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评析疑似张继科的《借款合同》
《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如果这份合同背后是赌债,肯定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如果查明这是因为赌博而产生的借款,那么参与赌博的人可能会被行政拘留并处以罚款。如果再进一步,如果以盈利为目的赌博或者开设赌场,有三个罪名供大家参考,分别是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和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
下面我们来评析这份《借款合同》。
先看题目。其实不应该叫“借款合同”,应该称为“借条”,因为称为合同需要有双方,比如甲方和乙方,这份合同没有双方,只是一方给另一方所写的借款凭证,所以应该叫借条。但是叫借款合同也没有实质的影响。
再看第一段,第一段堪称范例,如果你不会写,我建议你抄第一段,绝对足够用。但是从专业的角度分析,有几个小问题,为了精益求精我们简单分析一下,做一个提示。
1.本人因生产经营需要。这里需要注意,不建议写这么笼统,建议在借款中按照实际情况来写,比如写成因购买位于某地的房屋需要,因为某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因为借款人投资某某项目需要等等。据实写会保障你的权利,因为如果有人因要买房向你借钱,但是他却拿去投资,如果这样的话你可以以没有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要求其提前还款等等。
2.超过25天后利息按月息1.99%计算。这就是民间所称的月息2分,那么年息就是24%,在2020年8月20日以前,年息24%以内是可以得到法院是支持的,但是2020年8月20日以后的借款就只能按照借款时一年期lpr的四倍计算了。拿现在举例,今天1年期lpr是3.65%,那么四倍是14.6%。所以本月签订借款合同,年利率不能高于14.6%,超过部分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3.关于律师费、差旅费这个我强烈建议写,因为这样写能减少你的维权成本。但是诉讼费写不写影响不大,专业术语应该叫案件受理费,这个是由法院判决的,当事人约定无效。
4.这一段最后一句其实不用写,因为法律规定在出借人所在地的法院是可以起诉的,也就是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是可以起诉的。
下面看第二段,如果有担保人,这一段是必须有,我也建议这么写。但是这里有个小聪明,我在这里给为赌债等不合法债务做担保的担保人,不要被这句话给骗了。这话就是“本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担保条款的法律效力。”这句话是吓唬担保人的。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如果这笔借款因为是赌债而无效,那么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也是无效的。所以广大深受不法骚扰的担保人可以松一口气了。
再看第三段,第一句有点模糊,法律术语叫表述有歧义。对方想再这里表达两个意思,1.本合同自借款人签字时生效;2.担保合同自借款人签字时生效。如果不懂,大多数人可能会被忽悠。法律规定,借款合同自出借人实际提供借款是成立,也就是说只有借款人把钱拿到手里,合同才成立,才有效。所以,这句话是吓唬人的,借款人没拿到钱,这笔钱是违法的,担保人就不承担责任。
最后一段很好,我建议写,但是我建议完善,应该添加经常居住地地址,因为多一个地址多一份对出借人的保障。而且如果有最后一段,即使未来打官司到法院但是找不到对方,那么也不用向对方公告,来浪费诉讼时间。
最后,留一个问题,大家知道为什么这份合同没有写出借人吗?留言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