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联合开展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
为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种业科技自立自强,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联合调研组共同前往南繁北京育种基地开展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北京市种子管理站副站长张连平接待了调研组一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双玉,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君丽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来到北京南繁的玉米种植基地,实地考察了玉米杂交种的种植情况,并与大北农丰度高科、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所、中地种业、北京市农林科学院蔬菜所、中国农业大学等单位代表进行座谈交流。
据北京市种子管理站南繁科副科长袁涛介绍,“南繁”是农作物的种子在南方繁育的简称。北京南繁工作始于上世纪60年代,经过不断发展,南繁作物种类已扩大至玉米、水稻、棉花、大豆、西瓜等多个品种。目前,北京南繁基地共有包括中国农科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所、北京农学院、北京中地种业(集团)有限公司等54家单位,其中企业41家,科研机构13家。在54家南繁单位中,有48家开展玉米南繁科研,占比88%。
座谈会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长辉介绍,此次调研是为落实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与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签署的《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一项具体举措,旨在推动种业司法保护与“政产学研”相衔接,协力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随后,与会各单位代表和调研组成员围绕育种中间材料如何保护、植物品种侵权取证难、育种成果保护的路径选择等问题展开研讨。
夏君丽院长表示,保护种业科技创新是知识产权法院的重要使命。要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科研单位和育种企业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相关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可以出台更多有效的育种行为规范,各方形成合力,一起为推进国家种业振兴、实现种源自主可控贡献力量。
刘双玉院长表示,随着科技发展,界定原始创新变得更加困难。育种企业要打开视野,提前做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布局,从技术研发的初始阶段就要前瞻性降低维权成本。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积极通过能动司法发挥审判职能,提出综合治理建议,并与行政执法形成协同保护合力,共同保护好农业的“芯片”。
调研组还实地调研了海南省崖州湾种子实验室、中国(三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种质资源研究(海南)基地、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特区审判庭及司法保护联系点等。
作者:逯遥
摄影:邱诒柘、郑达
编辑:姜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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