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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民法律课堂丨春日里,在校园中播撒一片法治的“种子”

忠县法院 2024-02-03



“同学们,你们眼中的校园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呢?


“我眼中的校园是学习的地方。”“是和小伙伴一起玩耍的地方。”“有老师,有同学,还有很多有趣的书籍。”......


阳春三月,微风和煦。在忠县新立小学校操场上,一堂特殊的“法律课堂”正在开讲。同学们你一言我一语,现场氛围活跃而轻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工作要求,积极助推平安校园、法治社会建设,3月29日,忠县法院“小公民法律课堂”讲师团成员、新立法庭法官刘秋菊走进新立小学校,为200余名师生送上一顿丰盛的“法律大餐”。


课堂上,刘秋菊以“拒绝校园欺凌 构建和谐校园”为题,从法的概念和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法规入手,深入剖析中小学生易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并通过播放宣传视频、分析典型案例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师生们讲解校园欺凌的概念、主要表现形式及预防措施,教育引导同学们增强法治意识,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大胆向校园欺凌说“不”。




同时,她还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新增的“学校保护”章节相关内容,进行深入讲解,引导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完善校园安全保障及突发事件处置措施,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这项机制非常好,为‘小公民’自觉提升法律意识、近距离学习法律知识提供了良好条件,效果非常好!”“下课”后,一位老师说道,“希望法官们以后多走进校园,宣讲法律知识,助力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近年来,忠县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一个小公民法律课堂”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四个一”建设机制要求,并将其与“一街镇一法官”“法治副校长”等制度有机结合,扎实开展“校园课堂”“法院公众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活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1名干警获评“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


审核:陈   令

文字:冉春玲

编辑:荣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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