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新元:基层挂职干部的扶贫使命
编者按:向基层下派干部挂职,是我党培养锻炼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一正确的政策方针制定之后,干部是关键。下派基层挂职干部参与精准扶贫,迫切需要在经济扶贫过程中做好五个结合,补齐五块短板,全力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2年底我国农村贫困人口还有 9899 万人,还有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12.8万个贫困村需要脱贫。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全力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由此,中国反贫困斗争进入到一个新阶段。
打赢脱贫攻坚战离不开基层挂职锻炼的干部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干部是关键。如何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项伟大工程、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和发挥干部的引领和帮扶作用。据统计,2013年始,每年脱贫人数达1000万之多,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已下降到4335万人, 4年时间农村贫困人口由9899 万人锐减至4335万人,脱贫总人数达5564万人。依此速度,2020年消灭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不成问题的。成就背后是干部的巨大付出,其中不乏下基层挂职锻炼的干部。
由上而下向基层下派干部挂职,是我国培养锻炼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下派挂职干部的中心工作就是参与基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参与定点扶贫的中央单位达到320个,实现了对贫困县的全覆盖,累计向贫困县选派挂职干部1266人次。另外,各地方还派出总共约有19.5万名驻村第一书记和77.5万名帮扶干部到村里直接参与扶贫脱贫工作。
面对扶贫数字上的胜利,我们不能失去理性。实事求是地讲,目前扶贫成绩多是在农民自身发展动力不足基础上,主要依靠政府各种特惠政策刺激的结果。这种成绩后面存在一些问题,最为明显的就是如此脱贫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脱贫后的农村能否健康发展下去。面对这些问题的拷问,参与扶贫工作的挂职干部更应该干什么和该怎么干?带着对这些问题的思考,笔者认为,挂职干部应该与本地干部多做沟通工作,齐心协力在做好经济扶贫的同时,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扶贫工作,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扶贫业绩。这是当前挂职基层参与扶贫工作干部的使命与担当。为此,当前迫切需要做好五个结合,补齐五块短板。
经济扶贫与健康扶贫相结合,补齐农民健康短板
在各种致贫原因中,因病致贫在各地区都排在最前面。据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村贫困户有1256万户,占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42.4%。据相关学者调研统计,一般性经济贫困问题已基本解决的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因病致贫或返贫比例也很高,如江苏省高达62%。官方与学者两方数据说明:健康已成为制约农村贫困地区脱贫和改善生活的一个主要瓶颈。为此,“健康扶贫”成为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短板。
中央对“健康扶贫”问题高度重视。习近平同志在2016年8月19日至20日召开的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指出,要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在2017年2月21日的中央政治局第39次集体学习会上强调,要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在实地调研中笔者发现,一些地方政府秉持“生病的贫困者才能得到救助”的扶贫理念,采取的健康扶贫措施以救助为主,主要聚焦在“贫的结果”上,即如何直接去救助因病致贫返贫的家庭,这种重“结果”的救助行为,一方面因具有不可持续性而产生短期化的问题,无力保障其长期脱贫;另一方面因大病、久病、富贵病和看病贵等因素而不断增加政府扶贫成本支出,消耗有限的扶贫资源,进而影响到经济扶贫脱贫。针对许多地方政府不太注重甚至忽视因病致贫返贫中的健康长期保障问题,挂职干部可以积极参与进去,帮助政府纠正重“结果”的扶贫理念与措施,把重心转移到对所有人进行健康管理的重“过程”上来。如此,既可以使生病的人员和需要救助的人员减下来以达到减员效果,又可以把真需要救助对象的救助成本降下来以达到增效目的,兼顾“结果与过程”并以“过程”为主为重,“减员”又“增效”,达到真正的健康扶贫效果。
经济扶贫与发展集体经济相结合,补齐农村集体经济实力短板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制度性体现,是集体经济实力增强的制度保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坚持发展集体经济有利于防止两极分化、缩小贫富差距,有利于走向共同富裕。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断地遭到国内外强势资本的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非常关注乡村集体经济实力弱化现象。1990年4月,针对扶贫工作他作了关于《扶贫要注意增强乡村两级集体经济实力》的讲话。他认为,乡村集体经济实力弱化主要是这些年我们在指导思想上忽视了乡村集体经济实力的积累和发展工作,提出发展集体经济实力是振兴贫困地区农业的必由之路,强调在脱贫致富决策中要把发展和增强乡村集体经济实力摆到应有的位置,否则整个扶贫工作将缺少基本的保障和失去强大的动力,已经取得的扶贫成果也就有丧失的危险。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土地制度问题提出要根据形势发展进行深化改革,但又明确指出,深化改革一定要坚守三条底线:第一条是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动摇,第二条是坚持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第三条就是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再一次强调:“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这些就是在告诫全党,农村土地制度的深化改革要遵守宪法对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规定,不能触碰集体所有制的底线,农村还是要坚持集体化的发展方向。
