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Chat ID Intro 当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创新智库 点击上面 「 蓝色微信名 」 可快速关注 孟 捷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来源: 政治经济学评论微信公众平台 孟捷 孟捷(1967-),安徽芜湖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创新智库学术委员,兼任全国马列主义经济学说史学会(国家一级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治经济学年会总干事,中国《资本论》研究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中华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常务理事等学术职务。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经济学动态》《政治经济学评论》《马克思主义研究》“Review of Radical Political Economics”等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百余篇,出版《历史唯物论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创造性转化》《权力与货币——马克思主义的官僚理论》等著作多部,其研究成果先后获得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等荣誉,尤其是第一次将产品创新的概念纳入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分析框架之中,并率先提出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创造性转化”,这些贡献在学术界引起了较大反响。 内容提要: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是以一系列假设为前提建立起来的,这些假设虽然在先前的文献中被不同程度地讨论过,但还从未被集中起来作为一个整体来分析。本文批判地考察了剩余价值论的十大假设,并在莱博维奇的基础上,对劳动力价值和工资范畴做了重新定义,这一再定义突出了阶级斗争在货币工资的价值和剩余价值率的决定中具有的意义。此外,本文还从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的角度,讨论了投资对于剩余价值率的影响,以及所谓不变的剩余价值率对于工人阶级的意义。尽管阶级斗争对于利润和工资的划分是至关重要的,但投资及其所固有的不确定性,也会给作为国民收入余额的工资份额的变化带来重大影响。决定剩余价值率的阶级斗争理论和决定剩余价值率的投资理论具有互补性,建设“工人阶级政治经济学”需要同时兼顾这两者。 剩余价值论是整个马克思经济学体系的核心,恩格斯曾把它和历史唯物主义并列,称作马克思毕生的两大科学发现之一。剩余价值论建立在一系列研究假设的基础上。这些假设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马克思自己明确地讨论过的;第二类虽未被马克思明确地讨论过,但在现代马克思主义文献中已有不同程度的讨论。剩余价值论的发展,取决于我们如何看待并处理这些假设。本文将要讨论的作为马克思剩余价值论前提的相关假设如下:第一,劳动力是可以完全商品化的,并可与任何普通商品相类比;第二,生产者的所谓“双重自由”是劳动力商品化的充分必要条件,劳动力商品化和无产阶级化是同一个过程;第三,工人阶级的再生产是依靠工资实现的,工人的必要生活资料只能通过工资在市场上获取;第四,特定形式的国家和家庭结构与工人阶级的再生产及劳动力价值的决定无关;第五,工人所需的生活资料数量及由此而来劳动力价值在价值创造过程之前是预先给定的已知量;第六,劳动力价值决定了劳动力价格或货币工资的水平;第七,剩余价值或利润是在新价值中扣除预先给定的劳动力价值之后的余额;第八,在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中,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变化只受劳动生产率的影响;第九,在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前提下,保持不变的剩余价值率有利于工人阶级的利益;第十,资本和劳动在围绕新价值的分配中只能存在零和关系。