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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教育研究:微时代执政党意识形态安全的两个理论追问——“何以必要”与“何以可能”

思想火炬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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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众号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中国历史唯物主义学会和北京习风堂联合打造的“凝聚正能量、传播好思想”官微,以弘扬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宣传国家主流价值观、维护国家安全为己任,致力于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贡献力量!


 编者按:在当今微时代背景下,通过对执政党意识形态安全“何以必要”与“何以可能”这两个问题的分析与考察,认为执政党意识形态安全不仅必要,而且可能。意识形态安全日益成为关涉总体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当代中国执政党意识形态安全环境面临复杂局面使得微时代维护执政党意识形态安全十分必要。技术的可控性、“人”的可控性、意识形态本身的可控性为微时代执政党意识形态安全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并最终使其成为可能。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升级和移动智能终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MID等)的不断发展,以微博、微信为主要代表的微媒体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工作、学习和交往的重要工具,微传播逐渐成为一种主流的传播方式,并推动社会进入了一个尚简、崇微的微时代。微时代的到来给以凝聚人心、获得社会成员支持、进而有效整合社会为主要目标的执政党意识形态传播带来了机遇,但同时也使得这种传播方式面临着诸多的风险和挑战。微媒体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工具理性的张扬、物化生存方式的泛化和价值理性的迷失,使得社会竞争日益加剧,生活节奏不断加快,人们的精神压力不断加大,漠视本质、反对中心、消解意义、颠覆传统、否定价值、解构崇高似乎正在成为微时代精神风貌和文化特质,由此带来的理想式微、信仰缺失、价值坍塌、人文沦落、精神荒芜、人格扭曲等问题日益凸显。在微时代的背景下,进一步梳理、思考和回答执政党意识形态安全“何以必要”与“何以可能”这两个问题,对于有效化解执政党意识形态风险、切实维护执政党意识形态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微时代执政党意识形态安全“何以必要”

 

 (一)意识形态安全日益成为关涉总体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

 意识形态是人类社会物质生产和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自意识形态产生以来,随着不同国家或地区意识形态的相互交流与渗透,意识形态逐渐有了一种安全学上的意义。意识形态安全是相对于意识形态风险或意识形态威胁而言的。冷战期间,意识形态领域是美苏争霸的重要战场。冷战结束以后,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意识形态安全问题,意识形态安全在国家安全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201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强调“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1]201。意识形态安全因其独特的政治功能,决定了它是政治安全的灵魂,直接关涉到国家的政治安全,并且与军事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等其他安全一道充当保障总体国家安全的重要手段。

 意识形态安全在总体国家安全中的重要地位与现代人类生存困境及意识形态纷争密切相关。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给人类带来财富、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新的困境。有学者将这些困境概括为生态的失衡、社会的失衡和个人内部的失衡,这3种失衡在现实生活中则具体表现为生态危机(包括资源困境、环境困境和人口困境)、社会危机(包括社会公正的缺失、道德的危机和安全的危机)和个人危机(包括精神危机、心理危机和生理危机)。[2]29面对这些现代人类的生存困境,国内外进行了长期研究,并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解决方案。

 在国外,面对科技主义和消费主义所带来的各种“死了”说(如“上帝死了”“人死了”“知识分子死了”)和各种“终结”说(如“历史的终结”“哲学的终结”“西方文化的终结”等)及其所遗留的主体缺失和信仰真空,有的主张通过实现技术的人道化来走出困境,如美国人本主义哲学家和精神分析学家艾里希·弗洛姆在《健全的社会》一书中指出的要实现技术的人道化,认为人类应对技术的发展进行正确的引导,从而使得技术发展既能遵循其内在发展规律,又能提高人的生存质量,促使人类走向更好的生存;有的主张通过中心的消解、基础的塌陷、理性的否定、结构的解构、价值的削平、视角的多元化和方法的反传统化来走出困境,如后现代主义代表性人物、法国哲学家雅克·德里达认为可以用解构现代主义的办法来破解现代人的生存困境,即从根本上否定逻各斯中心主义,否定一切的规则和结构,放弃对深层的终极价值和真理的追求,并在解构他者的同时,达到人之主体性的自我解构;有的主张通过回归生活世界来走出困境,如现象学创始人、德国哲学家埃德蒙德·古斯塔夫·阿尔布雷希特·胡塞尔认为,过分地痴迷实证主义的科学理论是导致欧洲人生存危机的根源,而要摆脱这种危机,就必须拒斥实证主义,拯救形而上学,回到被近代自然科学所掩盖的那个“生活世界”。

