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还我公道! 基层女工单挑富士康,结果……(下)|投稿
编者按:
如果没看过上篇的,建议先阅读《富士康,还我公道!基层女工单挑富士康,结果……》,本文为下篇。
经过维权,之前的记过处分被取消,本以为这事就这么结束了。可没想到,富士康根本没有给我取消处分,而且还导致2014年底我被罚一千多元的奖金。
于是,2015年1月开始,我继续坚持要求富士康纠正对我的错误处罚,但是富士康推诿扯皮,就是不给拨乱反正。
见我继续坚持维权,他们就趁安装监控的机会,把摄像头调整角度,专门监视我工作的岗位,从此我每天工作在监控之下……
男性安管员借机性骚扰
安管员郑春君(男性)利用职务之便,对我进行盯梢、恐吓,要求我不得继续维权,见到我没有屈服后,接下来他又借机对我进行性骚扰!
2015年9月8日上午10点20分,在富士康规定的员工休息时间里,我听到手机响了一下,就看了看手机,这时早已盯梢我多时的郑春君突然蹿过来给我拍照,并得意忘形的说“我终于逮到你了”。
我担心郑春君会曲改拍照时间,污蔑是我上班时间玩手机,我就要求查看郑春君的拍照时间,但是他不但不给我看,反而用手使劲推搡我,并趁机用手不断触碰我的腹部。
在遭到我的严厉警告、呵斥后,他竟然恶人先告状,说我拿他的手放在我的肚子上,并打电话报警,又指控我限制他的人身自由。
警察赶到现场后,得知我们双方之间的争执没有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因而属于富士康内部事件,警察就撤离了。
为了给我制造莫须有的“罪名”,郑春君威胁、利诱一个拉料的年轻工友,要求做对他有利的伪证,那个工友告诉我说: “安管(郑春君)找我,说是如果我出来作对他有利的证据,就把我之前的小过(处分)去掉,否则后果自负”,那个工友拒绝做伪证。
事后,郑春君就在富士康内部散步谣言,企图混淆视听、掩盖真相!比如他曾经对他的课长孙乐安就如此说道。其实关于郑春君以往对女工的不良行为,在富士康工友当中也早有传言。
真不明白富士康到底是怎么了,我一个弱女子到了富士康就仿佛拥有了超能力:先是殴打富士康的男领导,现在又被诬陷为限制男安管员的人身自由……他老板的,你们富士康男人都是爷们儿吗?
楼顶维权
就郑春君找人做伪证诬陷我上班玩手机以及性骚扰一事,我要求富士康能还我一个公道,却被富士康告知这段时间太忙,没人处理我的事情。
作为世界五百强的富士康,发生了愧对员工的事件后,不但不积极纠正弥补,反而采取安装摄像头、保安员诬陷、借机性骚扰女工、找人作伪证、逃避拒不处理等种种无耻伎俩,让人心寒和愤怒!难道我们底层的员工就没有人权了吗?
在我的坚持不懈的追问下,2015年10月19日,富士康安全管理部主管吴东课长终于答复我对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胡朝钦有错,郑春君有错,但他们是领导,不可能因为我处分他们,因为富士康还要靠他们,并让我想开点!
如此荒诞处理结果怎能让人接受?富士康领导犯错不能受到处分,理由是富士康要靠他们,难道富士康就不靠一线员工吗?我到底错在哪?我哪一条违反富士康规定,难道我要一个公道错了吗?
当天下午一点半左右,我几次打富士康副总郑光杰的电话,他都不接,我大脑一片空白,手举“请还我公道”的标语站在仓库楼顶,我想让更多的人知道我的冤屈,我想让富士康领导帮帮我,还我一个公道。
2015年10月7日与郑光洁副总的短信
想起这一年多的不公平待遇,我泪如泉涌,放生痛哭,我也真正悟到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富士康工友选择了跳楼!
领导发现我站在楼顶,就劝我下来,警察随后也赶到现场来。我说根本就没想跳楼,只是想讨个公道。
此时部门主管王佳课长(女)爬上楼顶搂住我对我说:“要相信领导,一定会公平、公正解决我的问题。”。
企图掩盖,竟想诬陷我有精神病
在警方的帮助下,我安全下楼,但手脚冰凉,身体虚脱,急救车把我送往烟台业达医院,我的家人先期垫付1000元住院押金,住到神经一科病房。
2015年10月20日早上,医生查房,该医务部门主任(女)当着医生和病房的病人面对我说:“你什么事都没有,你快出院吧”。
我一愣没吱声,主任又说:“你一点事都没有,快说你什么时候出院?”。
我回答说:“难道我死了才叫有事?”。
主任马上告诉其他医生,说我不适合住到神经科,应该转精神科并让心理医生来检查我。
心理科的主任医生经过和我交谈,知道了我的冤屈,理解了我的苦衷。由于左肘工伤疼痛,我被转到康复科治疗。
事后心理科主任告诉我,富士康有人找她,想把我转到精神科,是她认为我精神没问题,是她建议我进行康复科治疗左肘,这样我才没有被转到精神科。
此时我才知道富士康极其恶毒的险恶用心,妄图诋毁我为精神病人来掩饰富士康一系列的龌龊行为,试问一个精神病人的言论谁能相信呢?
