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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新冠肺炎更名为新冠感染,将解除对新冠感染的甲类传染病防控措施
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
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责任编辑:曹璇月
校 对:陈 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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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制:黄 胜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