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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10起!

山南融媒 微山南官方 2022-08-13


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桑日交警持续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和曝光力度,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章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桑日交警曝光

10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案例,

以示警醒!

现将典型违法案例通报如下

⬇⬇⬇

无证驾驶机动车

2021年12月11日21时50分许,2021年10月04日19时许,顿某(男、藏族、身份证号码:54010211XXXXXXX3514)驾驶车牌号为藏CF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省道508线88公里+850米处时,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给予顿某罚款1900元的处罚。

无证驾驶机动车

2021年10月06日11时许,张某(男、汉族、身份证号码:5401241XXXXXXX201X)驾驶车牌号为川ABXXXX号小型轿车,行驶至省道508线88公里+850米处时,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给予张某罚款1900元的处罚。

无证驾驶机动车

2021年11月2日16时许,洛某(男、藏族、身份证号码:5422261XXXXXXX0039)驾驶车牌号为藏CF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560国道线245公里+850米处时,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给予洛某罚款1900元的处罚。

无证驾驶机动车

2021年12月4日21时许,普某(男、藏族、身份证号码:5422261XXXXXXX0037)驾驶车牌号为藏AJMXXX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省道508线94公里+600米处时,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给予普某罚款1900元的处罚。

无证驾驶机动车

2021年12月7日11时许,洛某(男、藏族、身份证号码:5422261XXXXXXX0011)驾驶车牌号为藏CBXXXX号中型自卸货车,行驶至560国道线245公里+850米处时,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给予洛某罚款1900元的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1年10月21日21时许,杜某(男、汉族、身份证号码:5101291XXXXXXX4911)驾驶车牌号为川AYXXXX号小型轿车,行驶至560国道线254公里+850米处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杜某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900元的处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机动车驾驶证记分标准》对杜某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1年11月12日10时许,边某(男、藏族、身份证号码:5422241XXXXXXX0017)驾驶车牌号为藏APXXXX号小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560国道线241公里+960米处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边某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900元的处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机动车驾驶证记分标准》对边某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1年11月28日1时许,邓某(男、汉族、身份证号码:51072XXXXXXX6017)驾驶车牌号为川B9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560国道线254公里+850米处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邓某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900元的处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机动车驾驶证记分标准》对邓某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1年12月26日09时许,洛某(男、藏族、身份证号码:5422291XXXXXXX0014)驾驶车牌号为藏CC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560国道线254公里+850米处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洛某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900元的处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机动车驾驶证记分标准》对洛某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准驾车型不符

2021年12月8日20时许,桑某(男、藏族、身份证号码:5426271XXXXXXX0216)驾驶车牌号为藏GAXXXX号中型自卸货车,行驶至省道508线94公里+600米处时,因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罚款1500元的处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机动车驾驶证记分标准》对桑某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来源:山南交警

责任编辑:张理华

值班总编:伍小龙

投稿邮箱:snbxw@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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