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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好消息!婚姻家事·遗产管理人律师注意了,这个终于来了……

法 典 时 代

现 在 有 婚 姻 家 事 课 程,能 帮 你 

让 你 全 面 提 升 执 业 技 能

只 有 干 货

特殊时期,我们将选择宽大会议空间,并限制参会人数,欢迎报名


课程背景

《民法典》在继承编中作出了一系列新规定,其中,重大创新和亮点是遗产管理人制度的确立,这将有助于妥善管理和保护遗产,对维护遗产权利人利益、实现遗产公平分配、保障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遗产管理人制度的推出,不仅适逢其时更是大势所趋。同时,《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确立了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为家族财富传承保驾护航。

拟邀主讲嘉宾

蒋  月   《民法典》编纂组专家,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生师,厦门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主任


王小成   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著名家事法律服务专家,在高端家事法律纠纷争议解决、家族信托及私人财富规划方面经验丰富


张  永  法学博士、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家族与慈善办公室总经理,主持完成民政部、中国信托业协会等关于慈善信托的多项重要课题


阮  啸    杭州互联网公证处互联网业务二部部长、执业公证员,中国法学会公证文书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理事。


在线咨询报名:18310839246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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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我们收到您的报名信息后,会务组人员会跟您来电话核实报名信息请保持电话畅通。



研修议题

(一)《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疑难问题解析及其对私人财富管理

的影响

1、新增遗嘱方式的效力认定规则下,如何确保遗嘱的有效性

2、公证遗嘱效力优先取消背景下,不动产遗嘱继承疑难问题解析

3、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有无继承的权利

4、共债共签,夫妻一方如何避免“被负债”

5、.....(欢迎提交其他疑难问题)

(二)遗产管理制度概述

1、现行《继承法》和《民法典⟨继承编⟩》之规定

2、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遗产管理之异同

(三)遗嘱执行人与遗产管理人的确定

1、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的资格

2、遗嘱指定了遗嘱执行人时遗产管理人的确定

3、遗嘱未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产管理人的确定

4、法定(无遗嘱)继承时遗产管理人的确定

5、继承人全体放弃继承无人继承的遗产管理

6、遗产管理人确定的争议解决

(四)遗嘱执行人与遗产管理人职责和权利义务

1、遗嘱执行人职务及执行程序

(1)遗嘱执行人职权到底有多大?

(2)遗嘱提示与开启

(3)遗嘱效力检验确认

(4)负有遗产管理人之责

2、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和权利义务

(1)清理、查明遗产范围和数额并制作遗产清单及清单模板

(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5)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及遗产分割争议解决

(6)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五)遗产债务清偿与遗产分配的程序

1、遗产债务的范围

2、遗产债务清偿责任

3、遗产债务清偿程序

4、遗产债务清偿顺序

(六)遗嘱信托与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对接

(七)如何成为合格的专业遗产管理人:参与遗产管理人业务方式与风险防范——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的法律顾问;遗嘱见证人;遗嘱执行人;遗嘱信托(监察)保护人;遗产诉讼代理人

1、在遗产规划、企业传承业务上,方案应当如何进行规划设计

2、参与遗产管理人业务需要考虑的几个问题

(1)以律师的身份作为他遗嘱执行人,是否需要建立委托关系? 

(2)如果与客户建立了委托关系,遗嘱生效后律师是否还需要再与继承人建立委托关系?是与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 

(3)如果你在不知情的情况,被客户在遗嘱中指定为遗嘱执行人,遗嘱生效后如何建立委托关系? 

(4)作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费用、遗产管理费用和报酬如何从遗产中支付? 

(5)作为遗产管理人,在继承人之间发生继承纠纷遗产诉讼时,如何参与诉讼?

