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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速看!景德镇这些学校即将进行“阳光分班”!


温馨提示

珠山区幼升小的家长朋友们:按照招生工作安排,珠山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定于9月4日在陶阳学校进行“阳光分班”,分班学生数据截止9月2日下午6点,请尚未到校报到的家长尽快到校报到。

2024年珠山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生态,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开展“阳光分班”,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树立教育公平为基本方向,实行“阳光分班”,实现机会均等,确保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从2024年秋季起,全区公办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一律按本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实行“阳光分班”,实现“零择班”目标。


三、工作原则


(一)公平原则。全区公办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每年秋季录取的所有起始年级新生,全部纳入“阳光分班”;招生班级数大于1个班的公办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阳光分班”。


(二)公开原则。分班工作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教育行政部门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新闻媒体等的共同监督下进行,确保做到方案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三)随机原则。“阳光分班”按照学生、班主任“双随机”原则组建班级。先对所有新生进行随机信息化摇号分班,再对前期均衡组合的各班班主任及教师团队通过随机信息化摇号分班方式确定所教班级。后期补录的学生,由学校采取抽签方式随机均衡编入有空余学位班级。


(四)均衡原则。在标准班额的基础上,每个班级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分布;每个班的班主任及教师团队尽可能均衡配置,确保各班在生源、师资、资源配置、班额等方面大体相当。


(五)稳定原则。分班结束后,小学、初中学段行政班建制,学生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班级建制的,学校需制定调整方案并报区教体局批准后进行。


四、实施方式


由第三方技术公司现场使用电脑均衡分班系统分班,结果现场立即打印备案,当天通过“珠山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布结果,全过程录像备查。


五、实施时间


阳光分班时间


2024年9月4日 上午9:00-11:30 


六、实施地点


陶阳学校文化交流中心


七、工作程序


1.确定班数。学校根据区教体局制定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实际的学生入学人数,确定开办教学班的班数。


2.教师分组。学校根据开设的班数,首先确定班主任人选,再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确定与班主任配套的各学科任课教师。学校要将班主任与任课教师组合名单上报区教体局。


3.阳光分班。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由区教体局召开“阳光分班”现场会,组织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教育行政部门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新闻媒体等共同监督下,利用“阳光分班系统”一键分班功能,进行公开阳光分班。


4.记录并公示分班结果。分班结果确认后,现场打印第一份原件,加盖学校公章,由招生学校校长签字确认,交由公证处留存,复印两份,由区教体局留存一份名单备案,另一份由学校带回公示。


八、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实行“阳光分班”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控制择师,维护教育公平,有利于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对教师业务绩效的科学评价,要从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自觉规范办学行为,树立良好的教育行风。


2.完善机制。建立保证“阳光分班”良性运行的工作制度,坚决不准徇私舞弊,未参与“阳光分班”由学校私自接收的学生在新建学籍时区教体局不予确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校自负。   


3.强化宣传。各校要通过公众号、微信群等形式,向社会和家长广泛宣传“阳光分班”的政策、目的、意义以及分班的程序和方法,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监督,建立全社会共同监督实施“阳光分班”制度的环境秩序,营造“阳光分班”的良好社会氛围。

景德镇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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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俞   跃

校       对:黄先弟

审       核:陈俊绮

文章来源:景德镇发布综合景德镇市教育体育局、珠山教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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