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公开力挺 中国入世议定书15条获利好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德国总理默克尔共同主持召开中德总理年度会晤,就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以下称15条)问题达成重要共识。
在会晤后的记者见面会上,默克尔公开表示,“我们支持WTO的原则和规则,我们也会支持欧盟履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条约的义务”。
中新社发 刘震 摄
这是德方迄今就该问题所作的最明确表态。
此前,默克尔曾向媒体表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已于去年到期。德方认为,欧盟应致力于找到符合WTO规则、对各国一视同仁、对中国非歧视性的解决方案”。
应该说,此次李克强总理赴欧洲做默克尔和欧盟领导人工作后,默克尔总理的表态又往前迈进了一大步,也为解决中欧贸易关系的这一重大障碍带来了曙光,体现了德方支持国际规则和多边贸易体现的担当。
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规定,WTO成员对中国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在计算倾销幅度时,如果中国生产企业不能够明确证明生产该同类产品的产业在制造、生产和销售该产品方面具备市场经济条件,则进口方可以使用不依据与中国国内价格或成本进行严格比较的方法,也就是可以使用“替代国”价格;但无论如何,该条款都应自2016年12月11日后停止适用。
这个条款是在当时条件下各方相互妥协的结果,是中国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时对世界的承诺。虽然由于15条的存在,中国成为全球反倾销的主要受害者,但15年来,中国很好地维护了世贸组织及其规则的权威性。现在,该条款已经到期失效,应是WTO其他成员履行义务的时候了。
截至目前,尽管多数WTO成员已宣布在反倾销调查中放弃对华采用“替代国”的做法,但也有一些成员故意将履行上述义务同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相混淆,甚至还同产能过剩问题相挂钩,对国际规则采取“双重标准”,“合意则用,不合意则弃”。
欧盟是以世贸组织为支撑的多边贸易体系的主要缔造者和维护者,更是受益者。但一段时期以来,欧盟在对待15条问题上态度纠结,一方面不愿放弃限制中国产品进口的“替代国”做法,另一方面又不得不表示遵守世贸组织法律条约是欧盟的义务。
因而自2016年以来,欧盟陆续启动有关贸易防御法律的修订。去年11月,欧盟委员会向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交了一项新的反倾销、反补贴立法提案,核心内容是以“市场扭曲”这一新的概念替代原立法中的“非市场经济地位”概念,以期在今后的反倾销调查中继续使用“替代国”做法,换汤不换药,理所当然遭到中方的反对。
李克强强调指出,“欧盟应当履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条约义务,在针对贸易不公平制定有关新规则时也应遵循WTO原则。”
中欧互为重要经贸伙伴,双方在多双边合作中拥有广泛的共识和共同利益。欧盟是中国最大的出口市场及最重要的外资和技术引进来源,中国市场对欧盟经济的复苏和可持续增长同样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中国与欧盟都支持开放主义、多边主义、经济全球化、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都认真履行在气候变化、发展援助等全球性议题上的承诺,并积极推动20国集团发挥对全球议题的引领作用。
在当前逆全球化思潮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大背景下,中欧合作无论对于双方还是对于世界,都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欧盟诚实履行15条义务,不仅有利于中欧,也有利于世界。
作为欧盟核心成员,德国在15条问题上公开亮明立场,既是对中方关切的善意回应,也是对以“自由贸易”为宗旨的多边贸易体系的尊重和国际贸易规则的维护,是对开放性世界经济的有力贡献。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但如何将默克尔的积极表态转化为欧盟共同的贸易政策,还有赖于中欧双方的共同努力,也可能还有曲折的路要走。但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经济体与发达经济体,中欧合作面临重要的历史机遇期。期待双方站在全球多维的角度,积极拥抱共识,妥善处理分歧,增进共同利益,助力世界经济发展。
(本文作者系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
编辑:储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