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滩镇“咸田镇旧政府大院”配套用地公开招租公告
北海
银滩镇“咸田镇旧政府大院”配套用地
公开招租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北海市银海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实施细则的通知》(北银财资〔2023〕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银滩镇国有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工作,提高国有资产利用率,经研究,拟对银滩镇“咸田镇旧政府大院”配套用地对外公开招租。
一、拟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位于北海市银海区金海岸大道以南、银海区第五小学以东、中日友谊中学以西的4826.72㎡土地。现拟对外进行公开招租,租期十年,起租价50000元/年(含税),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收取三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具体以实际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二、招租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采取公开竞租的方式,一人参与竞租,出价不低于起租价,竞租成交,二人及以上参与竞租,现场进行公开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起租价),增价幅度1000元或1000元整数倍,由价高者竞租成交。
承租方必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在本辖区正常纳税五年以上。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29日-2月2日上午09:00前,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地点: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人民政府城乡发展办二楼办公室(联系人:包先生,联系电话0779-2670910,15177775593)。
(三)报名时需提供资料: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意向承租人在本次招租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与招租方无关。五、竞租会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2月2日上午09:30
(二)地点: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六、相关事项
(一)各意向承租人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最低出租价及本次公告所示内容。
(二)意向竞租人可以在报名期间到拟出租资产现场查看资产现状,未看样的报名后视为对出租资产现状的确认。资产按现状出租,承租方负责建设竞租范围围墙且需对资产进行清场、装修等,须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三)承租方须在竞租结束之日起5天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具体以实际签订租赁合同为准,如有特殊情况将另行协商。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的10天内一次支付全额租金,先租后用。
(四)承租方必须配合出租方后期对资产的管理工作,按时缴纳租金,按规定缴纳水电费等费用。
(五)承租方不得在竞租范围内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确需修建临时建筑的,应当符合规划、国土资源、安全监管、消防、环境保护、卫生等部门要求,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方能建设。不得从事破坏生态环境、污染环境等违法经营行为,如发现承租方存在违法违建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土地。若国家征用或上级政府、部门需利用该土地时,对新修建的临时建筑物一律不做任何补偿。承租方关于竞租资产使用的权力与义务以租赁合同为准。
(六)承租方须按照法律规定从事经营项目,做好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在租赁期内(包含装修施工期)承租方是租赁标的实际管理者和使用人,在此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承租方承担所有后果和法律责任。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人民政府,如有其他未尽事宜,以书面解释为准。
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