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首份!昌江法院发出《主动履行证明》
近期,昌江法院向江西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发出景德镇市首份《主动履行证明》,以正向激励被执企业再生产、再创业,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事情经过
申请执行人周某华于2022年4月9日经于某明介绍到被执企业江西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作,次日,因机器失灵周某华不慎被机器打伤手指,经昌江法院调解最终由被执企业、于某明一次性向周某华支付10万元,若没有按照期限支付则被执企业需承担5000元违约金。因被执企业、于某明在履行期间内均未向周某华支付赔偿金。2023年2月10日,周某华向昌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主要问题
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企业的财产进行了“线上+线下”查询,并及时对被执行企业账户采取“额度冻结”措施。发现被执企业账户仅有少量余额,不足以清偿债务。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积极约谈被执企业负责人,走访调查了解被执企业发展经营状况,了解到被执企业愿意主动履行义务,但需要一些时间。同时,账户的冻结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和信誉,很可能就此倒闭并拖欠工人工资。
从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纾困的角度出发,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引导被执企业向人民法院作出主动履行的承诺,解冻其基本账户,让其正常经营,助力企业恢复履行能力。2月22日,被执企业主动履行105000元,该案顺利执结,昌江法院向被执企业发出全市首份《主动履行证明书》,激励被执企业再生产、再创业。
创新举措
该案执行过程中,昌江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善用“信用承诺”机制,引导被执企业作出“履行承诺”实现“践行承诺”效果,创新适用《主动履行证明书》,恢复被执企业“信用额度”,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复工复产。
工作成效
该案是昌江法院在全省深化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精神指导下,以开展“执行长效机制巩固年”活动为契机,成功执结的典型案例。该案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切身利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的影响,帮助企业缓解债务压力,尽快恢复生产经营,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体现了司法的柔度,用实际行动推动市场信用环境和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助力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曹璇月
校 对:陈 萌
一 审:江 超
二 审:余 露
三 审:余 珺
监 制:黄 胜
文章来源:景德镇市常态长效创文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