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匀东镇杉木湖大道东段11号。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85年11月,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院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学校位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都匀市。学校承担国家教育部教学改革项目1个,国家财政部重点支持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实验室4个;有国家级、省级、州级培训基地7个,三甲附属医院2个,教学实习基地82个。现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中医康复技术、护理(中医护理)等14个招生专业及方向,面向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的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政策及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招生就业处,负责高职扩招的具体事宜。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校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六条 招生护理专业191人。具体以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核下达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前期已在其他考试中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二)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色盲、色弱考生不得报考。报考我校护理专业考生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5厘米,女生不低于153厘米。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第一次填报:2020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9:30至16∶30,符合报考资格、有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到我校进行照片采集及现场报名确认,并领取报名系统密码。同时,凭报名系统密码登录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gkbm.eaagz.org.cn)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确认报考的院校及专业。
第二次填报:2020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9:30至16∶30。
1.根据第二轮公布的缺额计划,凡符合第一轮报考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考生可凭报名系统密码登录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gkbm.eaagz.org.cn)进行网上信息填报,选择第二次报考的院校及专业。
2.未参加第一轮报名的人员须按照上述第一轮报名确
认的相关要求,必须到我校进行照片采集及现场报名确认。
第九条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
1. 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出现役证》、本人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农民工须持本人户口薄、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下岗失业人员须持失业登记证、本人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企业员工须持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则上由我省企业集体向有关高校提出报名需求。
5. 符合免试条件考生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进行免试资格审核确认。
第十条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及内容:
(一)第一次测试时间:2020年11月14日9:00。
(二)第二次测试时间:2020年12月2日14:00。
(三)由于疫情影响,今年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采取网络视频面试方式。具体安排见我校官网和QQ群通知。
(四)免予参加文化基础测试。
(五)职业技能适应测试范围为职业兴趣、职业潜能、个人特长、表达能力、思考能力等综合素质,检测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一)严格遵守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坚持“阳光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照“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二)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和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我校免试录取。
(三)录取成绩计算
依据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录取,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以及各级各类评优评先活动,表彰奖励优秀学生。
第十四条 学校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入学。对贫困学生执行国家助学金、教育精准扶贫、勤工俭学、社会资助、困难补助以及学费缓、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老师 冯老师 罗老师
联系电话:0854-8519055 8282507
学校官址:http://www.qnmc.cn
学校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匀东镇杉木湖大道东段11号
报名地点:学校正大门入口处
END
扫码关注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黔南医专新闻中心
校审:罗冬妮
编辑|排版:张树平 袁跃
实习编辑:宋佳瑜 罗杰
联系邮箱:2394638263@qq.com
联系方式:2394638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