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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临沧丨临沧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
市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决策部署,不折不扣保障巡察监督工作落地落实,巡察工作组织领导有力。
2019年,市委共召开9次常委会会议、7次书记专题会议、6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视巡察情况汇报和研究巡视巡察工作,市委领导审批通过18项巡视巡察事务。
市委始终扛牢抓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市委主要领导坚决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年初对全市巡视巡察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每次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都对巡察发现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作出分析研判,都对重大问题线索提出处理意见,都对每轮巡察工作作出点评要求。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巡察工作具体实施责任。每轮巡察实地检查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报告,对各类工作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对重大疑难问题作出分析预判。巡察工作期间多次深入巡察组驻地指导过问巡察工作,为巡察工作人员加油鼓劲,关心关爱巡察人员、了解过问巡察人员工作、家庭情况,为巡察人员解除后顾之忧、排解畏难情绪。
市委全力支持保障巡察工作。市委、市政府在每个财政年度内提前安排巡察工作专项经费,要求财政部门及时安排拨付市委巡察工作经费,保障巡察工作经费充足,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运转。巡视巡察工作期间,公务用车优先保障到位,便利巡视巡察组深入基层延伸了解情况,打通巡视巡察工作“最后一公里”。
市委选优配强巡察机构干部。2019年,市委从全市优秀年轻干部中提拔任免了4名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不断优化充实巡察队伍人员结构,重点从纪检、组织、财务部门提拔干部安排到市委巡察机构,保证巡察机构兵精将强能打仗。
通讯员/杨兴亮
编辑/杨皓南
审核/杨 雁
投稿邮箱/lczbd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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