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明智】1960年前后毛主席对社会主义本质问题的认识
编者按: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对社会主义本质问题进行了反复地探索,取得了正确的基本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要通过发展生产力和由新民主主义经济的逐步过渡来实现。“大跃进”时期毛泽东在对社会主义认识的探索中尽管存在着一些偏差与失误,如过分强调改变生产关系的作用等等,但在随后纠正政策失误和修正理论偏差的过程中,毛泽东重新倡导调查研究,继续深化对社会主义本质问题的认识,探索实现这一本质的建设道路,并在社会主义经济结构及存在两个发展阶段等重大理论问题上有所突破,为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借鉴作用。
列宁说:“一切民族都将走到社会主义,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切民族的走法却不完全一样,在民主的这种或那种形式上,在无产阶级专政的这种或那种类型上,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上,每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的特点。”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在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农业大国建成和尽可能快地发展社会主义,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面临的新课题和新任务。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以苏为鉴”,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对中国社会主义本质问题作出了正确认识——发展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但通过什么样的道路来解决这一本质问题,在现实中并没有现成答案,只能在社会主义实践中不断摸索,由此,探索过程呈现出一个“马鞍”形。中共八大前后,毛泽东带领全党在许多领域进行积极探索,对社会主义如何发展生产力的认识有了创新和突破,集中体现在他的《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著作和党的八大决议对生产力的阐述中。“大跃进”中,毛泽东对如何实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发生了一些偏差与错误,如拔高生产关系等。为了纠正错误,毛泽东重新倡导调查研究,继续探讨发展生产力和共同富裕的关系,深化了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并在“社会主义经济结构”及“存在两个发展阶段”等重大理论问题上取得了突破。
一、毛泽东对社会主义本质问题的基本认识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这句话包含着对未来理想社会的科学设想。在深刻揭露资本主义基本矛盾之后,他们指出: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必然被社会主义公有制所代替,这既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最基本特征。
依照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的科学设想,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新中国成立前后,对所有制结构问题进行积极探索,其探索成果概括地说就是:通过新民主主义经济的逐步过渡,确立社会主义公有制。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在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性质,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但这个共和国并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不禁止‘不能操纵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这是因为中国经济还十分落后的缘故”。他在《论联合政府》中进一步指出:“在现阶段上,中国的经济,必须是由国家经营、私人经营和合作经营三者组成的。而这个国家经营的所谓国家,一定是不要‘少数人所得而私’的国家,一定要是在无产阶级下面‘为一般平民所共有’的新民主主义国家。”他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所作的报告中,创造性地提出了改造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和新中国所有制结构的宏伟设想:“中国的现代化工业……最大的和最主要的资本是集中在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中国官僚资产阶级的手里,没收这些资本归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所有,就使人民共和国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使国营经济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成分”。正是在这些正确方针指导下,中共及其领导的人民政府随着解放战争的进展,没收接管了官僚垄断资本的金融和工商业,奠定了新中国最初的国营经济的基础,并逐步建立起在社会主义国营经济领导下的国营经济、合作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经济、个体经济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所有制结构。
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毛泽东把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提上议事日程。1953年开始的“三大改造”,基本完成了由生产资料私有制向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转变,确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国民收入结构上,1956年与1952年相比,国营经济的比重由19.1%上升到32.2%,合作社经济由1.5%上升到53.4%,公私合营经济由0.7%上升到7.3%,这三种经济合计占国民收入的92.9%;与此同时,个体经济由71.8%下降到7.1%,资本主义经济由6.9%下降到接近于零。在工业总产值中,1956年与1952年相比,社会主义工业由56%上升到67.5%,国家资本主义工业由26.9%上升到32.5%,资本主义工业由17.1%下降到接近于零。在商品零售额中,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由42.6%上升到68.3%,国家资本主义商业和由原来小私商组织的合作化商业由0.2%上升到27.5%,私营商业由57.2%下降到4.2%。这些数据表明,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两种形式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已居于绝对统治地位。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中国已经建立起来。
毛泽东最初曾经想建立一个纯粹的社会主义,“让资本主义绝种”、“让小生产绝种”。但随着对中国社会经济状况认识的深化,他逐渐改变了这种设想。1956年底,毛泽东在与工商界人士的谈话中提出,对于我国的自由市场,“因为社会有需要,就发展起来。要使它成为地上,合法化,可以雇工。……可以开私营大厂……可以开投资公司。……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他把这称作“新经济政策”,认为应实行相当长一个时期,“怀疑俄国新经济政策结束得早了”。这个认识虽因历史条件的限制没有深入展开,但已隐含着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以公有制为主体、仍然允许各种经济成分并存的设想。
