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城: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前提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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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群众的实践是我们制定一切工作方案的基础和依据,只有尊重群众的实践经验,才能保证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决不能说“领导是老大”,领导说了算,领导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在国有企业里,也不能说“企业家是老大”,经理说了算。这种观点是唯心主义的英雄史观。
十九大报告谈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时指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1]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
怎么理解“以人民为中心”?怎么实现“以人民为中心”?我想就此谈点看法。
一、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
邓小平根据“文化大G命”以后国际国内的形势,提出“发展是硬道理”,集中精力把经济搞上去。通过发展经济解决当时的主要矛盾,即落后的生产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之间的矛盾,带动其他矛盾的解决。依靠谁来发展?发展是为了谁呢?习近平总书记用“以人民为中心”明确回答了这两个问题: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是为了人民。
人民是历史创造者。是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历史还是少数英雄人物创造历史,这是历史唯物主义与历史唯心主义的根本分歧之一。世界上所有持唯心史观的人都主张历史是帝王将相、天才思想家创造的,广大劳动人民只是听人支配的群氓,不起什么作用。他们看不起劳动人民。因此他们把历史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寄希望于少数“精英”。唯物史观恰恰相反,历史唯物主义者认为,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物质生产的历史,它是由广大从事物质生产的劳动人民创造的。毛泽东强调:“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的动力。”[2]他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批评教科书把群众斗争只看作是实现计划的重要条件之一的说法,指出这“违背了‘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这个马克思主义的原理。无论如何,不能认为历史是计划工作人员创造的,而不是人民群众创造的。”[3]因此,我们讲发展,就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忘记人民群众,而指望少数“精英”,是发展不起来的。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原理。
然而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往往忘记这个基本原理。举一个例子吧。最近,有一个市为了发展经济,专门发一个文件,提出“企业家老大”的口号。这就值得分析。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企业家”是要做阶级分析的。有国有企业的企业家,他是为满足人民需要而工作的,也有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的企业家,不管是企业主本人还是被企业主聘用来的,他总是为追逐最大限度剩余价值而奔忙的。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把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我们奋斗的目标,总不能把希望寄托在追逐剩余价值的企业家身上吧。
即使是国有企业的“企业家”,也需要摆正位置。毛泽东指出:《国际歌》词“是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观点。那里边讲的是,奴隶们起来为真理而斗争,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全靠自己救自己。是谁创造了人类世界,是我们劳动群众。”[4]毛泽东在谈到谁创造历史的时候,谈到依靠谁的时候,总是强调是“劳动群众”。那么他是不是忽视领导的作用呢?不是。但他把领导的作用形象地比喻为“加工厂”,基础是群众的实践。劳动群众的活动是根本的。他主张,一切工作都必须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群众路线,它体现了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动力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领导的决策必须来自群众的实践,群众在实践中的经验是我们正确认识的来源。离开了群众的实践经验,就不可能做出正确的决策,也不可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毛泽东教导,领导机关的工作方法是,“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5]毛泽东在1962年七千人大会上,总结了历史经验、尤其是“大跃进”以来党内生活的经验,对于如何贯彻群众路线问题,作了精辟的阐述。他说,走群众路线,实质上就是发扬民主的问题。没有民主,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也不可能正确地总结经验。“没有民主,意见不是从群众中来,就不可能制定出好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我们的领导机关,就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这一方面说来,只是一个加工工厂。大家知道,工厂没有原料就不可能进行加工。没有数量上充足和质量上适当的原料,就不可能制造出好的成品来。”[6]“加工厂”这个提法生动地表达了群众路线的内涵,表达了领导与群众的真实关系。现在人们喜欢讲“顶层设计”。这是借用西方政治学的一个概念。对“顶层设计”需要做具体分析。如果是指在尊重群众创新、总结群众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领导机关把群众分散的、无系统的经验加以总结,提出完整的、科学的方案,那是完全正确的。这种“顶层设计”实际上就是毛泽东所说的“加工厂”。绝不能把“顶层设计”理解为少数精英离开群众实践,关起门来主观地搞一套“制度设计”。
群众的实践是我们制定一切工作方案的基础和依据,只有尊重群众的实践经验,才能保证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决不能说“领导是老大”,领导说了算,领导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在国有企业里,也不能说“企业家是老大”,经理说了算。这种观点是唯心主义的英雄史观。
毛泽东把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把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到国有企业的管理中去,就是他提倡的“鞍钢宪法”。全国解放以后,我国的国营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基本上照搬苏联的“一长制”。毛泽东对此很不满意,他认为,“一长制”没有体现工人阶级是企业的主人,没有体现工人才是生产发展的动力。他十分欣赏鞍山钢铁公司提出的企业管理制度——“两参一改三结合”,把它称之为“鞍钢宪法”,要求全国推广。“鞍钢宪法”的基本精神是工人是企业的主人,发展生产必须依靠工人群众。具体说来,对领导人员来说,“要以普通劳动者的姿态出现,以平等态度待人”;对企业管理人员来说,要“采取集中领导和群众运动相结合,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不断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等等”;对工人来说,要保证工人参加企业的管理,真正体现工人是企业的主人。
提出“企业家是老大”,违背了劳动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也违背了毛泽东思想。只有坚持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劳动大众是发展的动力,依靠他们谋发展,才能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战略思想。
“以人民为中心”的另一个含义是,发展是为了人民。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决定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任何私利。假如像某一位党建专家说的那样,共产党有自己的特殊利益,那就不可能实现以人民为中心了。这种说法违背了党的性质。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的。为最广大群众谋利益,是党的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毛泽东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7]他强调要关心群众生活,切实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问题。在第二次国内战争那样艰苦的环境下,他仍然主张“应该深刻地注意群众生活问题,从土地、劳动问题,到柴米油盐问题。”一切“群众生活上的问题,都应该把它提到自己的议事日程上。”“要使广大群众认识我们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8]在抗日战争期间,毛泽东又强调“所有的共产党员要替人民着想”,要“坚决同人民一道,关心人民的经济困难”,“爱惜人力、物力,事事作长期打算,我们就一定能够胜利。”[9]全国解放以后,他又强调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一定要保障群众的生活,“我们应当有志气、有决心做到这一项政治上经济上都有伟大意义的社会主义事业,也应当有信心做到这一项事情。”[10]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条件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强调改善民生是发展的根本目的,我们的发展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是要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如果不能让群众得到实际利益,这样的发展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民生是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指南针”。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上指出的:
【“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人民,就会失去生命力。”
“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11]】
