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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辉行业洞察 | eVTOL飞行器的法律监管和资质概览

世辉行业洞察 世辉律师事务所 2024-03-02

世辉律师近期代表多家投资人向数家eVTOL飞行器企业进行了投资。受限于保密的义务,我们并不能披露案件的细节以及被投企业的情况。然而,我们在相关法律研究的基础上,整理总结了目前中国境内法律对eVTOL航空器的监管以及资质要求


eVTOL (Electric Vertical Takeoff and Landing) 飞行器的概念首先由世界三大航空发动机之一的Rolls-Royce公司提出。eVTOL飞行器又称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它拥有不同于传统飞行器的特点,特指机翼能够旋转90度从而实现垂直起降的飞行器。eVTOL飞行器的设计构造能够使其在起飞和降落中脱离对机场跑道的依赖而被运用于诸多领域,潜在应用场景包括城市客(UAM)、区域客运(RAM)、货运、个人飞行器、紧急医疗服务等多种场景模式。包括波音、空客、贝尔、戴姆勒、丰田、吉利、现代在内的飞机/汽车制造企业以及Volocopter(德国)、Lilium(德国)(NASDAQ:LILM)、Joby Aviation(美国)(NYSE:JOBY)、ARCHER(美国)(NYSE:$ACHR)、Wisk(美国)、Beta(美国)、亿航(中国)(NASDAQ:EH)、峰飞航空(中国)、小鹏(中国)、沃兰特(中国)等都已经投身于eVTOL飞行器的研发、设计中。


关于世辉行业洞察系列


“世辉行业洞察系列”,是世辉基于其多年的投融资领域的经验所整理汇总的目前比较主流和热点行业的法律监管及资质要求。我们希冀于通过这样的整理总结,能帮助读者对相关的行业有一个概览性的了解,并在此基础上作出进一步的研究和判断。


如果您对洞察系列中的任何行业有更深层次了解的兴趣,请随时联系我们,并与我们探讨——我们或许能够提供给您一些其他的信息或者建议,谢谢。

图一:eVTOL飞行器的法律监管及资质概览

图二: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


图三:外资准入限制


图四:行业资质许可——研发阶段


图五:行业资质许可——生产阶段


图六:行业资质许可——适航阶段


图七:行业资质许可—— 经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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