本文将依次讨论这些假设,并着力分析对这些假设做出变更或补充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以及这种变更所能带来的理论上的后果。 劳动力商品化和工人阶级的再生产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或者说他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解,是以劳动力的不受任何限制的商品化为前提的。这意味着在马克思那里,劳动力虽然是一种特殊商品,却和普通商品一样,其价格完全接受市场规律的支配。这种将劳动力商品和普通商品相类比,甚至将前者完全还原为普通商品的倾向并不是马克思的首创,而是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尤其是李嘉图的一贯做法。在《政治经济学与赋税原理》中,李嘉图这样写道: “如果把帽子的生产费用减少,即使需求增加两三倍,帽子的价格结果也会降到新的自然价格的水平。如果用减少维持生活的粮食和衣服的自然价格的办法来减少人们的生活费用,即使对劳动者的需求大大增加,结果工资也会下降。” 在这段话里,李嘉图把决定普通商品(即帽子)的规律与决定人的价格的规律等同了起来。与李嘉图同时代的一些人道主义批评者抓住了这一点,认为李嘉图“把人变成帽子”,即把劳动力还原为普通商品,是犯了反人道主义的错误。在其青年时代的著作《哲学的贫困》里,马克思谈到了李嘉图和同时代人道主义批评家之间的这种对立,但是,他没有非难李嘉图,反而选择支持李嘉图的观点,并写道: “李嘉图的话是极为刻薄的。把帽子的生产费用和人的生活费用混为一谈,这就是把人变成帽子。但是用不着对刻薄大声叫嚷!刻薄在于事实本身,而不在于表明事实的字句!法国的作家,像德罗兹、布郎基、罗西等先生用遵守‘人道的’语言的礼节来证明他们比英国的经济学家们高明,从而得到天真的满足;如果他们责难李嘉图和他的学派言词刻薄,那是由于他们不乐意看到把现代经济关系赤裸裸地揭露,把资产阶级最大秘密戳穿。” 将马克思、恩格斯的这种态度与现代思想家卡尔•波兰尼做一番比较是饶有意味的。波兰尼和马克思类似,都将劳动力商品化作为现代市场经济得以产生的根本前提。但与马克思不同的是,波兰尼通过将劳动力定义为“虚构商品”,使劳动力与普通商品彻底区分开来。他写道: “关键就在于:劳动力、土地与货币是工业不可或缺的要素;它们同样必须被组织在市场之中;实际上,这些市场形成了市场经济体系的一个绝对关键的组成部分。但劳动力、土地和货币显然都不是商品;这样一个基本假定,即任何在市场上买卖的东西都必须是为了出售而生产出来的,对它们而言显然是不成立的。换言之,根据商品的经验定义,它们不是商品。劳动力仅仅是与生俱来的人类活动的另外一个名称而已,就其本身而言,它不是为了出售,而是出于完全不同的原因而存在的,并且这种活动也不能分离于生活的其他部分而被转移或储存;土地不过是自然的另一个名称,它不是人类的创造;最后,实际的货币,仅仅是购买力的象征,一般而言,根本就不是生产出来的,而是经由银行或国家金融机制形成的。三者之中没有一个是为了出售而生产出来的。劳动力、土地和货币的商品形象完全是虚构的。” 在波兰尼看来,这种虚构商品是一个矛盾,一方面,虚构商品的出现为整个社会提供了根本的组织原则,该原则深刻地影响了几乎所有的社会制度;另一方面,如果一任市场机制成为人的命运、自然环境以及购买力大小的唯一主宰,整个社会便有被摧毁的危险。在这个意义上,波兰尼甚至说,以虚构商品为基础的自我调节的市场“是彻头彻尾的乌托邦”。波兰尼提出,上述两方面矛盾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自19世纪以来,随着市场的无限扩张,也出现了力图限制市场、限制虚构商品发展的力量,即出现了各种社会保护运动。以劳动力的保护为例,有组织的工人运动和福利国家,就是限制劳动力商品化的具有一定成效的制度安排。 和波兰尼类似,马克思也把劳动力、土地和货币(货币资本)作为特殊商品来看待。劳动力作为特殊商品,一方面体现在它的使用价值上,另一方面体现在它的价值上。在讨论劳动力价值的决定时,马克思提出,“劳动力价值还取决于每个国家的传统生活水平”,“包含着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在这些地方,他是把劳动力作为特殊商品来看待的。但是,马克思对待劳动力的态度和他对待土地及货币资本的态度是有微妙差异的,马克思更为彻底地将后两者作为虚构商品对待。