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补贴啦~
一
毕业生区外企业就业补贴
1.2017年1月1日以后,毕业5年内我区生源全日制毕业生(高考时户籍为西藏的高校毕业生)到区外企业就业的补贴项目及标准:
(1)生活和住房补贴: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高校毕业生,分别按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每人每月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可达5年。
(2)路费补贴: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2000元路费补贴。
2.2019年1月1日起,全日制少数民族毕业生到区外企业就业的补贴项目及标准:
(1)到区外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含按年累计满3年)的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8000元一次性安家补贴、2000元一次性路费补贴;
(2)按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分别给予每人每月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5年;
(3)发放探亲路费补贴,每人每年6000元,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申报流程:毕业生到区外就业满一年,有登录“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微信公众号”,点击“区外就业补贴申请”,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资料,提交申请,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毕业生将相关资料一次性报送或邮寄至人社部门。经人社部门按照规定向财政申请相关资金后,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各项补贴资金拨付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经办部门:自治区及各地市人社部门
二
毕业生区内企业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2017年1月1日后与区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毕业生。
补贴标准:
(1)培训补贴:开展岗前培训的企业,对其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培训补贴。
(2)生活补贴:按当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2019年7月1日起按照当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每人每月生活补贴,补贴时间最长可达5年。
(3)住房保障补贴:租住房屋的高校毕业生,按当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月度住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可达5年。
(4)社会保险补贴:吸纳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对其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社会保险费,6年内给予100%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每缴满1年即进行补贴。
申报流程:区内企业招录毕业生满一年后,由区内企业登录“西藏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按照招录毕业生的基本情况依次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审核,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由企业将相关资料一次性报送至人社部门。人社部门按照规定向财政申请相关资金后,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各项补贴资金拨付给申报企业账户,企业及时将生活补贴、住房保障补贴支付给毕业生。
经办部门:自治区及各地市人社部门
注:区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按照企业社保缴费地,由同级人社部门审核;中央驻藏企业按照公司注册地,由同级人社部门审核。
三
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到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就业1年以上的我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高考时户籍为西藏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1)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1年。
(2)一次性路费补贴1500元。
申报流程:关注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公众号→办事大厅→毕业生登记→区外就业补贴申请
经办部门:高考时户籍所在地市人社部门
四
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补贴对象: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享受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自治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给予2个月补贴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登录“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微信公众号”,点击“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资料,提交申请,经学校初审、自治区人社部门复核通过后,由学校将相关资料一次性报送至自治区人社部门。经自治区人社部门按照规定向财政申请相关资金后,将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补贴资金拨付给学校,学校将一次性求职补贴支付到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经办部门: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91-6339878
五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的。
补贴标准:给予全额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年。
申报流程: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灵活就业满一年后,登录“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微信公众号”,点击“灵活就业补贴”,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资料,提交申请,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毕业生将相关材料一次性报送或邮寄至人社部门。人社部门按照规定向财政申请相关资金后,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资金拨付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经办部门:生源地市人社部门
六
职业资格证书补贴
补贴对象:2019年1月1日后毕业的,5年内取得国家人社部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我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9年1月1日后,在校就读的我区生源全日制大学生取得相应证书的,毕业后可以同等享受。
补贴标准:对报考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并取得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元/人次培训费补贴;对取得会计、律师、税务、导游、计算机、企业管理、幼师、社区服务等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给子2000元1人次培训费补贴。按照取得证书的高校毕业生人数,分别给予实习企业及有关培训机构2000元/人次的补贴。
个人申报流程:毕业生取得证书后,登录“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微信公众号”,点击“证书补贴”,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资材,提交申请,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毕业生将相关资材一次性报送或邮寄至人社部门。人社部门按照规定向财政申请相报关资金后,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证书补贴资金拨付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经办部门:各地市人社部门
七
创业奖励
享受对象: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初次享受补贴应为毕业5年以内(毕业年度为第一年,以此类推);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经营场所内创业,且实际发生房租和水电费的。
补贴标准:创业启动资金、场租水电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基本生活补贴、住房公积金补贴、成功创业奖励、区外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返乡创业安家补贴及生活补贴、创业培训补贴。
经办部门:自治区、市、县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八
西藏大学大学生创业奖励
享受对象:西藏大学自主创业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并且在教育部就业管理系统中登记为自主创业的。
经办部门:西藏大学招生就业处双创中心
咨询电话:0891-6541806
咨询电话
(一)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电话:0891-6339878 6867389
(二)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电话:0891-6364490
(三)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电话:0892-8835301
(四)山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电话:0893-7826234
(五)林芝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电话:0894-5888775
(六)昌都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
电话:0895-4843652
(七)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电话:0896-3822075
(八)阿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电话:0897-2824171
(九)西藏大学招生就业处
就业指导中心:0891-6405898
双创中心:0891-654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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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藏卫视+
责编:嘎玛卓玛
校对:张丽
主编:伍小龙
投稿邮箱:snbxw@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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