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某、洛某等人被处罚
生命安全不容忽视
一个不经意的小动作
一起交通违法行为
就可能引发一场永远无法挽回的损失
希望通过以下案例
能够警示大家遵守交通法规
对生命负责
多一些谨慎 多一些安全
主要违法行为:
简要违法情况:
4月6日19时许,群某驾驶车牌号为藏CC****号小型厢式货车,在三湘大道某公寓内倒车时,与在三湘大道某公寓内由西向东行驶的李某驾驶的藏CC****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
当事人群某驾驶的藏CC****号轻型厢式货车在倒车时未察明后车情况,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应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当事人李某无事故责任。
主要违法行为:
简要违法情况:
4月6日9时许,洛某驾驶车牌号为藏CH****号轻型栏板货车,沿三湘大道延伸段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三湘大道延伸段与火车站附近十字路口处,与沿站前路由东向西直行的达某驾驶的车牌号为藏CG****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
当事人达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应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主要违法行为:
简要违法情况:
4月15日20时许,朱某驾驶车牌号为川AJ****号小型轿车沿乃东路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乃东路翡翠城十字路口处左转弯时,与尤堆巷内正在等交通信号灯的杨某骑行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轮电动车骑车人杨某、乘车人赵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
当事人杨某、赵某无事故责任。
主要违法行为:
简要违法情况:
4月16日15时许,达某驾驶车牌号为藏A6****号小型汽车行驶至省道508线69公里处时,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处罚情况:
主要违法行为:
简要违法情况:
4月18日17时许,央某驾驶车牌号为藏CV****号小型汽车行驶至省道509线12公里处时,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处罚情况:
主要违法行为:
简要违法情况:
3月29日15时许,刘某驾驶车牌号为川K8****号小型汽车行驶至省道508线59公里处时,因驾驶报废的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处罚情况:
电动车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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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乃东卫士
责编:张丽
校对:嘎玛卓玛
主编:伍小龙
投稿邮箱:snbxw@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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