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奋斗 勇往直前丨临沧:全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自2016年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以来,临沧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以“全面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和“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为载体,举全市之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全市持续呈现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法治基础,汇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市委、市政府把坚持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精准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兴边富民行动、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和民贸民品政策等重大项目,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与扶贫工作双融合双促进,截至2020年底,全市累计投入各级民族专项资金6.1亿元。2015年以来先后实施两轮“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目前,累计完成投资53.7亿元,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2019年,临沧以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程为契机,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同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有机衔接、有机融合,拓展延伸示范市创建的点和面。围绕构建道路、村庄、组织“三套系统”,打造产业村、旅游村、较大村、口岸和边境贸易村、遂行军事任务村“五种形态村庄”,实施基础设施、农村经济发展、村级公共服务设施、人居环境整治、兴边富民“五大工程”,共整合167个项目,目前共开工建设154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0.45亿元。
文化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是社会和谐的根本纽带。我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把传承和发展各民族优秀文化作为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注重传承少数民族体育和文化事业,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挖掘、收集、整理和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着力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目前,已成功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6项,传承人4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项,传承人43人。
“十三五”期间,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硕果累累。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沧源佤族自治县、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分别于2018年、2019年、2020年被国家民委命名为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2019年耿马贺派乡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20年,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等222个集体被省民委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在历届全国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上,临沧先后有13个模范集体、13名模范个人受国务院表彰;4个模范集体、10名模范个人受国家民委和省政府联合表彰;38个模范集体、45名模范个人受省政府表彰;264个模范集体、885名模范个人受到市级表彰。
记 者/阮海燕 张红林 刘东祥
编 辑/宫 明 责 编/杨 雁
监 制/张绍勤 总监制/王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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