他指出,从劳动价值论的角度看,土地或货币都不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结果,不是劳动的产品,并没有物化于其中的内含价值,在此意义上,诸如“土地的购买价格”或“货币资本的价格”之类的概念,都是“价格的不合理的形式,与商品价格的概念完全相矛盾”。然而,马克思却从未像批判“土地的购买价格”或“货币资本的价格”那样,批判过“劳动力价格”这一概念,他只批判了古典经济学的“劳动的价格”概念,并用“劳动力价格”取而代之。他坚持将劳动力价格和普通商品价格相类比,没有意识到劳动力价格和土地价格一样,也是不合理的范畴。马克思对货币资本价格的评论,这样一来,劳动力商品的特殊性在他那里一会儿被承认,一会儿又被消解了。这种矛盾深刻地影响了剩余价值论本身的建构。 今天看来,被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里批评过的德罗兹、布郎基、罗西等人,在某种意义上预告了波兰尼的理论。饶有意味的是,青年恩格斯在相当程度上接近于这些“法国人道主义者”的观点,在《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里,恩格斯写道:资本主义“最终使人变成了商品,使人的生产和消灭也仅仅取决于需求;……竞争制度因此屠杀了,并且每日屠杀者千百万人”。与波兰尼不同的是,马克思——一如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始终相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建立在纯粹自主的、自我调节的市场基础上的。这种认识构成了熊彼特所称的“图景”(vision),在此基础上,理论家们(马克思或李嘉图)才着手提出各种假设和范畴,进而构建出宏伟的经济学体系。在马克思那里,不受任何限制的劳动力商品化,便是构建其经济学的核心理论即剩余价值论的首要假设。 在马克思那里,所谓劳动力商品化具有以下两重含义:首先,它指的是劳动力使用权在一个社会经济中普遍地成为可交易的对象;其次,它意味着直接生产者只有出卖劳动力,才能取得必要的生存资料(means of subsistence),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力再生产所需的一切产品和服务,都来自于市场。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所理解的劳动力商品化是以直接生产者的无产阶级化为前提的;换言之,劳动力商品化与无产阶级化同属一个过程。在马克思那里,无产阶级化的标志是所谓“双重自由”,即一方面,直接生产者摆脱了超经济的强制,取得了人身自由;另一方面,直接生产者丧失了一切生产资料,“自由得一无所有”。然而,许多历史经验表明,劳动力商品化并不需要依赖于马克思所设定的这种条件就实际地发生了。当代中国农民工阶层的发展,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事例。农民工并未完全取得人身自由(譬如迁徙的自由、子女在迁入地受教育的自由等等),也没有丧失一切生产资料,但其劳动力却商品化了。19世纪晚期,列宁、考茨基,乃至更早些时候的恩格斯都关注到,劳动力商品化往往是与直接生产者的“半无产阶级化”相联系的,而不必依赖于彻底的无产阶级化。在当代,以沃勒斯坦为代表的一些学者针对半无产阶级化和资本积累的关系进一步开展了研究,揭示了全球资本积累对于半无产阶级化的工人乃至非自由劳工的结构性依赖。下页图1在一个坐标系中大致表示了无产阶级化和劳动力商品化之间的差异,以及两者之间所能有的各种组合。图中的横轴和纵轴分别度量劳动力商品化和无产阶级化的程度。我们将第一象限称作“马克思象限”,该象限对应了高度的劳动力商品化和高度的无产阶级化。从波兰尼的眼光看,“马克思象限”在现实中不可能真正存在,只可能是一种理论的设想。第二象限即所谓“波兰尼象限”,则对应了发达资本主义经济的情况,一方面,生产者丧失了一切生产资料,即存在着高度的无产阶级化;另一方面,由于福利国家和转移支付的存在,实现了某种程度的劳动力“去商品化”。这是有史以来在资本主义劳动市场上可能出现的最好的情况。最后还有第三象限和第四象限,它们分别对应了另外两种可能的组合,在我们看来,这两种组合所代表的情况与改革前后中国劳动市场的变化是大体吻合的。 图1 无产阶级化与劳动力商品化的各种组合 资料来源:孟捷、李怡乐:《改革以来劳动力商品化与雇佣关系的发展:波兰尼和马克思的视角》,《开放时代》2013年第10期。 劳动力商品化和无产阶级化的差别,意味着生产者并不需要在丧失一切生产资料的前提下才出卖劳动力,或者即便丧失了生产资料,也不需要以市场作为获取劳动力再生产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的唯一途径。