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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快复工复产复市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快复工复产复市的通知

国家“新十条”防控措施发布后,我区立即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于12月5日全面推进各行各业有序复工复产复市。经研判,对前期暂停营业的行业有序复工复产复市,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业前,各经营户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经营场所的消毒消杀,全面排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储备数量充分的防疫消杀物资。

二、营业期间,各经营业户要严格落实场所通风、消毒、从业人员体温监测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三、各属地及行业部门要加强检查和监管。


珠山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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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璇月

校      对:陈   萌

一      审:江   超

二      审:余   露

三      审:余   珺

监      制:黄   胜

文章来源:珠山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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