 在中国,有的主张复兴儒学,认为只有复兴儒学才能重建中国人的希望与理想,化解中国人因希望与理想失落而产生的痛苦,消除可能存在的社会动荡隐患;有的主张复归“五四”传统,接上“五四”的真实、自由个性的“人文”血脉,重走民族启蒙之路,继续学习西方先进经验,为中国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这些方案虽然各有特点,但实际上都反映了不同的意识形态主张,正是由于意识形态主张的不同,使得这些方案之间呈现出相互对立、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复杂关系,意识形态纷争也由此产生。

 意识形态纷争关乎社会制度、发展道路和总体国家安全,直接考验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智慧。面对这些形形色色的意识形态纷争,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切实维护本国意识形态安全。邓小平曾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3]28在如何战胜现代人类生存困境问题上,不仅需要理论上的深入思考,更需要在实践中不懈探索。改革开放近40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经过艰辛的实践探索,成功开辟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我们在2010年成功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2013年成功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特别是在近年来世界经济增长放缓、国际贸易出现下滑、金融市场波动加剧的背景下,中国经济却仍然保持了中高速增长,2012年至2016年,经济增速分别达到7.7%、7.7%、7.3%、6.9%、6.7%,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率超过30%,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第一引擎。[4]这些都充分显示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战胜现代人类生存困境方面的巨大优势,同时也显示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符合中国国情、代表人民利益、能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巨大成功不仅改变了中国历史的发展进程,也改变了整个人类历史的进程。[5]3在这样的形势下,深入研究微时代执政党意识形态安全问题,不仅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需要,更具有重大的世界历史意义。


 (二)当代中国执政党意识形态安全环境面临复杂局面

 现代国家一般是由在政治上取得执政地位的执政党来领导的,执政党所倡导的意识形态即是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唯一的执政党,其意识形态安全直接关涉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安全。解决由时代发展和新媒体革命所带来的意识形态风险是维护新时期中国执政党意识形态安全需要高度关注的问题,顺应和把握时代发展和新媒体革命对中国执政党意识形态安全所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是中国执政党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取得实际成效的基础。

 当前,源于技术话语的微时代已经成为一个蕴含人类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审美情趣、生活习惯、文化传播、社会变迁等多种复杂语义的时代命题。2015年1月,由光明日报理论部、学术月刊编辑部和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联合发布的《2014年度中国十大学术热点》显示,移动互联网和数字通信技术的发展正在将人类社会带入一个以微博、微信为传播媒体代表的双向互动的微时代。在基于网络文化的微时代,人们在工作、交往、娱乐等领域都呈现出了碎片化的发展态势,同时还呈现出了“三跨”的特征,即跨阶层、跨地域、跨平台。网络时代的即时性和快节奏孕育了快捷多样的“微文化”,多元话语和差异表达开始挤占公共文化空间,媒介话语表达机制正在不断向“微主体化”“无地方化”和“强社交化”转变。[6]从“随手拍照解救被拐卖儿童”“免费午餐”等事件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微媒体的巨大力量。这些事件发生后,各种微媒体对事件的报道几乎都是实时的,信息传播的速度远远超过了传统大众传播媒体,微民随时随地都能通过微媒体了解事件的最新进展。这种以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终端为基础的微媒体技术的运用,让信息传播变得即时、互动,使得主体意识不断增强的微民,从思维方式到价值取向、从审美情趣到生活方式等日趋个性化和多样化,其选择范围也更为广泛。

 微媒体技术的发展使得中国执政党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环境变得极为复杂。微媒体技术在带来海量网络信息的同时,也给各种各样的反动、色情、暴力等信息提供了生存空间。移动社交的方式给微民带来了全新的交往体验,但同时各种不安全、不诚信的因素也在迅速增加。微媒体的这种“双刃剑”特性,尤其是其负面效应的影响,使得微时代的中国执政党意识形态安全工作面临着比传统大众传播时代更为复杂的环境,中国执政党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着严峻的风险与挑战。

 


二、微时代执政党意识形态安全“何以可能”

 

