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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托育费,广州新规10月1日起实施

关注健康的 广东卫生在线
2024-11-23


近日,广州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广州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及资金补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四条,包括总则、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普惠性托育机构收费、财政补助标准及申请流程、退出机制、附则。《管理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普惠托育服务主要指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为提升普惠性托育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广州将在每年9月-10月开展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获认定机构名单、收托费用、托位设置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将向社会公布。普惠性托育机构获得认定后,有效期为2年。

在收费方面,《管理办法》指出,在全日托每人每月保育费(不含膳食费)不超过同等情况市场化价格80%的基础上,普惠价格(托大班全日托每人每月保育费,不含膳食费)分区分级执行。此外,收托12—24个月龄幼儿,普惠价认定标准可上浮5%;收托12个月龄以下婴儿可上浮10%。被评定为五星级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可按所在区普惠性托育机构收费要求上浮15%,三星级或四星级可上浮10%,一星级或二星级可上浮5%。

《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什么是普惠性托育机构?
如何加强对普惠性托育机构的监管?
一图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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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任君飞 责编 | 张秀丽

审核发布 | 李楠楠

来源 | 广州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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