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注意!景德镇交警公布一批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逾期未审验名单公布如下



(点击大图查看详情 姓名按A-Z顺序排序)


推荐阅读

景德镇人速看!医疗保障咨询服务电话已更新


严禁!严查!省教育厅最新通知

责任编辑:陈志康

校      对:陈   萌

一      审:江   超

二      审:余   露

三      审:余   珺

监      制:刘   丹

文章来源:景德镇交警

你的分享、点赞、在看我都喜欢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