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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清代性犯罪问题的“鉴证实录”,狠狠撕开历史的遮羞布

燕晓 燕晓文史
2024-11-26

导语 //


历史,不仅有光鲜亮丽的贵族生活,也有着卑微穷困的底层百姓


(愿你三冬暖,愿你遇良人)




“性”字,在中国古代并非表示生殖需求,而是人的本性。即便到了晚清时期,从当时的法律案卷之中,也只有“私通”、“奸淫”等字眼,并没有出现用“性”字来表示这种行为。


大概率是近代西学东渐之后,学者文雅地将西方的sexuality翻译为“人性之本源”而来。


中国人在这个问题上非常保守,甚至“谈性色变”,认为这是一件“肮脏之极”的事情,古代时更不会有学者去进行这方面的研究了。


然而,西方学者不同,他们对这个问题的态度非常坦然,认为这就如同吃饭一样,是人的正常需求。


美国斯坦福大学的历史系教授苏成捷查阅了大量清代司法档案中的生理犯罪问题之后,撰写了《中华帝国晚期的性、法律与社会》一书。通过这个特殊的视角,非常详实地剖析了当时社会存在着的各种问题,堪称一部深入探讨男女生理犯罪问题的“鉴证实录”。


读完此书,我们会惊讶地发现,原来这件事情背后,竟然隐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社会黑暗面。



本以为读这样一本书让我收获的是法律方面的知识,却没想到,它却为我撕开了历史的遮羞布,让我看到了一个鲜为人知的古代底层社会


从这个特殊的视角看中国晚清的法律,说实话,颇有些刁钻。但历史,是一个多面体,它不仅有光鲜亮丽的贵族生活,有鲜衣怒马的翩翩少年,也有着卑微穷困的底层百姓。


有关于这一个层面的历史,我们以前很难看到。因为中国的史书多为上层阶级服务,或记录盛大仪式、重大事件,又或是为那些特别有影响力的人物歌功颂德,总得有些代表性,方能“留取丹心照汗青”嘛。


然而,这样的历史是片面的,如同这本书的编著者所说的那样:“中国和美国的社会科学近年来多偏重脱离现实的抽象理论去建构古代的社会现状。而本系列丛书所强调的,则是实践中的经济、法律、社会和历史,以及由此呈现的理论逻辑。”


1

“光棍”,社会不安定因素


在清代的律典之中,将贱民身份的单身男性,视为立法所关注的焦点,即“危险分子”。


“光棍”一词,本就隐喻着男性的生理需求无处发泄,由此演化而来的名词有“恶棍”、“淫棍”,通过这样的语言称谓,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当时整个社会对此群体存在着强烈的排斥心理。


也就是今天所说的,他们生活在鄙视链的最底层。



对于这些生活于底层、没受过多少教育的“光棍”们来说,破罐子破摔也就成了常态。他们在荷尔蒙的刺激下,在欲望的驱使下,成为了历史档案馆里清代强奸案中的主角。


为了管理好这部分群体,清政府把所有单身狗列出“危险名单”之中。


一些云游四方的僧道群体也被划入这个范畴,清政府禁止流浪僧到处乞讨,禁止男性未经官方登记和许可便出家为僧为道。


然而,“光棍”数量越多,越暴露出清代存在着男女比例严重失衡的问题。


“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导致了当时的女性数量偏少,所以,注定会有相当数量的男子是讨不到老婆的。


