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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子县曝光两起违法行为!

山南融媒 微山南官方 2022-08-13


近期,隆子县查处曝光2起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酒驾醉驾和无证驾驶给自身、家庭、他人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敬畏法律,杜绝侥幸心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曝光违法如下: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2年1月4日16时0分,黄某(男、汉族、身份证号:430603XXXXXXXXX117)驾驶车牌号为湘KW9HXX的小型汽车行至219国道5511公里450米处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黄某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900元的处罚。


无证驾驶机动车


 2021年12月21日11时40分,索某(男、藏族、身份证号:542226xxxxxxxx3713)驾驶车牌号为藏CZ0XXX的小型汽车行驶至省道509线118公里100米处时,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索某罚款1900元的处罚。



来源:隆子公安

责任编辑 张理华

值班总编: 伍小龙

投稿邮箱:snbxw@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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