关于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问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进行过积极的探索。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以建立没有剥削的共产主义社会为奋斗目标。毛泽东根据新中国成立后的基本情况,对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问题作了艰辛探索,取得了许多宝贵的思想成果。
首先,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是共同富裕。毛泽东指出:“如果我们没有新东西给农民,不能帮助农民提高生产力,增加收入,共同富裕起来,那些穷的就不相信我们。……要巩固工农联盟,我们就得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使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穷的要富裕,所有农民都要富裕,并且富裕的程度要大大地超过现在的富裕农民。”[7]308在他看来,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必须彻底消灭剥削和私有制,使人民共同享有劳动成果,从而揭示出了社会主义与共同富裕之间的内在联系。
其次,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保证是走社会主义道路。1955年7月,毛泽东指出:农民共同富裕的唯一出路是走社会主义道路,“对于他们说来,除了社会主义,再无别的出路”,“全国大多数农民,为了摆脱贫困,改善生活,为了抵御灾荒,只有联合起来,向社会主义大道前进,才能达到目的”。相反,“如果党不积极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资本主义在农村中必然发展起来,农村中的两极分化就会加强起来”。毛泽东把两极分化视为与共同富裕相对立的社会现象,认为资本主义制度不可能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只有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再次,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是发展生产力,实现国家的工业化。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首先提出了生产力标准:“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为了迅速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理想,毛泽东在国民经济恢复后及时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确立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通过实施“一五”计划,奠定中国工业化的初步基础。1955年10月,他指出:“我们还是一个农业国。在农业国的基础上,是谈不上什么强的,也谈不上什么富的。”1956年1月,他提出“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的观点,认为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之目的“必然使生产力大大地获得解放,这样就为大大地发展工业和农业的生产创造了社会条件。”他在中共八大开幕词中明确提出:“要把一个落后的农业的中国改变成为一个先进的工业化的中国。”党的工作重心要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解决“落后的生产力与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他随后强调:“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这些论述均表明,毛泽东把大力发展生产力、实现国家的工业化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
复次,实现共同富裕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反对过分悬殊。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的平均主义保持了高度警惕并给予严厉批评。他在1959年2月的郑州会议上,严厉批评“一平二调”是剥夺他人劳动成果,是否认人们的收入应有所差别的平均主义。他指出:“所谓平均主义倾向,即是否认各个生产队和各个个人的收入应当有所差别。而否认这种差别,就是否认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原则。”“无偿占有别人劳动的情况,是我们所不许可的。”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追求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过程中,毛泽东始终把实现社会的公平问题放在首位,并将其视为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加以肯定。他认为,资本主义制度可以使一部分人走上富裕之路,但这样做不仅不能实现共同富裕,而且必然导致严重的两极分化。1955年7月,他敏锐地看到土改后农村出现的两极分化现象:“在最近几年中间,农村中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一天一天地在发展,新富农已经到处出现,许多富裕中农力求把自己变为富农。许多贫农,则因为生产资料不足,仍然处于贫困地位,有些人欠了债,有些人出卖土地,或者出租土地”。他强调:“这种情况如果让它发展下去,农村中向两极分化的现象必然一天一天地严重起来。”为此,必须加速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消除农村两极分化。可见,毛泽东十分重视实现中国社会的公平,决不允许两极分化现象在新中国存在。
最后,建成社会主义并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一个长时间的过程。1954年6月,毛泽东指出:“我们要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大概经过五十年即十个五年计划,就差不多了,就象个样子了,就同现在大不一样了。”1955年10月,他指出:“究竟要几十年,大家努力,至少是五十年吧,也许七十五年,七十五年就是十五个五年计划。”他还强调:“我们可能经过三个五年计划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但要建成一个强大的高度工业化的国家,就需要有几十年的艰苦努力,比如说,要有五十年的时间,即本世纪的整个下半世纪。”
1962年1月,毛泽东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中国人口多、底子薄,经济落后,要使生产力很大地发展起来,赶上和超过世界上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没有一百多年的时间,我看是不行的。”“也许只要几十年,例如有些人所设想的五十年,就能做到。果然这样,谢天谢地,岂不甚好。但是我劝同志们宁肯把困难想得多一点,因而把时间设想得长一点。”可见,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长期性有着充分的认识。
总之,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对社会主义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取得了不少正确的理论成果。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是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的基本认识。
二、毛泽东对实现社会主义本质途径认识的偏差
