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中,紧紧围绕新时代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如何建设法治中国等重大问题,从法治理论上做出科学回答,从顶层设计上做出战略部署,从法治实践上着力全面推进,开启了党领导人民建设法治中国的新征程,形成和发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2020年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国家各项工作实现法治化的宏伟目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全面深化改革与法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开创性地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目标、总抓手和基本任务、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回答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等重大问题,制定了法治中国建设的路线图,按下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快进键”。执政的共产党专门做出依法治国的政治决定,这在国际共运史上、在中共党史上、在人民共和国国史上,都是史无前例、彪炳千秋的第一次。《决定》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三位一体”全面建设提到了全新的历史高度,使全面依法治国从理论创新、顶层设计到实践推进迈上了更高的历史起点,标志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正式形成,具有十分重大的里程碑意义。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提出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障,必须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各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人权得到切实保障,产权得到有效保护”的任务,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阶段性目标。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式提出和确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凸显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主题,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深度结合,完成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进一步强化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最新理论成果。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等重大政治判断,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明确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两个阶段”的重大战略安排,绘就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新蓝图,开启了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建设法治中国的新征程。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的鲜明主题下,以新时代、新思想、新矛盾、新目标、新征程等重大政治判断为战略主线,深刻阐释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任务,从历史与逻辑两个大的维度,对建设法治中国作出整体设计和战略规划:一是历史维度——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我们党领导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在八个方面取得显著成就;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二是逻辑维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两个阶段”的战略安排,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从八个方面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强国。
党的十九大最重大的政治成果,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灵魂,其蕴含的统筹布局的战略观、治国理政的方略观、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党法统一的政治观、人民为本的主体观、宪法至上的权威观、全面推进的系统观、良法善治的治理观、于法有据的改革观、依法治权的监督观、民族复兴的强国观、命运共同体的全球观等新观点新理念新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是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以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深刻阐释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依据、本质特征、指导思想、价值功能、内在要求、中国特色、基本原则、发展方向等重大问题,系统阐述了什么是新时代的社会主义法治,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如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中国,如何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管理国家、治理社会、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等一系列根本性问题,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与法学说的中国化继承和最新发展,是对毛泽东同志关于人民民主法律思想的时代化丰富和实践性深化,是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系统化坚持和理论化创新,是对全面依法治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新实践的科学总结和理论升华,是传承中华法文化精华、汲取全球法治精髓、借鉴国际法治经验的最新法治理论成果,是中华民族对世界法治文明和人类法治文化的原创性理论贡献,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
(作者:李林,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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