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有这些扶持
湖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印发《关于深入实施“才聚荆楚”工程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围绕拓宽岗位、强化服务、简化手续、加强帮扶、压实责任等5个方面,提出17条措施,进一步推进“才聚荆楚”工程,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7月6日,湖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拓宽就业岗位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引导、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更多招用高校毕业生,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对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引导到城乡基层就业
充分挖掘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等就业机会,动态发布基层空缺岗位,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稳定政策性岗位规模
今明两年继续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的规模,畅通政法专业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司法机关就业渠道,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做好各类招录(聘)考试时间衔接。
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落实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场地支持等创业扶持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
加大职业技能培训
实施“技兴荆楚”工程,鼓励高校毕业生通过培训提升职业技能。
加强就业指导
引导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开展就业实践体验,加强高校就业指导工作机构、队伍、经费保障,举办相关就业指导活动。
优化招聘服务
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鼓励市州与高校合作建立“留鄂人才(招聘)工作站”,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归集机制,密集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服务。
持续强化就业权益保障
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依法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售卖简历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治理付费实习、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等违规行为。
取消就业报到证
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
提供求职就业便利
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的基本健康体检项目体检结果互认。
积极稳妥转递档案
根据毕业生就业去向有序转递,推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政策宣传服务进校园。
完善毕业去向登记
从2023年起,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进一步严格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
扩大就业见习规模
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扩大见习规模,2022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3万个,认定一批就业见习示范单位。
完善实名帮扶机制
发布公开信或服务公告,建立实名台账,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
精准开展困难帮扶
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
加强组织保障
压实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政府绩效考核和高校绩效考核内容,强化督促检查,加强资金、人员保障。
强化宣传引导
开展就业政策、就业典型等宣传解读和推介活动,做好舆论引导,稳定就业预期。
另外还了解到,为深入推进“学子留汉”工程,加大对多渠道灵活就业政策扶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三大行业”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根据《关于加大对多渠道灵活就业政策扶持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关于申报2022年武汉市高校毕业生“三大行业”创业补贴的通知》,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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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
在武汉市内自主创业,依法登记注册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在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三大行业”创业的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同一申报对象和所创办企业不得重复获得本补贴资金,不得同时享受武汉市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补贴标准
享受连续2年,总额不超过8万元的创业补贴。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所占企业股份比例不得低于30%;
(二)申报人及其创办企业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三)创办企业须在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四)创办企业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
(五)创办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身份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毕业证和学历证明(包括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项目计划书等反映经营情况的材料。
五、申报评审程序
(一)补贴申报(7月1日至8月31日)。申报人通过发送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将《武汉市高校毕业生“三大行业”创业补贴申报表》(word版)及项目计划书(PPT或PDF版)打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chuangye027@163.com。
(二)资格审核(9月1日至9月15日)。市人才服务中心对武汉市高校毕业生“三大行业”创业补贴的申报人及所创办企业进行资格审核。
(三)专家复核
1.当年复核(9月16日至9月30日)。根据申报情况邀请相关行业专家组成评审会,通过评审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给予3万元补贴。
2.次年复审(次年二季度)。市人才服务中心于次年二季度组织专家对已发放创业补贴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走访复审,就企业经营情况(包括吸纳人员就业情况、近一年营业收入、企业信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评,根据最终考评结果再给予3万元或5万元的补贴,走访复审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停止经营的企业不再给予补贴。
(四)资金拨付。市人才服务中心根据复核、复审结果,将拟发放补贴对象及金额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流程拨付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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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江日报 武汉发布
编辑:汪珊英
责编:程 龙 编审:王建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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