“一夫多妻”制更是加重了这一社会问题,优秀的男性可以娶多位女性做妻子,而底层的男性却连接触女人的机会都没有。


这种强烈的反差之下,必然导致“光棍”做出一些“铤而走险”的事情来,这实在是一种恶性循环。


2

“良家妇女”,是荣誉也是桎梏


清代时,底层人民的地位在法律上相较于之前的朝代,有了显著的提升。比如,明律视雇工在法律上的身份相较于雇主要低,他们在刑案审判中,会受到明显的不公平对待。



18世纪时,清代的刑部大幅度缩减了雇工人的身份类别和包含的范围,也就是说,之前被认定为雇工人的大部分群体,已被视为“普通公民”。

尽管如此,管理层对于如何抓好基层管理,还是感觉相当头痛。


在当时,性交易在某些群体中进行便不会被视为非法,但若“良民”参与其中,便违法了。如此一来,“性”便成为了区分良民与贱民之间的明显红线。


贱民阶层,性关系混乱仿佛是正常的,无需去理会,而良民则不然,必须在道德、品行、日常行为规范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于是乎,所有的焦点聚集到了“女性贞洁”这个问题上,女性必须以做一名“良家妇女”为终身使命,并以得到“贞洁牌坊”为荣。


在男尊女卑的年代里,女性要想获得全社会的认可,就必须在“性”这个问题上洁身自好。对于当时古代女性来说,这相当于开辟了一条通往荣耀的道路,人人都可以争取成为“良家妇女”,光宗耀祖。



与之相对应的,便是全社会对再婚或失身女子的道德指责。要知道,在唐宋时期,婚姻是自由的,不合适是允许离婚的,女性再嫁也不会被视为“不贞”。


所以,在这样一套新的道德标准下,女人被套上了“荣誉的桎梏”。


最为悲惨的是,女人往往没有能力保护自己,她们恰恰是“光棍”下手的对象。一旦失身,这些良家妇女便会被舆论的口水淹死。


3

“乐户”,悲惨的忠良之后


中国古代,有个相当特殊的社会群体——乐户,这群人便是当时记录在册的“贱民”。


大部分乐户,其实并非来自于穷苦人家,他们是男性战犯的家族成员。古时战乱连连,一朝天子一朝臣,一个王朝的覆灭,意味着臣子也就成了罪犯,妻女家眷全部会被充为“乐户”,给当政者为奴为婢。


1402年,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将不肯降服于他的臣子全部杀害,并且将其家族中所有男男女女全部贬到社会的最底层服役,女性被编入乐籍,被迫成为“官妓”。


这种做法实在令人愤慨,在中国这种重视伦理贞洁的传统文化里,这样的“刑罚”手段,实在比任何酷刑都狠毒百倍,杀了人还不算,还要使整个家族名誉扫地。


雍正倒是做了一件好事,他颁布了一系列的谕旨,终结官府与性工作者的关系,并且削除乐户世袭的身份。即“乐户”不存在了,他们从此可以与普通的公民一样了。


当然,他的出发点并不是为了全面禁止“性”交易,而是为了维护治安和官员们的清正廉洁。


事实证明,鄙视链一旦形成,就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消除,雍正的这一系列的政策并没有完全使乐户享有与普通人同等的待遇,但总的来说,这项法令对于解放人权亦是有一定进步意义的。


只是这存在了上千年的问题,岂是一朝一夕便能扭转的?



最早的乐户在汉代时期就已经存在了,有些乐户已习惯了这种生活。甚至于,底层男性会组织妻女为嫖客提供服务,他们依靠这种特殊的服务创造生活来源。


从书中列举的律典条文可以看出,明清朝廷都倡导这些女性能够“从良”,于是,便出现了像杜十娘、董小宛这样一群为了追求爱情而不顾一切的风尘女子。只可惜,当时大部分的男子,并不太愿意将她们娶回家。


4

结语


在这本《中华帝国晚期的性、法律与社会》里,作者整理了大量清代的法律案卷,这些案卷中所展现的“性”问题,都是真实发生过的事件,有些令人愕然,有些令人震惊,有些令人叹惜......


作者虽是外国人,但对中国历史及清代的社会现象研究颇深,全书语言流畅,既是学术论著,亦是一部历史佳作。读者可以通过纵览清代社会的底层群体,去感受到他们的生活境遇、社会地位和人际关系的复杂性。


本书共40来万字,其史料之详实,论述之客观,分析之透彻实属学术级论著中的精品,对于从事法律工作、心理咨询以及社会研究工作的人来说,都极具参考价值。


当然,喜欢研读历史的人也可以看看,从这个角度看历史,你会看到完全不同的社会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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