医疗期内非法辞退
2015年10月22日,关爱中心的专理郑松女士、事业处课长邢娟女士、部门课长王佳女士、路广超组长代表富士康来医院探望慰问我,叮嘱我要安心养病,并再次要我相信富士康会公平、公正处理一切事情,住院费用富士康会解决。
可是后,当医院通知我续交医疗费时,富士康又拒绝给支付医疗费,医院就停止了对我的治疗。2015年11月12日,我被迫离开医院,医生建议我休养1个月。
13日,我接到匿名的电话,称我采取非理性方式表达诉求,富士康已经决定与我解除劳动合同。19日,我续病假,却被告知富士康已解约,医疗期无法再继续延请。
我真的懵了,难道这就是在我苦苦维权一年等来的最终结果?我的事情拖延至今一年多了,每次都是层层汇报,合理诉求,得到的却全是推脱扯皮,我依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有过错吗?
富士康从未告诉我何为理性表达方式,我之前的维权方式难道不理性吗?富士康是如何待我的?!
我现在的处分大过未去,奖金未补,胡朝钦、郑春君滥用职权,骚扰女工,又企图指使他人做伪证,现在富士康恼羞成怒的用强行跟我解除合同这一卑劣手段就可以掩盖一切吗?
富士康工会不作为
2015年11月24日,在关爱中心的会议室,就富士康在我医疗期内单方强行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一事,我请求富士康就我的不公正遭遇给个说法,并就富士康辞退我一事,我询问富士康工会副主席宋德志:“你们工会是什么态度?”
宋德志极其蛮横的告诉我:“工会同意富士康辞退你,你不服可以到劳动仲裁去告富士康!”
之前富士康针对我的情况曾经成立过一个以宋德志为首的由多人组成的调查组,宋德志对我的事情的前因后果是再清楚不过的,但是身为工会主席的他却没有依法履行工会主席的职责,实为黄色工会的典型表现。
人资主管只是拿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复印件让我看,我要查看原件遭到拒绝,我只能在会议室呆了一天一夜,富士康派人24小时看着我。
第二天下午六点多钟,有警察来找我称:富士康报了警,说我扰乱富士康正常办公秩序。我只是一人静静的坐在那儿,怎么扰乱富士康秩序了?
警察耐心听我说了我在富士康的委屈,表示理解。但是富士康报了警他们又不能不管,还是劝我离开富士康,并劝我到劳动仲裁去申诉。
我问警察:“劳动仲裁会秉公办事吗?”。
警察说你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我们代表的是国家。
凌晨1点多警察才离开。我问警察,如果仲裁不公平,我是否可以用我的方式去维权。警察告知,只要不违法,允许维权。
男保安暴力拖拽,导致我流产
我在富士康关爱中心呆了三天两夜,富士康未有任何说法,却逼迫同在富士康上班的老公带我回家。有的人会说:既然你感觉富士康对你不公,你可以选择离开,何必让自己如此痛苦,值得吗?
富士康领导也曾问我:我就不明白了,别人如果遇到你这么多的不公,早离开了,你为什么不走?
我的回答是:
人活一口气,如果每个人遇到不平之事都选择逃避,那这个社会会变得黑暗。
我认为每个人或者生来就是地位不平等的,但是每个人的尊严却是平等,虽然生活在社会底层,我也是有尊严的,所以我绝不会轻言放弃的!
此后,我到富士康门口打横幅要求公司还我公道!富士康就安排一些恶保安来推搡我,这些保安本来跟我一样都是出来打工的人,但是他们却手持利刃把我的横幅都给割毁了。
富士康保安手持利刃割破横幅
最后只能这样维权
在2015年12月25日我在富士康门口维权要求讨还公道时,富士康的保安组长史立东突然恶意把我拽倒在地,我受到猛烈撞击后当时下身出了点血。
虽然当时报警,但是我羞于出口并没有向警方说明下身出血的事情,事后由于肚子一直不舒服,就到医院检查后发现已经不适宜再留住胎儿,只好做了流产手术。
丈夫受到株连
我丈夫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在富士康干了十余年的老员工,曾经于2007年1月荣获“年度个人突出成就奖”、2009年6月荣获富士康“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提案改善发表会一等奖、2009年12月荣获“第三届烟台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称号奖、2011年1月荣获烟台市首席技师称号等,可见他对富士康的忠心。
他虽然也看不惯富士康如此非人道的对待自己妻子,但是每次也总是劝我要学会忍受这一切,但是我做不到。
可是,因为我的事情,他也收到了的富士康的警告处分,并被限制加班。
后续:
之后,我坚持维权,富士康却恶人先告状,把我告到法院,要求我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撤掉网上揭露富士康的文章,后来富士康败诉。
我也把富士康告到劳动仲裁,诉富士康违法解聘,后来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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