当然,我们的扶贫目的不是一味追求老百姓脱贫致富而不管不顾农村集体经济甚至放弃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而是要在坚持农村土地所有制基础上大力发展和增强乡村两级集体经济实力,进而带动和促进老百姓脱贫致富。这才是农民脱贫致富和走向共同富裕的根基,才是社会主义制度下扶贫脱贫的方向和目标。因此,下派挂职干部应该多探究怎样才能使农村经济既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的优势,又不重蹈“一大二公”的覆辙;既能有效地调动农民个人的积极性,又不使他们成为一盘散沙,从而把集体的优越性和个人的积极性恰到好处地结合在一起,以对家庭联产承包制作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实力,进而巩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制度。
经济扶贫与精神扶贫相结合,补齐农民精神短板
笔者在东、中、西部就精准扶贫、脱贫问题调研中发现一个普遍的问题,就是农村精神文明阵地建设亟待加强。“精神”脱贫本该是这次精准扶贫和脱贫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但是实际操作中有些政府和干部却有意无意地弱化甚至个别地方屏蔽了农村“精神”扶贫脱贫问题,“精神”扶贫成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的重要瓶颈和短板。如果任其发展下去而得不到重视和有效解决,就可能会影响到精准扶贫、脱贫的成效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动摇党在基层的思想基础,进而影响到农村的健康发展和基层社会稳定。
扶贫不仅仅是在物质上使老百姓富裕起来,更要在精神上使老百姓强大起来,使整个农村精神面貌为之一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精神上丧失群众基础,最后也要出问题”。自2013年开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以来,各级党和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精力与财力,把精准的目标更多地瞄向老百姓“钱袋”,而相对忽略“脑袋”。因此,挂职干部在帮助当地政府打赢扶贫、脱贫这一攻坚战中应该把精神上的扶贫、脱贫作为一个主要目标,不仅要老百姓“钱袋”鼓起来,而且“脑袋”也要富起来。世界上最伟大、最强大、最持久的力量不是物质,而是精神。帮扶要帮到点上、扶贫要扶到根上,才是真精准。物质扶贫脱贫需要,但精神扶贫脱贫是根子。
经济扶贫与生态扶贫相结合,补齐农村生态建设短板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是人类发展的根基。近年来,自然界不断地以环境灾难形式对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取得的胜利和进步进行着报复。快速发展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较好解决,进而制约着我国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在农村反映特别突出,经济发展在农村生态环境上带来的“公地悲剧”问题较严重。农村生态环境特别是水、土壤、农药残余、大气污染,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精准扶贫的突出短板。因此,生态扶贫不仅是精准扶贫题中应有之义,而且是农村持续发展和走向全面小康的一个基础“安全网”。生态文明建设在十八大报告中被提升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总体布局战略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与国家战略、生产力、民生、接续产业发展路子、子孙后代发展等关系发表了许多非常重要的精彩论述,并提出绿色发展理念。五年来,生态文明理念和建设在全社会得到有效落实,绿色发展、绿色生活越来越成为主流。在这种氛围下,农村扶贫中如何扭转农村生态环境恶化、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打造美丽乡村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参与帮扶的挂职干部的一份义不容辞的责任。
因此,在经济扶贫中,不能为脱贫摘帽的政绩而不顾生态环境,而是一定要胸怀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坚持生态环境保护第一,采取综合举措。作为由上而下的挂职干部,要帮助地方政府和干部在扶贫中树立“寓绿于利”“寓义于利”的发展理念,“绿”指的是绿色发展,“义”指的是社会责任,“利”指的是引进资本的经济利益和自身发展,把“绿、义、利”很好结合起来。在这种理念下,应尽可能挖掘农业的生态功能、生活功能、休闲功能、景观功能、示范功能等,大力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绿色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创意农业、循环农业,在保护好绿水青山中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以使老百姓在绿色发展中脱贫致富,并过上绿色生活。
经济扶贫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补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短板
中国共产党的一个最大优势就是具有强大的动员、组织和教育群众能力,在革命时期如此,在建设时期也是如此。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在农村的这种优势有所弱化。部分地区的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甚至对立,农村基层党组织在近40年改革开放中涣散了,组织堡垒松跨了,战斗力弱化了。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的“退化”从根本上影响到扶贫工作和农村发展。
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建设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最为基础性的工作,是扶贫、脱贫工作之本。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贫困本来就是一个不断发生的过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在缓解贫困上取得的巨大成就,靠的不仅仅是政府扶贫工作,更主要的是制度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了从政治组织上保证脱贫后的农民不会大面积返贫和走向共同富裕,挂职干部在参与精准扶贫工作中,更应把精力和作用放在提高党在农村的动员、组织和教育能力上,帮助当地政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只有在党的基层组织的坚强领导下,才能最有效地组织和动员广大农民起来建设美好家园。尽快在扶贫中补齐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这一短板,应成为挂职干部扶贫中一件中心工作。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就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定点扶贫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人民日报》,2015年12月12日。
(作者:贺新元,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部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智库”副秘书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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