“大跃进”时期,由于历史条件和认识水平的限制,毛泽东对实现社会主义本质途径的认识也出现了某些偏差。比如如何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偏离了中国国情,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途径上,把改变生产关系放在发展生产力之上。毛泽东在1957年以前是非常重视发展生产力和经济建设的,但此后因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又加之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发生偏差,毛泽东在实践中片面扩大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导致了指导思想上的错位。正如毛泽东所言:“我注意得较多的是制度方面的问题,生产关系方面的问题。至于生产力方面,我的知识很少。”邓小平在总结建国以来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经验时指出:“毛泽东是伟大的领袖……然而他有一个重大的缺点,就是忽视发展社会生产力。”
其次,在实现共同富裕的步伐上,急于求成,主张平均发展、同步富裕。毛泽东虽然认识到由贫困到富裕需要有一个较长过程,但他对中国各地区由于自然条件、经济文化等各种因素的差异而形成发展上的差距以及劳动者个体之间发展的不平衡不够重视,而过分看重劳动者实现富裕过程中在时间上的同步和在程度上的同等。他认为,中国所要实行的制度和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
再次,在实现共同富裕的具体方式上,过分强调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主张实行“一大二公”的单一所有制结构和“一平二调”的单一分配模式。毛泽东强调所有制的“公”与“纯”,认为公有制越纯越好,越大越公,程度越高越好,就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种认识显然不符合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导致了“吃大锅饭”、“生产效率低下”现象,事实上阻碍了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毛泽东在社会主义探索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和失误,是他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不很到位,缺乏经济建设的经验,又急于想改变中国贫穷落后面貌,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的美好愿望的真实体现。其原因既有主观的因素也有客观的情况。
首先,从主观方面讲,理论认识存在失误。如所有制结构急于求纯,与两方面的理论失误有关。一是把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在一定条件下起决定作用中的“一定条件”加以泛化。“大跃进”运动中违背客观规律过分强调主观能动作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脱离生产力水平片面追求“一大二公三纯”,均与此种理论失误有关。二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是社会占有生产资料”的结论作了片面理解。这个结论是马克思恩格斯运用高度理论抽象方法,即把社会主义作为纯粹、成熟形态研究概括出的社会主义基本特征,是与高度发达的生产力相联系的。我们长期以来只记住了结论——要建立单一全民所有制,却忽视了前提——必须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作基础。于是在生产力很落后的情况下建立起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就不能不对生产力发展造成消极影响。
其次,从客观方面讲,主要是时代、环境等因素造成了理论及实践的失误。毛泽东在许多问题上(如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阶段、商品经济等)都有很好的思想,但有的未实行,有的未贯彻到底,有的还有反复,其重要原因就是实践经验不足所致。不成熟的理论往往与不成熟的实践相联系,中国社会主义实践刚刚开始,建设经验严重不足。毛泽东在社会主义探索中形成的一些认识还不牢固,不易坚持,甚至会被自己否定。如经济建设急于求成,一方面与他对经济发展规律和经济基本情况认识不足,及夸大主观意志的作用等因素有关;另一方面也与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军事上的差距太大造成的压力有关。这两方面因素,容易出现认识上的偏差及急于求成的冒进失误。
在“大跃进”的挫折面前,毛泽东开始冷静下来,勇敢地承认并纠正自己的错误。1960年6月他在《十年总结》中说:我本人也有过许多错误,有些是和当事人一同犯了的。“我们对于社会主义时期的革命和建设,还有一个很大的盲目性,还有一个很大的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我们还不深刻地认识它。我们要以第二个十年时间去调查它,去研究它,从其中找出它的固有的规律,以便利用这些规律为社会主义的革命和建设服务。”为了纠正“大跃进”运动中的浮夸风、共产风,毛泽东及中共中央重新倡导调查研究,提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口号,开始重视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经济理论的学习和研究,继续探讨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他多次号召各级干部学习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和《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等著作。在1958年第一次郑州会议期间,他写信给中央、省市自治区、地、县四级党委委员,建议他们“要联系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革命和经济建设”去读书,“使自己获得一个清醒的头脑,以利指导我们伟大的经济工作。”在这次会议上,他亲自和与会同志一起,认真地阅读和讨论了《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庐山会议开始时,毛泽东把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三版列为会议的首要内容。他说:“有鉴于去年许多领导同志,县、社干部,对于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还不大了解,不懂得经济发展规律,有鉴于现在工作中还有事务主义,所以应当好好读书。……时间三至六个月,或者一年。”还说,“现在这些人都是热锅上的蚂蚁,要把他们拿出来冷一下。去年有了一年的实践,再读书会更好些。”毛泽东在这次会议上说,“大跃进”的主要教训之一,就是没有搞好综合平衡。毛泽东在谈到在第三个五年计划中如何处理各方面矛盾时说:“只能是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要以我们这些人的寿命来考虑事情,要按客观规律来办事。客观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建设也是有客观规律的。”在1962年1月召开的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作了更进一步的自我批评,强调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建设客观规律的必要性:“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的规律的认识,必须有一个过程。必须从实践出发,从没有经验到有经验,从有较少的经验,到有较多的经验,从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到逐步地克服盲目性、认识客观规律、从而获得自由,在认识上出现一个飞跃,到达自由王国。”他明确提出,必须把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
三、毛泽东深化对实现社会主义本质途径的认识
