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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干货】扫雷!这些专利申请的误区不能碰!

Dr发明家 Dr发明家服务平台 2019-06-30

如今,无论是国家、企业还是个人,越来越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特别是在提升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不容小觑,目前我国年度专利的申请量也大幅度增加。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显示,2017年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为138.2万件,同比增长14.2%,2018年专利申请更是不断突破,达到历史新高。


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中国专利申请数量合计2018769件,其中发明类专利申请量为679448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为1025281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为314040件。



在专利授权方面,2018年上半年全国共授权专利数为1170861件,占全部申请量的58%,说明至少有一半专利申请后得到授权。在已授权的1170861件专利中,有170833件发明专利;735654件实用新型专利以及264374件外观设计专利。



虽然专利申请数量显著增多,但专利申请的过程中还是存在很多问题的,专利申请是一项高度专业又过程繁杂的工作,不少企业或个人在专利申请过程中,误入误区,错失良机。因此想要提高专利授权率,就要躲开以下这些“坑”。


误区1 自主研发的成果有自主知识产权


有些发明人认为既然是自己自主研发的,那么知识产权自然归属于自己。其实不然,专利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因研发者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的案例,在中国可以说是不在少数。


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了,专利就授予谁。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即使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因研发者对成果不具有专利权,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更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


误区2 自主研发的技术不需要进行检索


有些发明人在进行专利申请前根本不做任何查新检索,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不确定,甚至对自己的技术方案是否构成“公开”或“公开使用过”也没有概念。只一味认为只要自己的技术是自主研发的,就是“独一无二”的,一旦申请必然能够获权。


实际上,检索工作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是极为重要的一环,如果他人已经就某一项技术方案申请过专利,或者在相关文献中公开过,不做任何检索再去以这项技术方案去申请专利也只是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


误区3 担心技术公开而不进行专利申请


专利保护制度 “以公开换保护”不假,但这不意味着一旦自己的技术方案被公开,就会有人抄袭甚至盗用。专利法的立法意图一方面在于保护技术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但更大的意义在于推动全社会的技术进步。


除了专利保护外,还有商业秘密保护可以采用。但秘密保护,除了依照保密协议追究泄密者责任,是很难对泄密者以外第三人第四人第五人追责的。


此外,还有人担心一旦自己的技术方案交给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申请,就会存在技术泄密的可能性。的确,现在的专利代理市场鱼龙混杂,也许会存在个别机构、个别代理人作风不正,但大多数代理人还是严守基本职业道德,不会泄露客户资料或盗取客户发明的。


因此,过于担心或以偏概全,对自己有害无益。


误区4 因为不熟悉申请流程导致技术内容公开


一些申请人为了节约成本或“保护”成果不被盗取,选择自己撰写申请专利文书,提交专利申请,但因为专利文书撰写申请涉及的问题比较多,一旦撰写材料准备不足、经验不够,会出现多种缺陷,这种材料提交上去后,审查员会以多种形式或者实质审查予以驳回。


但同时,这种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因为已经被公开,当再一次撰写提交的时候,就会因为以前公开过或者申请过,失去在先原则,没有了新颖性,也无法进行再次申请。


误区5  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有些发明人认为,自己的技术方案还未投入生产,也没有产品问世,申请专利为时过早,想等产品大规模投入生产后再申请。


实际上,专利只要有切实可行的思路,能够形成设计图纸,或者能够形成技术方案,并且符合专利授权的三要素,就可以进行专利申请。等到产品或者工艺思路被公开后,再去申请专利的,即使最后获得授权,侵权方也可以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


您不但打不嬴官司,而且以前为申请专利所花费的精力、时间、金钱统统付之东流。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申请文件的撰写了。


误区6 等研究成果在学术论坛或文献公开后申请


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急于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而没有想到先申请专利保护。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不可避免地要公开技术内容,这会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而得不到保护。


这种情况在高校老师申请专利中特别明显,他们没有意识到技术内容一旦在申请前公开,则被视为已为公众所知,此时再去申请专利则丧失了“新颖性”。因此应该先申请专利,然后发表论文。


误区7 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


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误区8 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或只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只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


从近两年的审查情况看,实用新型专利通常4-7个月左右即可授权;发明专利则需1年多。因此,对于一些重要的产品发明,若发明人只申请了发明专利,而此时他人“双管齐下”,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那么他将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拥有了产品的专利权。发明人若使用该产品,反而构成了侵权。


误区9 得到了专利证书就获得了有效的专利权


这是多数专利权人的普遍认识误区。在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即使在你申请之前已经有人就相同的技术方案申请过相同的专利,你的申请仍可能会被批准。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你的专利权会维持下去。一旦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那么你的专利会百分之百地被无效掉,也就是说你并没有取得有效的专利权。


就发明专利而言,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它进行过实质审查,但谁也不能保证发明专利审查部门对世界范围内所有相关的文献资料都检索过。所以得到专利证书,并不代表你的专利是真正有效的专利,只是代表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对该专利申请的批准。只有在你的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或者有人提出无效宣告但复审委员会经过复审后维持了你的专利权,此时你的专利才是真正有效的专利。


误区10 技术交底书材料提供不足导致技术内容公开


有些申请人认为代理人就是用来花钱解决所有问题的,因此不配合代理人工作,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有的甚至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导致代理人再厉害也无法撰写出合适的专利申请文本。而有些申请人则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害怕更多的材料泄密。一味要求保密,却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


然而大量的案例表明,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件专利申请基本上要被驳回。所以既然寻求了代理人帮助,申请人一定要和代理人好好配合,须知代理人对技术内容越了解透彻,再撰写专利文书时也越细致,不仅在权利要求书可以通过描述扩大保护范围,针对答复审查意见也能兵来将挡,既实现为发明人的发明创造提供全面保护,又提高专利授权成功率。


误区11 对专利保护没有规划和管理


有计划地实施专利战略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首先,可以避免时间和精力的浪费。一些企业或个人毫无目的的申请大量专利,结果导致授权率低,并产生大量的垃圾专利,浪费时间和精力。


专利是一种无形资产,特别是对于企业而言,应该对自己行业内的基本专利状况及外围专利状况有十分明确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找到技术突破口,排除他人专利障碍,确立自己的专利优势,从而赢得市场竞争。



Dr发明家就是一个集咨询、检索、申请与转化为一体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致力于为医疗工作者提供便捷的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我们所有的思维方式和策略都是从医生角度出发,将医疗语言转化为专利语言,同时我们还有海量的数据库作为强有力的支撑,广泛筛选、精准检索,现有产品、相关专利的侵权分析和产品发展前景分析,多角度、全方位分析专利的医疗价值和商业价值,力争成为连接知识与价值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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