新兴事物,尚未形成规模优势,仅有部分信托公司在积极探索养老业务模式的基础上,创新推出数款养老信托产品。受限于养老产业市场的发展不成熟,我国的养老产业的业务盈利模式和可持续发展模式尚未明晰,具体实践中还存在着养老政策不明确和投资门槛高的问题。


5、各类养老金融理财产品对比分析


目前来看,养老金融产品的种类并不多,供给数量不足,以中短期产品为主,中长期产品有限;产品同质化严重,养老功能名不副实,各类养老服务金融产品虽有养老之名,但从实际运作来看,养老功能的实现程度有限,且养老服务针对性服务不足,加上民众对产品的理解有限,客户在购买相关产品后,到期可赎回并随意用于其它用途。目前养老金融产品普遍以养老金的积累为主,养老服务的功能目前仍处于探索的阶段。


保险公司:


养老型年金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本质都是保险产品,产品设立的初衷并非是投资理财,而是提供相应的保险功能以及提前锁定现金流,降低中老年人的老年风险。这既是养老金产品的独特优势所在,但在投资理财同样也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较大。从养老功能上来看,养老保险类产品对高龄人群可能出现的患病、受伤、失能的意外具备一定的保障功能,但也仅限于资金方面的支持,在具体的养老服务提供上还有待进一步的开发。个人养老保障类产品相对于保险而言更为灵活,投资理财的属性相对较强,在资产的保值增值上或有更好的表现,但既无法提供相应的保障,也缺乏相关养老服务的提供。


公募基金:


养老目标基金是公募型净值化产品,更注重于养老金的储蓄与累积增值,在养老服务方面是短板。目前投资者持有该类基金产品的时间普遍较短,投资者购买相关产品后可以较为容易的赎回并随意使用到其他用途,因此养老目标基金在养老金的储蓄与增值上同样存在问题,缺少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全生命周期投顾服务的机制。另外,投资者对于养老产品的理解并不深刻,接受程度也不高,在投资者教育尚未成型的当下,养老目标基金遇到的阻力会更大。


银行及理财子公司:


养老理财产品在同样仅有资金保值增值的功能,而且同样存在养老金目标不明的情况。养老理财产品虽然在产品名称上体现了养老这一主题,但是大部分产品在条款设置和投资策略上与其他非养老理财产品并没有大的差别。市面上的养老理财产品大部分仍采用到期支付收益的方式,投资者在收回此类资金后可以随意使用到其他用途,这并不符合养老所要求的定期“养老金”收益特点。


信托公司:


养老信托产品规模小,产品开发程度不足是主要问题。养老信托产品能够提供的养老相关的服务最为丰富,但养老信托产品的数量屈指可数,而在养老功能上的设计也乏善可陈。养老信托产品能够投资横跨资本、证券和实业三大市场,既可以为老年群体提供长期的投资理财服务,又可以为高龄人群提供相关的养老服务,甚至是全生命周期的投资规划和财富传承等全方位的服务。与国外较为成熟的养老信托产品相比,国内具有代表性的的养老信托产品暂时还难以寻觅。这有国内养老产业发展不成熟的缘故,但也有信托公司发挥信托制度优势、整合养老资源上缺乏成熟业务模式的原因。


来源:用益研究

作者:喻 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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