3、见证遗嘱的必备程序

4、跨境遗产管理的冲突和风险

(八)遗产管理人疑难热点问题研究与解答

1、遗产管理人的诉讼地位

2、遗产管理人过错的界定以及可免责相应标准

3、继承权绝对丧失导致的遗产无人继承情况下遗产管理人的设置

4、哪些人属于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的“利害关系人”?法院受理是否可以按照特别程序处理?

5、遗产管理人如何收费比较合适

6、居住权问题研究

7、.....(欢迎提交其他疑难问题)

(九)遗产管理人实务:遗嘱见证业务、风险防范及老年人法律服务

1、律师见证、见证审查、风险防范及遗嘱见证的特别风险 

2、律师遗嘱见证的必要环境与规范   

3、现场遗嘱见证若干问题

4、对老年人的跟踪服务与老年人法律服务

(1)家族财富传承:家族信托+慈善信托

(2)意定监护法律服务与意定监护律师见证风险防范

·意定监护协议的起草         

·意定监护与公证

·意定监护律师见证风险防范   

·意定监护+信托

(3)以房养老法律服务

(4)搭伴养老法律服务

(5)见证遗嘱的后续服务

·遗嘱的修订、撤回与重立    

·遗嘱执行人

(十)遗产管理人实务:遗嘱信托——结合尽职调查

1、遗嘱信托概述:需求;内容;规定;遗嘱信托法律效果

2、遗嘱信托的成立与生效条件、变更与终止规则

3、遗嘱信托管理重点、要点与实施路径

4、遗嘱信托法律风险防范——结合尽职调查

(1)信托财产的证明

(2)受益人的身份认定

(3)受益权条款设计

(4)非资金类信托财产之辨

(5)不确定因素处置方案

(6)法律尽职调查

(十一)遗产管理人法律服务文书解析

1、民事行为能力声明书

2、客户信息采集表

3、财产清单及遗产分割意愿表

4、遗嘱执行委托合同

5、知情同意书

(十二)律师、公证、保险、信托、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与合作


▶课程收益

1、《民法典》编纂组专家、婚姻家事、家族财富管理实务专家全方位解析《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及其对家族财富管理、传承的影响;

2、助力构建家族财富管理体系,提升私人财富管理业务的实务操作技能,掌握私人财富管理工具运用技能;

3、全方位解析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制度,探索遗产管理人事务,助力掌握具体业务产品和提升专业化技能,成为该领域的开创者与领衔者;

4、分享行业经验,全面提升执业技能,加强执业风险防范。


▶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21年5月14日

讲座时间:2021年5月15日—16日 

讲座地点:江苏省·无锡市


无锡城市新貌


▶会议费用与参加办法:

参加线下学习的代表须交纳会议费38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三十学时证书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


▶内训量身定制课程:

   根据企事业单位自身情况,包括培训对象及其专业背景、工作职责、培训目标、具体要求等分析企业的培训需求,制订切合实际的培训方案,邀请专家赴企事业单位进行内训或录制课程,为企业创造高效能的学习条件。内训接洽电话18310839246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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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加微信注明报名参加学习


会员邀请函

一、个人会员   会费8000元/12个自然月

全年近百场线下面授课程免费参加,不限次数。如果不去现场,可以通过手机、电脑视频同步免费观看。

二、普通B级会员  会员费10000元/12个自然月

在担任普通B级会员期间内,会员单位可免费6个名额参加线下面授培训活动,每期培训不超过3人;会员期间内培训名额用完后,可重新续费或在会员期内按八折会员价收取

三、普通A级会员   会员费18000元/12个自然月

在担任普通A级会员期间内,会员单位可免费13个名额参加线下面授培训活动,每期培训不超过4人;会员期间内培训名额用完后,可重新续费或在会员期内按八折会员价收取

四、贵宾会员   会员费34000元/12个自然月

在担任贵宾会员期间内,会员单位可免费27个名额参加线下面授培训活动,每期培训不超过5人;会员期间内培训名额用完后,可重新续费或在会员期内按七五折会员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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