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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告
警方通告
我局侦办的曹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现经珠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曹某执行逮捕,为有效打击犯罪,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1、凡是通过曹某处购买京东E卡、中石化、中石油等被骗人员,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请尽快整理及携带报案自述材料、购卡记录表、银行(微信支付宝)交易流水、微信聊天记录等相关材料(均限单面复印件),于2023年5月20日之前至珠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登记报案。
2、凡是与曹某存在特殊资金往来(如借贷、帮助曹某购卡等)的人员,请整理携带借条、银行(微信支付宝)交易流水等相关材料至珠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受询问。
3、请购卡被骗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对于借机挑唆、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组织者和积极参与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打击。
备注:如存在微信、支付宝交易的,则需自行在微信、支付宝下载加盖公章的交易明细证明电子档提交公安机关。
办案单位:珠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承办民警:金警官(13217988768) 严警官(13657985557)
珠山公安分局
2023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曹璇月
校 对:陈 萌
一 审:江 超
二 审:余 露
三 审:余 珺
监 制:刘 丹
文章来源:珠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