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全文 | 全国首创!丽水市制定并印发多条生态信用制度
今日,浙江省丽水市针对不同适用对象,制定的全国首创生态信用制度开始施行,深化以生态信用为特色的信用体系建设。
以企业和个人为适用对象
《丽水市生态信用行为正负面清单(试行)》
其中正面清单从生态保护、生态经营、绿色生活、生态文化、社会监督等五个维度共列18条;负面清单从生态保护、生态治理、生态经营、环境管理、社会监督五个维度共列30条。
长按二维码获全文
以个人、企业与行政村为适用对象
《丽水市绿谷分(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
以个人为适用对象,由浙江省自然人公共信用积分和丽水市个人生态信用积分组成绿谷分。
实行自愿注册参与评分,从高到低设立5个等级,分别为AAA级、AA级、A级、B级、C级。对信用等级AA级及以上个人采取激励性措施,享受服务优惠、绿色通道、重点支持、媒体宣传等优惠激励政策。
《丽水市企业生态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以企业为适用对象,对企业生态行为进行信用评价,确定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机构及组织应用的生态信用管理手段。
企业生态信用评价,适用于丽水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行业企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企业、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10类,评定等级分为A、B、C、D级4个等级,其中A级为激励对象,共列8条激励举措。
长按二维码获全文
《丽水市生态信用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以行政村为适用对象,对丽水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村进行生态信用等级评价。
生态信用村评定结果分为AAA、AA、A、B级4个等级,其中AAA级生态信用村享受绿色金融、财政补助、科技服务、创业创新、生态产业扶持等多项激励举措。
长按二维码获全文
欢迎点个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