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生活垃圾混装混运?不行!
近日,市民王先生遇到了一件糟心事。
事情是这样的,自从全市全面推行垃圾分类以来,王先生家积极响应号召,每天都认真的将家中产生的垃圾按照干湿分类,再投入小区里相应的干湿垃圾收集容器中。可最近有一天,王先生偶然发现,小区的保洁人员有疑似将分类好的垃圾混放后驳运的行为。
如真实发生以上事情我们可以怎么办呢?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物业分类驳运混装举报”或者“环卫企业分类混运举报”
只要使用一组(2-3张)照片或10秒以内的视频,并附相关文字说明就可以进行举报了。
不过您可要注意,如果照片、视频无法辨识违规收运作业行为,或者是非即时信息都会被视为无效举报。
只要信息成功提交,十五个工作日之内,您就能收到答复反馈啦,是不是超方便!
接下来,我们来聊一聊详细操作。
遇到哪些情况,您可以随手拍,随手举报呢?
情况一
居住区物业或保洁人员在将生活垃圾从投放点分类驳运至收集点过程中,将不同品种生活垃圾混放在同一容器中。如:将干垃圾、湿垃圾倒入同一个垃圾桶或同一辆手推车且手推车没有分隔和分类标识,进行混合驳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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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二
居住区物业或保洁人员没有使用对应类别的机具实施分类驳运。如:使用垃圾桶(车)对投放点的湿垃圾进行分类驳运,但驳运用的垃圾桶为干垃圾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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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三
垃圾收运企业作业人员在分类清运生活垃圾时有混装行为,将干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等不同品种垃圾混合清运。如:将可回收物和湿垃圾全部使用同一辆收运车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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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四
垃圾收运企业作业人员使用专用车辆(含非机动车)进行非专项分类运输。如:使用有害垃圾收运车清运干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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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五
垃圾收运企业作业人员使用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标识不清晰、不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标识(色)明显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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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以上这些情况,您都可以随时拿出手机,拍下证据,即时上传举报,拍摄照片或视频的时候,请注意自身及周边环境的安全。
最后,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守护我们的垃圾分类成果,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助力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