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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创新推出食品经营“证照并销”改革

  景德镇市为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企业开办(注销)”对标提升,实现市场经营主体退出事项一次办理、集成服务,创新推出“证照并销”改革,通过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部门流转,实现一次性“无感注销”,助力破解“跑多次、进多窗”痼疾。



  “证照并销”是指在同一登记机关取得营业执照且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经营主体,申请办理证照注销时,在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通过前台窗口无差别受理、后台同步审核,实现营业执照、许可证件同时注销的审批模式。此模式给广大市场经营主体和主管部门带来了崭新的体验:一是节约办事成本。突破固有“分段办理、分次办理、分时办理”的旧模式,实现企业注销“一件事”向“证照并销”一体化办理的迭代升级,提高退出效率;二是节约管理成本。有效规避市场经营主体只注销执照而任由许可证自然消亡的行为,减少“有证无照”数量,节约行政管理成本。

  

      统一受理。在各级登记窗口设立“证照并销”服务专窗,主动告知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一起注销,根据申请人申请,受理相关业务。


  统一材料。按照“能合尽合、能减尽减”原则,将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事项的注销材料整合为一套材料。

  同步注销。在完成营业执照注销的一个工作日内,将“证照并销”申请相关资料内部流转至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审批窗口,完成许可证注销并归档记录。

  无感注销。为防止市场经营主体遗忘注销许可证,从而影响个人信用,定期梳理审批系统中食品经营许可登记数据,重点排查主体资格依法终止和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情形。按照“谁发证、谁注销、谁公示”的原则,对申请人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经市场经营主体负责人同意后,通过“帮代办”代为注销,探索无感注销新模式。


景德镇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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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璇月

校      对:陈   萌

一      审:江   超

二      审:余   露

三      审:余   珺

监      制:刘   丹

文章来源:江西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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