 (一)微媒体技术是可控的

 微时代网络信息的自由、开放是以微媒体技术的合理使用为前提的,而微媒体技术的使用价值又是受到技术专家价值观念的控制的,微媒体技术专家可以决定信息应以什么样的形式对外开放以及应该在多大范围内进行开放。由此可见,微媒体权力的内容主要是由技术权力决定的,同时技术权力也决定了微媒体的价值在微空间是否得以实现以及实现的具体程度。在微时代的网络环境里,各类微媒体发布信息时仍然需要遵循一定的技术规则,比如都必须遵循TCP/IP协议。这种协议对微空间中所有通信设备进行了规范,尤其是规范了一个移动终端与另一个移动终端之间的数据来往格式以及传送方式。因此,微时代谁能掌握网络技术上的领先优势,谁就拥有了网络技术掌控权力,如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域名服务提供者以及具备网络技术优势的微民等等。这些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各类微媒体的使用方式以及在微空间应该遵守的行为活动准则,从而使得微媒体技术存在着被人操控的风险。

 微媒体技术只是技术在微时代的最新发展形式,它的存在和运行,不能脱离现实的社会环境,也必然会受到现实社会经济权力、政治权力的制约。一方面,微媒体开发商、运营商、代理商、服务商等掌控了经济资源的主体必然会利用手中的这种权力对微空间的各种网络活动施加影响和控制。另一方面,一旦现实社会的权力秩序受到微媒体技术的强力挑战时,现实社会的执政者出于维护权力秩序和巩固权力地位的需要,必然会采取各种手段对其进行管控。因此,即使到了信息透明开放、个性自由张扬的微时代,微媒体应该代表何种利益、扮演何种角色、发出何种声音依然受现实社会权力的控制,现实社会的执政者以及经济资源的掌控者依然想要控制微媒体。同时,微时代用户生成内容的方式大大提升了微民参与社会公共问题讨论的积极性,有助于执政者准确地了解微民对各种社会公共问题的真实看法,从而增强执政者网络舆情监控的能力,更加有效地对社会实行管理。

 如此看来,微空间虽然是一个高度自由、民主开放的虚拟空间,但绝非是不可控的虚拟空间。技术赋予的控制权力以及现实社会经济权力、政治权力的多方位渗透使得微媒体最终只能是对人类现实社会的一种延伸和拓展,因此意识形态性也就成为一种微媒体与生俱来的内在属性。


 (二)使用微媒体技术的“人”是可控的

 微媒体技术的使用主体是“人”,“人”是世界的中心,是赋予其他自然物价值的源泉。“人”的这种地位决定了在人与万物自然的和谐相处中,“人”是作为主体而存在的,其他自然物则是主体认识的对象,而哲学作为一门探究“人”的存在问题的学问,自然要从“人”作为主体的本质规定性出发去把握人及其活动特点的思维方式。执政党意识形态安全维护的主体是掌握了国家权力的“人”,而客体则是作为社会成员的“人”及其思想观念,主客体之间的中介则是执政党意识形态本身及具体的维护手段。微时代执政党意识形态安全维护的过程实际上是掌握了国家权力的“人”,通过网上信息的发布与回应等手段来影响作为社会成员的“人”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以使作为社会成员的“人”认同并支持执政党的意识形态,进而达到凝聚人心、形成共识、整合资源、推动社会发展的目标。由此可以看出,如果使执政党意识形态安全在微时代得以可能,那么“人”就必须要有控制的可能性。

 一是“人”的社会化以语言为中介得以发生。马克思认为,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同时又是“社会存在物”。“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的生存离不开自然界。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也是“人”的精神来源。“人”刚出生的时候,本质上是一个自然存在物,这个自然物要转化为社会存在物,就必须要完成自己的社会化,接受以语言为中介所开展的教育,这种语言以及由语言组成的文本并不是空洞的东西,它是社会的产物,语言符号的形式和意义的结合取决于社会的约定俗成,所以也会带有一定的意识形态导向。这种意识形态导向通过语言中介作用到了作为自然存在物的“人”本身,使得“人”感觉到他们完全是在自主地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殊不知他们这种行事方式已经无形中受到了教育过程中灌输的意识形态的影响,而接受了特定意识形态影响的“人”自然就转化为了社会存在物,成为这种特定意识形态的支持者和践行者。

