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2020年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评办法来啦,重点考察这些领域!

源点credit 2021-09-18

近日,江苏省信用办发布了《2020年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评办法》,确定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单项工作考评办法,细化评价指标。


一起看看都有哪些内容吧~以下是考评办法全文。


信用管理制度建设(8分)


1、提请市政府出台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的实施意见,得 2 分;或者以市发改委(信用办)发文,得 1 分。 


2、研究拟定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或 者出台三年行动计划的,得 2 分。 


3、组织一批市级部门制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 得 2 分。 


4、研究制定信用承诺实施办法,得 1 分;组织 10 个以 上市有关部门编制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得 1 分。 



社会法人和自然人信用信息报送情况


共15分


1、个体平均记录数。各设区市社会法人入库记录数不 低于本市在业企业数的 4 倍,得 3 分;自然人入库记录数不 低于本市就业人口的 4 倍,得 3 分;低于 4 倍的按比例得分。 


2、报送频次。根据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确定的报送周 期要求报送信用信息,最高得 4 分(法人和自然人各占 2 分)。 


3、信息入库有效性。按照报送信用信息有效入库率得— 3 — 分,最高得 2 分(法人和自然人各占 1 分)。 


4、入库信息完整性。按照报送信用信息完整性得 分,最高得 2 分(法人和自然人各占 1 分);未发现信 息漏报的,得 1 分,发现漏报的酌情扣分。


“双公示”信息报送与公示(11分)


1、信息时效率。以信息报送时效率衡量(时效率= 规定时间内提供信息的总量/提供记录总数×100%),时 效率 90%以上(含 90%)得 2 分,90%以下的按时效率 得分。(一年以上的历史数据不计入提供记录总数。)


 2、信息报送量。法人或其它组织、个体工商户的“双 公示”记录占 13 市报送该信息的比超过本市企业数占全 省在业企业数比例的,得 1 分;没超过的,按比例得分。自然人的“双公示”记录占 13 市报送该信息的比超过本 市就业人口数占全省就业人口数比例的,得 1 分;没超 过的,按比例得分。 


3、信息入库情况。按“双公示”信息有效入库记录数 占报送记录的比例得分,最高得 1 分。


 4、信息覆盖面。以信息覆盖面百分比衡量(覆盖 面百分比=设区市双公示信息实际来源部门和辖区数量/ 应提供信息的来源部门和辖区数量×100%,最高得 1 分。 


5、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修复协同平台做好企业 信用修复工作,最高得 2 分。信用修复超期办理件数大于等于 36 条的扣 1 分,少于 36 条的按比例扣分。全年信用 修复省级复审退回件或者拒绝件占受理件的8%以上(含8%) 的扣 1 分,小于 8%且大于 3%(含 3%)的按比例扣分,小 于 3%的不扣分。 


6、“双公示”第三方评估情况。第三方机构根据全年测评 情况得分,最高得 3 分。 


信用奖惩应用(5分)


1、依托省、市联合奖惩信息系统实施联合奖惩工作, 得 2 分。 


2、实现联合奖惩系统与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每对接 一个部门得 0.2 分,最高得 1 分。 


3、市联合奖惩信息系统嵌入或展示联合奖惩措施清单 的,或在省联合奖惩信息系统或市信用网站发布本市联合奖 惩措施清单的,得 2 分。


信用平台和网站建设(10分)


1、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现市县一体化数据归集和地 方特色一体化服务的,得 3 分。 


2、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一体化服务平台,开展市县服 务网点或窗口一体化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按开设网点覆盖比 例和查询业务量得分,最高得 2 分。 


3、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 管”系统或大数据中心平台等实现信息共享的,得 2 分。


4、建成市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信用信息系统和服 务平台,实现相关信息归集的,得 1 分;实现初步应用的, 得 1 分。 


5、市信用门户网站、APP 或者微信公众号基于实 名认证实现信用信息服务功能的,得 1 分。


新型监管建设与运行(19分)


1、探索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试点工 作,在 5 个及以上市级部门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情况、 案件和效果,最高得 4 分。


 2、组织市级行业部门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机制,并 应用于行业信用管理,每个行业得 0.5 分,最高 4 分。 


3、拓展审查范围,依托省市一体化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开展信用审查,信用审查部门或金融机构等超过 20 个,得 2 分;信用审查对象数量超过 1 万个,得 2 分, 未完成按比例得分。


 4、在政务服务平台中嵌入信用信息查询功能,提 供面向市场主体和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信息服务,得 2 分。 


5、拓展信用报告应用,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公 共资源交易等领域使用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 告,超过 200 份,得 2 分。


6、制定规范的信用承诺书格式,得 1 分;在信用门户 网站开展信用承诺信息公示,得 1 分;将信用承诺及违诺信 息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得 1 分。 


“信易+”场景应用情况(10分)


1、开发“信易+”更多信用服务场景。有工作成效和实际 案例的,每一个领域得 0.5 分,最高得 6 分。


 2、大力推广“信易贷”。组织各设区市依托省综合金融服 务平台开展“信易贷”工作。召开“信易贷”工作推进会议的, 得 1 分;组织举办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入驻“信易贷”平台宣 传推介活动的,得 1 分;组织本地金融机构依托“信易贷”平 台开展线上对接放贷业务,有效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最高 的 2 分。 


工作组织推进(22分)


1、领导重视。年内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专题会议 1 次以上的,得 2 分,其他情形的酌情给分。


 2、落实省信用管理部门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 完成省政府、省信用办布置的重点工作事项的,包括征求意 见反馈、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等工作,最高得 2 分。


 3、开展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培训专项行动,高质量组织 信用修复培训班,最高得 2 分。


 4、做好本地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组织信用服务机 构开展信用报告公示、年报等工作,最高得 2 分。 


5、示范创建。按时完成年度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创 建任务的得 2 分;对历年贯标企业和示范企业进行复核 和体检,得 2 分;组织贯标示范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得 2 分;


 6、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国家城市信用监测平台发 布的各地区信用监测状况,年内获得前 10 名的得 2 分;获得 11-50 名的,得 1 分;年内排名进步较快的,最高 得 0.5 分;


 7、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信用门户网站宣传信 用体系建设政策、举措和成效,按照报送新闻动态的质 量和数量得分,最高 2 分;开展信用主题宣传活动,最 高得 1.5 分;


 8、协同开展“与信用同行 筑梦新时代”微信知识竞 赛,按照成效得分,最高 2 分。


创新加分(10分)


鼓励在信用管理制度创新、大数据预警分析、信用 信息自助查询终端进政务大厅、失信行为分级认定、市 场主体自主自愿申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重点关注对 象名单制度、信用信息互联网和移动端应用、第三方机 构参与信用管理、信用支持开发区(园区、试验区)等 工作中加大创新力度,最高得 10 分。





欢迎点个在看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