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 参保职工保障进一步提升
《武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正式印发后,市民现在看病就医有什么改变?就此,记者进行了探访。
临近“汉马”,爱跑步的周先生报名参赛。为了了解膝盖的健康状况,2月21日,他到武汉经开区新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检查。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让像周先生这样门诊需求多、患病多的参保职工明显获益。
市民周先生说:“以前经常搞户外运动,跑步,经常受伤,一年下来光去医院理疗费用在3、4000块钱。现在大概算了下,医保改革后,这个费用基本在1000到1500左右,还是非常受益的。”
门诊保障方式改革后,之前不能报销的门诊常见病、多发病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特别是身患慢性病的参保职工,实际获益金额远远超过个人账户减少金额。而且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行家庭共济,让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从原来的参保职工本人拓展到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统筹基金“社会大共济”基础上,又增加了个人账户“家庭小共济”。
武汉经开区新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治医师艾妮表示:“假设这个人,他自己的钱不够,那他就可以用配偶的个人账户的钱、也可以用他子女账户上的钱,来弥补他个人账户上的不足,可以通过湖北智慧医保手机app办理,可以一次绑定,长期使用的,这也是一个很好的便民的措施,我们也会协助患者来办理,有导医来协助患者办理。”
对市民普遍关心的门诊起付线等问题,医保部门表示,一年内,如果首次看病没有达到起付线,不能报销,下次或者多次看病,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累计达到起付线以上,就可以享受相关待遇。
艾妮说:“这个是一个累计金额,比如说我第一次看病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花了200块钱,第二次花了400块钱,对于退休人员,他的500块钱的起付线就已经过了,所以在这一年里,之后每次看病都是可以享受门诊统筹的报销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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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广播电视台
编辑:汪珊英
责编:程 龙 编审:王建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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