 二是“人”的社会适应与意识形态认同密切相关。对此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理解。一方面,一个阶级的意识形态就是该阶级对当代社会及其未来发展价值取向的观念反映,其中最核心的是对自身根本利益的维护。在社会意识形态领域,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总是占据主导地位,而被统治阶级常常也有建构自己阶级世界观的需求,以帮助他们进一步认识现存社会秩序之型构及其正当性,但这种世界观对现存社会秩序之型构及其正当性的反映常常是自发、萌芽、低水平的,而不是自觉、完整、高水平的。因此,被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一般难以成为自觉、完整、高水平的意识形态,这就使得被统治阶级缺少了作为“人”的主体性的阶级表现的阶级主体性。另一方面,只有通过意识形态认同,才可能与以这种意识形态为主导的观念体系认同,进而被所处的社会认同和接受。“意识形态既不是空洞无物的说教,也不是闲来无事的诗词,而是个人进入社会并生活于某个社会的许可证。”[7]2个人越是认同社会所倡导的主流意识形态,他就越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迁,就越有可能获得幸福与成功。反之,如果与社会所倡导的主流意识形态不一致,个人将会难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迁,就越难获得幸福与成功。


 (三)意识形态本身是可控的

 对于意识形态自身的可控性,我们可以从以下两点进行分析。

 一是意识形态的形式和内容为意识形态的阶级性所决定。在阶级社会里,意识形态是服务于一定的阶级利益的,有着明显的阶级性特征,不存在超阶级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作为阶级社会的维护意识,是统治阶级或社会集团基于自身根本利益对现存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自觉反映所形成的理论体系,它决定了执政党的性质、面貌和发展趋势。也就是说,意识形态是以系统化的理论形式来表达执政党的阶级意识和社会理想的。因此,在阶级社会里,执政党意识形态总是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了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特点。如资本主义国家执政党意识形态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观念上层建筑,代表了资产阶级的阶级意识和社会理想,反映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特点;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意识形态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观念上层建筑,代表了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和社会理想,反映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特点。这两种类型国家执政党意识形态实际上都是由隶属于各阶级的执政党在执政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反映其阶级属性的思想意识。如此看来,在阶级社会里,执政党的阶级性决定了意识形态的阶级性,因此也就决定了意识形态的内容和形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意识形态是可控的。

 二是意识形态受到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意识形态不仅是执政党用以凝聚人心、整合社会的观念体系,同时也是执政党的自我意识和实践精神。执政党不仅要持续地开展意识形态宣传教育来提升社会成员对其意识形态的认同,以巩固他们的执政地位和维护执政安全,同时他们自己也要保持对这种意识形态的坚信不疑。一方面,意识形态来源于执政党的执政实践和执政经验,反映了其阶级的根本利益、愿望和要求,与执政党的历史命运紧密相连,所以能够成为全体党员共同认可的观念体系,使全体党员拥有共同的信仰和追求。另一方面,意识形态作为执政党进行执政实践的指导思想和行动纲领,成为实现执政目标的最可靠和最根本的保证。意识形态根源于社会经济基础,受到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马克思曾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 [8]32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使得意识形态具备了明显的历史性、社会性、具体性、依赖性等特点。社会历史文化环境不同,物质资料生产水平不同,意识形态也就不同。意识形态作为社会存在的反映,已经成为社会发展变化的“风向标”和“晴雨表”。一般社会存在发生了变化,意识形态的内容或形式也必然或迟或早地发生相应的变化。从这个角度来看,意识形态也是可控的。

 总而言之,虽然微时代的执政党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着众多的风险与挑战,但是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伴随着社会利益关系的变迁,执政党意识形态也将展现给世人越来越人性化的一面。它将更加深入微民的世俗生活,更加契合各阶层微民的利益诉求,受到越来越多的微民的认同与支持。因此,不管社会形势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微时代执政党意识形态安全都是可以实现的。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2] 曾林.困境与突围——科技时代人类生存问题研究[M].广州:世界图书出版广东有限公司,2011.

[3] 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4] 郭同欣.中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提高[N].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2017-01-23.

[5] 陈学明.全球视野下的中国道路[M].重庆:重庆出版社,2014.

[6] 光明日报理论部,学术月刊编辑部,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2014年度中国十大学术热点[N].光明日报,2015-01-14.

[7] 俞吾金.意识形态论(修订版)[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作者:张筱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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