谈到改善民生,必须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首先,发展经济是改善民生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发展,谈不上改善民生。不能脱离经济发展水平来追求高消费。撸起袖子加油干,才有可能实现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永远不能忘记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生活富裕了也要坚持艰苦奋斗,不能堕入好吃懒做、追求奢糜生活的泥坑。
其次,要树立社会主义的利益观,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不仅存在个人利益,还存在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集体、个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相互之间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然而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在具体利益问题上仍然存在矛盾的一面。正确处理三者关系是社会主义国家一项重要任务,处理得好,可以推动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处理得不好,就会引发各种问题,影响经济的发展和政局的稳定。毛泽东提出了处理这个问题的方针,即“统筹兼顾、统一安排”,要“从对全体人民的统筹兼顾这个观点出发,就当时当地的实际可能条件,同各方面的人协商,作出适当的安排。”[12]三者“必须兼顾,不能只顾一头。无论只顾那一头,都是不利于社会主义,不利于无产阶级专政。”他认为,“这是一个关系到六亿人民的大问题,必须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间反复进行教育。”[13]我们在强调民生问题时,必须坚持这种社会主义的利益观,不能有片面性。按照这种利益观来处理利益矛盾,就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切实保证共同利益的实现,形成和谐的利益关系,进而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
二、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前提和基础
“以人民为中心”,只有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实现。
任何剥削社会,包括资本主义社会,都是以剥削阶级为中心的,劳动人民总是处于被压迫、被统治的地位。这是由生产资料私有制决定的。在社会关系这个系统中,生产关系是基础,它决定政治、法律、思想等全部上层建筑。在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决定性的,它决定着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分配关系。谁占有生产资料,他在整个物质生产中就占有优势,在私有制条件下,有人占有生产资料、有人丧失生产资料,生产资料所有者就有可能凭借生产资料来占有丧失生产资料的劳动者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产品。生产的目的是服从于生产资料私有者的利益。生产资料私有者是整个社会的中心。
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劳动人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他们在生产资料面前是人人平等的。他们都是生产资料的主人。任何人都不可能凭借占有的生产资料来参与分配,人人都必须进行劳动才能获得生活资料,不劳动者不得食,这就排除了剥削的可能。生产的目的不再像旧社会那样满足剥削者的需要,而是满足全体人民的需要。在公有制条件下,发展经济是为全体人民服务的。这就为以人民为中心奠定了基础。
所以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必须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不高,我们不得不保留非公有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在非公有制经济的范围内,还不可能实现以人民为中心。但我们始终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处于主导地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公有制需要的生产力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的范围会越来越扩大。我们必须努力朝着这个方向前进,在城市,要大力发展国有经济,把国有经济做大做强做优,在农村,则要大力发展集体经济。这样,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就可以逐步覆盖全社会。
现在,有人一面大谈以人民为中心,一面却对发展公有制经济毫无兴趣,甚至主张私有化,这不是南辕北辙了吗?对这样的两面人,应该保持高度警惕。
三、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是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保障
在我国社会主义的条件下,政权掌握在人民手里,这是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保障。在旧社会剥削制度下,政权不归人民所掌握,那是怎么也不可能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14]】
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可以概括如下:国体——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结构形式——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和在单一制国家中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我国的政治制度的特点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这一整套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中,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这一整套政治制度保证了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翁,这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的政治保障。
人民掌握国家政权,这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事情。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批评教科书“讲到劳动者享有各种权利时,没有讲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他指出:“实际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一切国家机关、一切部队、一切企业、一切文化教育事业掌握在哪一派手里,对于保证人民权利问题,关系极大。掌握在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手里,绝大多数人民的权利就有保证了。”“总之,人民自己必须管理上层建筑,不管理上层建筑是不行的。我们不能把人民的权利问题,了解为国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人民在这些人的管理下享受劳动、社会保险等等权利。”[15]
我们讨论以人民为中心的问题,绝不能仅仅局限于改善民生的具体措施。从根本上讲,没有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以人民为中心是会落空的。
必须明确,一切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基础的上层建筑,包括宪政民主、普世价值等等,都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因而都有悖于以人民为中心。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坚决批判这些错误思潮。
注释:
[1]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第21页,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2] 《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3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3] 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第402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1997年印。
[4]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3册,第248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
[5] 《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9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6] 《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29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7] 《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9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8] 《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13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9] 《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17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10] 《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7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11]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第66页,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12]《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22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13]《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30、3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14]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第35、36页,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15] 毛泽东:《杜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批注和谈话》,第275、276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印,1997年。
(作者:周新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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