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起重新启用!景德镇这些路口交通监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景 德 镇 市 公 安 局
通 告
为规范我市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进一步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引导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对城区35处路口固定式交通监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自2022年8月19日起重新启用固定式交通监控设备设置点向社会公示。
一、闯红灯设备抓拍点位25处:昌江大道瓷源路路口、昌江大道广场北路路口、昌江大道与金桂园路路口(审计局路口)、昌江大道与新枫路路口、广场北路新安路路口、广场南路戴家弄路口、广场南路与浙江路路口、景德大道银曙路路口、通站路与马鞍山路路口、通站路曙光路路口、通站路浙江路路口、珠山大道与莲社南路路口(广岗路口)、珠山大道通站路路口、珠山大道沿江东路路口、珠山大道与中华北路路口(苏岗路口)、昌南发展中心路口、光明大道206国道路口、金岭大道玉字亭路口、景胜路新六中路口、唐英大道车管所路口、唐英大道安华路口、唐英大道恩达路口(名坊园)、唐英大道景航路口、珠山大道昌河北路路口。
二、公路卡口设备点位10处:通站路与马鞍山路路口、广场北路新安路路口、珠山大道通站路路口、昌南发展中心路口、金岭大道玉字亭路口、景胜路新六中路口、唐英大道车管所路口、唐英大道安华路口、唐英大道恩达路口(名坊园)、唐英大道景航路口。
三、监控抓拍违法行为
对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禁令标识和禁止标线指示、不系安全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法处罚。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通告要求行驶,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2022年8月9日
责任编辑:曹璇月
校 对:江 超 陈 萌
审 核:余 珺
监 制:黄 胜
文章来源:景德镇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