毛泽东在纠正失误和修正偏差的实践过程中,继续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不懈的理论探索,深化了对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重大理论问题上有所突破。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首先提出共产主义社会分两个阶段的学说。列宁从俄国这样资本主义不发达的国家建成社会主义需要经历很长的历史时期这一观点出发,发展了马克思的理论,提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也将经历“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和“发达的社会主义”这样不同的阶段。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在较长时间内没有分清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区别,尤其是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认识模糊。正因如此,1958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里认为,“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急于从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经过严重挫折之后,毛泽东和中共对实现共产主义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有了切实的体会和认识。当“大跃进”运动给国民经济带来严重损失的错误显露后,毛泽东首先觉察并设法纠正。他在反思“共产风”的失误时,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上的认识逐渐趋于清晰。1959年12月至1960年2月,他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指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不是凝固不变的。“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又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经过后一阶段,到了物质产品、精神财富都极为丰富和人们的共产主义觉悟极大提高的时候,就可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了。”他认为,即便到了共产主义阶段,也是要发展的,还指出:“现在我们说共产主义社会分两个阶段,即低级阶段和高级阶段。这是马克思在当时社会发展条件下所做的科学预见。进到高级阶段以后,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一定会出现新的阶段,新的目标一定又会提出来。”邓小平后来说,所谓“初级阶段”,就是毛泽东所说的“不发达的阶段”。
毛泽东的这些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其中的一些内容,不仅马恩著作中没有,就是列宁也没有明确讲过。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分两阶段的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这个思想,虽然在内涵上还没有达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认识高度,但确已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直接思想来源之一。
从世界范围来说,无产阶级领导人民取得政权以后如何实现社会主义本质,是一个需要很好总结和探索的重大历史性课题。作为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最早开拓者,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艰辛开拓无疑应该得到很好地总结。毛泽东在探寻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过程中,进行了大胆探索,并提出许多理论、观点、意见和设想,包括七种情况:第一,提出了正确的命题,并且部分得到实行,却没有贯彻始终。第二,提出了非常好的命题,却没有实行。第三,提出一些想法,但搞错了,后来在实践中纠正并得出正确结论。第四,别人提出,毛泽东不赞成,但后来证明是正确的。第五,因为大家的局限性,造成了对一些问题的不正确认识。第六,证明毛泽东是正确的,并在改革开放中长期坚持下来的。第七,毛泽东时代没有遇到的新问题,后来得到发展。例如,《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提出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基本思想是正确的,但他对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划分标准又带有不确定性,为后来的阶级斗争扩大化埋下伏笔;再如,毛泽东提出的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是正确的,但解决这一基本矛盾的思路却出现了偏差。他没有集中力量解决生产力落后这个矛盾的主要方面,而是试图通过不断变革生产关系,使之向“一大二公”发展来解决基本矛盾,这就必然要导致平均主义的错误。毛泽东提出将“工、农、商、学、兵”组成一个大公社的设想带有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性质,但其中包含的发展社队工业、走农工商联合道路的设想则是合理的。毛泽东在党的八届二中全会上告诫县委以上干部“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并注意反对官僚主义、反对特权,都是正确的,但“大跃进”遇到挫折后,他把脱离群众的现象归结于“阶级斗争”和“反修正主义”,则走向了反面。在七千人大会上他提出“要建设起强大的社会主义经济,我估计要花一百多年”的观点,强调阶级斗争不要干扰经济建设,无疑是正确的。但他没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任务,认为在长期的社会主义阶段中,始终存在尖锐的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一个时期里把“继续革命”作为主要任务又是错误的。
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最主要的应该明确两点,即发展生产力与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是以社会化劳动为基础,由劳动人民掌权的社会制度或社会形态。社会化劳动、社会化大生产是社会主义要发展生产力的具体内容,是社会主义赖以建立的根本基础;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目标和前提,是决定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主义应该做到劳动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能自己当家作主。如何彰显出社会主义的本质,邓小平指出:“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就国内政策而言,最重大的有两条,一条是政治上发展民主,一条是经济上进行改革,同时相应地进行社会其他领域的改革。”这两条,就是要纠正毛泽东在探索社会主义道路中的失误,着力要发展民主、发展生产力,由发展民主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由此可见,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是对毛泽东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的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毛泽东的探索,与1982年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提出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二者在主题上是一以贯之的。没有毛泽东的曲折探索,就没有后来邓小平的改革开放,改革开放是在对毛泽东社会主义探索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的基础上进行的。正如邓小平所说:“从许多方面来说,现在我们党是把毛泽东同志已经提出、但是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今后相当长的时期,还是做这件事。当然,我们也有发展,而且还要继续发展。”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的艰辛探索,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过程中起到了奠基作用。
(作者:王瑞芳,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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