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力再生产就不会固着于某个统一的模式,而是依历史和制度环境的变化呈现出许多不同的特点。马克思将劳动力商品化和无产阶级化视为同一个过程,必然使其进一步假设劳动力再生产是在一个完全无产阶级化的生活世界,即在纯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范围内进行的。在这种情况下,工人只能凭借工资在市场上取得生存资料,而不可能诉诸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外的其他途径达到这一目的。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形成了如下观点,即只限于从资本的角度看待工人阶级的再生产,将后者完全贬低为资本积累的附属品,从未探讨过特定型式的家庭结构或国家在工人阶级再生产中所起的作用。马克思的这些观点集中体现在下面这段话里:“工人阶级的不断维持和再生产始终是资本再生产的条件。资本家可以放心地让工人维持自己和繁殖后代的本能去实现这个条件。他所操心的只是把工人的个人消费尽量限制在必要的范围之内。”既然马克思认为,工人阶级的再生产可以完全托付给工人的本能,就没有必要把这种再生产作为一种社会建构过程来看待,也没有必要分析支配这一过程的各种权力关系了。 马克思对工人阶级再生产的这种简单化处理,必然影响到他对劳动力价值的定义。他把劳动力价值仅仅定义为工资品的价值。20世纪70年代以来,女性主义者率先发难,批评了马克思的这个定义,并试图探讨家庭劳动(domestic labour)在劳动力再生产和劳动力价值决定中的作用。女性主义者们提出,资本家通常支付给工人的劳动力价值一般而言低于工人阶级家庭为劳动力再生产所付出的全部劳动时间,因为后者不仅包括在工资品的生产中所耗费的劳动时间,还包括在家庭生产中往往由妇女耗费的那部分劳动时间。女性主义者的这些批评带来了对必要劳动概念的重新理解,即将其归结为生产工人所需的全部生存资料所耗费的劳动,而不只是在以工资购买的消费品中所物化的劳动,下面这个式子表达了这一点: 资本家通过工资实际支付的劳动力价值,在这里对应于狭义的必要劳动;另一方面,工人阶级家庭的成员(传统上主要是妇女)所从事的家庭劳动,则构成了广义必要劳动概念的组成部分。由于资本家或资本主义企业并不支付全部广义的必要劳动,这就使下述比率之间的等式失效了,即不再有 而会导致 这个不等式意味着家庭劳动在广义的必要劳动中占据的比重越大,资本家或资本主义企业需要支付的(狭义的)必要劳动相对而言就越小,以剩余价值/劳动力价值表示的剩余价值率就越高。 在非资本主义的家庭结构和资本主义企业之间围绕劳动力的交换,是一种不平等交换。资本主义可以利用既定的家庭结构和在这种结构下的家庭劳动,达到提高剩余价值率的目的。承认这一现实,便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女性主义经济学的对话开辟了广阔的空间。 女性主义对家庭劳动的考察还可以进一步扩展到医疗服务和教育培训等部门。在这些部门进行的劳动对于工人阶级的再生产也同样是至关重要的,从这个角度看,这些劳动也构成了广义的必要劳动。莱博维奇指出,从工人阶级再生产的角度看,家庭劳动以及在医疗服务、教育培训等部门进行的劳动,都是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一般而言,资本家或资本主义企业由于在购买劳动力时没有充分支付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就以无偿的形式支配了一部分家庭劳动,以及在其他再生产部门里耗费的劳动。由此就派生出直接生产过程以外的第二种剩余价值率的概念,以家庭劳动为例,这一剩余价值率等于家庭劳动中未得到工资支付的部分和已得到支付的那一部分的比率。 (原载《政治经济学评论》2015年第4期,未完待续) 中国政治经济学智库 ∣ 长按关注 感觉不错,请点赞 ↓↓ Author requires users to follow Official Account before leaving a comment Write a comment Write a comment Loading Most upvoted comments above Learn about writing a valuable comment Scan QR Code via WeChat to follow Official Ac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