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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临沧 | 临沧市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
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取消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加成的通知》,从2019年12月31日零时起,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所有直接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实行“零差率”。
医用耗材销售价格按实际采购价格执行,要求全市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实际购进价格之外接受经营者给予的价格折扣或其他形式的折扣。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原则上主要通过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入给予整体弥补,无法弥补到位的,由财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隶属关系、运行情况给予适当补助。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予以支付,总体上不增加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不影响医疗机构运行,不影响医保基金安全。
通讯员/舒荣花
编辑/宗 广
审核/杨晶晶
投稿邮箱/lczbd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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