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合同 | 注意:工程合同常见陷阱
精品课推荐:《干货》邀约权威专家解读公司法律实务高端研修班(地点:深圳市)
土地与房地产法律实务新热点权威解析高端研修班(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
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勘查、设计单位接到发包人的要约和计划任务书、建设地址报告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而成立,通常在书面合同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勘察、设计如由一单位完成,可签订一个勘察设计合同;若由两个不同单位承担,则应分别订立合同。
建设工程的设计由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进行时,建设单位可与主体工程设计人签订总承包合同,由总承包人与分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总承包人对全部工程设计向发包人负责,分包人就其承包的部分对总承包人负责并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已获批准的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和总概算等文件,就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时,即可成立建筑施工和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可以将全部施工安装工程发包给一个单位总承包,也可以发包给几个单位分别承包。一个承包人总承包的,可以将承包的工程,部分分包给其他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总承包人对发包人负责,分包人对总承包人负责并与总承包人对发包人负连带责任。
1、在发包人和承包人条款方面
陷阱:承包人不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填写时,真正承包人将自己的上级单位且独具法人资格的单位填为承包人,往往工程质量保证不了。
防范:核对清楚承包人,且审查承包人的工程建设资格和等级。
2、在委托书方面
陷阱:不填写委托书,或委托事项填写不全、不清。
防范:全面、正确、详细填写委托书。
3、在委托人义务条款方面
陷阱:委托人的义务填写不细、不具体、不全面,致使工程责任不好判定。
防范:委托人的义务,一定要填细、填全。
4、在承包人义务条款方面
陷阱:承包人的义务笼统,不细化,出现纠纷后,不宜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防范:填写承包人的义务越细越好,每个环节和要求都要写清楚。
5、在纠纷解决方式条款方面
陷阱:当事人各自选择有利于己方的纠纷解决方式和地域管辖。
防范:协定公平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和地域管辖。
6、在合同签字盖章方面
陷阱:合同最后只签字不盖章。
防范:一定要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并按要求公证。
7、在规定违约责任方面
陷阱:承包人尽力减少违约责任事项,或尽量减弱违约责任程度,或减少违约责任额。
防范:发包人一定要将承包人不履行义务的责任写全面、写明确、写具体。
8、在增补条款方面
陷阱:只写“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项条款”而没有增补以“空白”记入。在合同条款笼统的情况下,承包人不增补工程事项。
防范:发包人应将承包人完成工程的要求及各种细节补齐,防止条款笼统,而使工程质量等出现问题不宜追究。
1、在发包人、承包人条款方面
陷阱:承包人不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填写时,真正承包人将自己的上级单位且独具法人资格的单位填为承包人,往往工程质量保证不了。
防范:核对清楚承包人,且审查承包人的工程建设资格和等级。
2、在质量条款方面
陷阱:质量条款笼统,不细化,出现纠纷后,不宜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防范:质量条款越细越好,每个环节和要求都要写清楚。
3、签订违约责任条款方面
陷阱:承包人尽力减少违约责任事项,或尽量减弱违约责任程度,或减少违约责任额。
防范:发包人一定要将承包人不履行义务的责任写全面、写明确、写具体。
4、在纠纷解决方式条款方面
陷阱:选择有利于己方的纠纷解决方式和地域管辖。
防范:协定公平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和地域管辖。
5、在签字盖章方面
陷阱:只签字不盖章。
防范:一定要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并按要求公证。
来源:合同工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法律先锋讲堂”投稿邮箱:2839412098@qq.com
近期推荐:更多讲座和热点文章点击↓↓↓↓↓阅读、
★、【理解与适用】《关于审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理解与适用】《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更多法律相关培训讲座,请关注公众号查阅
后语:大量用户还没有养成阅读后点赞的习惯,如果您觉得本文对您有帮助和启发,请顺手点赞,您的支持和鼓励是我们前进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