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假劣肉制品犯罪线索的通告
关于公开征集假劣肉制品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提升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贯彻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要求,珠山公安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依法打击假劣肉制品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假劣肉制品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养殖场、养殖户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非法化合物、禁用兽药养殖畜禽的犯罪线索。
(二)销售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以及收购加工病死畜禽“黑窝点”的犯罪线索。
(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品冒充高价肉品,使用鸡肉、猪肉、鸭肉、马肉、骆驼肉等冒充牛、羊、驴肉或者以涂抹香膏、血液、牛羊油等方式加工假劣牛羊肉制品,以调理肉冒充牛羊等原切肉的犯罪线索。
(四)非法使用亚硝酸盐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肉制品的犯罪线索。
(五)非法使用工业碱、双氧水、甲醛、吊白块等禁用的非食品原料加工牛羊头、蹄、肚、筋等制品,使用甲醛等禁用物质加工血旺等肉制品的犯罪线索。
(六)生产、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注药肉、属于不合格产品的注水肉,以及在屠宰相关环节注药行为等犯罪线索。
二、举报原则
(一)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举报,可通过当面、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
(二)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对提供犯罪线索的举报人,公安机关将对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人身安全;
(四)对举报人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包庇、纵容、窝藏犯罪嫌疑人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伪造毁灭证据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奖励措施
对于提供有价值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10或0798-8529117
报案地址:珠山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筹)
特此通告
珠山公安分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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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 静
校 对:黄先弟
审 核:陈俊绮
文章来源:瓷都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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