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论述及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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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在新时代,习近平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论述涵盖的内容十分丰富,主要涉及国有企业的重要性、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原则、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与方向、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任务等方面。在新时代,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必须以习近平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切实解决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奋力开拓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境界。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入新时代。在国际上,全球经济的复苏依然步履维艰,而中国在引领全球经济新一轮的发展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国内,中国经济已经进入新常态,必须妥善解决经济的发展动力转换、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等问题,最终实现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在此大背景下,习近平不但多次到国有企业调研指导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的具体推进状况,而且在多次重要会议上对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这一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精辟阐发。
一、习近平有关国有企业改革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
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论述涵盖的内容十分丰富,主要涉及国有企业的重要性、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原则、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与方向、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任务等方面。
(一)国有企业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曾多次就国有企业的重要性进行了鞭辟入里的论述。2013年11月9日,习近平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国有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2014年8月18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指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中国共产党执政和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起支柱作用。2014年间,习近平在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批示中,用 “命门”一词比喻国有企业对党和国家的重要性,这是首次从经济和政治相统一的高度来定位中国国有企业的性质。2015年7月17日,习近平在吉林长春考察调研国有企业时多次强调:“国有企业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2016年10月10日,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不同形势下,有的“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在此,习近平赋予国有企业多方面的重大历史性任务。同时,习近平在这次重要会议上强调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我国国有企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建设、民生改善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功勋卓著,功不可没。”2017年12月12日至13日,习近平在江苏徐州考察工作时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可见,国有企业在推动当代中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着主导性作用,没有理由不搞好国有企业。
(二)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曾多次指出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2013年11月9日,习近平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经过多年改革,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同时,国有企业也积累了一些问题、存在一些弊端,需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在2013年12月10日至13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些国企市场主体地位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尚不健全,国资监管体制需要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还很多。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借改制名义侵吞国有资产。2014年8月18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明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对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存在薪酬结构不尽合理、薪酬监管体制不够健全等问题。2016年7月4日,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上作出重要指示时强调,我国企业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但一直以来,央企高管薪酬制度仍存在着薪酬水平总体偏高、薪酬结构不合理等弊病,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公平正义。从习近平上述深刻分析中不难看到,在新时代国有企业的发展中,的确存在着一些必须高度重视的突出问题,而且应当得到有效解决。
(三)国有企业改革坚持的基本原则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认为,要使国有企业的改革卓有成效地向前推进,应当坚持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指出,在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中,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2015年6月5日,习近平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上强调:“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要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体现和加强。”2016年7月4日,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上作出重要指示并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记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重大责任,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组织领导,尽快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成效。2016年10月10日,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为国有企业强“根”固“魂”,习近平具体提出了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同时,习近平在这次重要会议上还指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2018年9月27日,习近平在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公司考察时再次强调指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必须一以贯之。由此不难看出,习近平强调在新时代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既是至关重要的,也必须是全面的。
二是始终依靠工人阶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认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离不开工人阶级重要作用的发挥,在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中自然也不例外。在2015年的“五一讲话”中,习近平明确指出:“在前进道路上,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论时代怎样变迁,不论社会怎样变化,我们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都不能忘记、不能淡化,我国工人阶级地位和作用都不容动摇、不容忽视。”2015年7月17日,习近平在吉林调研时强调,在国企改革中应“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人翁作用,维护好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16年10月10日,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内在要求。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调动工人阶级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也就是说,在新时代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始终依靠工人阶级的基本原则是不容质疑的,而且要尽可能地在多个方面落到实处。
三是激发国有企业的内生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指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离不开其内生动力的充分挖掘。2014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来到上海代表团参加全团审议时指出,国有企业加强是在深化改革中通过自我完善,在凤凰涅槃中浴火重生,而不是抱残守缺、不思进取、不思改革,确实要担当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在推动改革措施上加大力度。2016年“两会”期间,习近平参加黑龙江省代表团审议时明确指出:“对国有企业发展,政府的作用更多体现在支持、扶持、杠杆作用,但没有现存的‘金娃娃’摆在那里。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要深化改革,要‘借东风’,激发内生动力,在竞争中增强实力。”2016年7月4日,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上作出重要指示:“要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国有企业各类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各类要素活力。”2018年6月13日,习近平在山东烟台考察工作时指出:“谁说国企搞不好?要搞好就一定要改革,抱残守缺不行,改革能成功,就能变成现代企业。希望大家再接再厉,一鼓作气,一气呵成,一以贯之,朝着你们既定的目标奋勇直前。”从上述分析中不难看出,在新时代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如果国有企业没有充分发挥自身作用,最终是很难搞好的。
四是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2013年11月9日,习近平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市场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2015年7月17日,习近平在长春召开部分省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时指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企业治理模式和经营机制,真正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发展引领力。同时,习近平也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沿着符合国情的道路去改,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也要避免市场的盲目性,推动国有企业不断提高效益和效率,提高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游刃有余。”从上述深入分析中不难看出,在新时代国有企业的改革中,的确必须发挥市场的重要作用,同时也要尽量避免和克服其不足。
(四)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与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十分关注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与方向。2014年7月,习近平指出:“要把提高效率、增强活力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2015年6月5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上强调,“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体现和加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015年7月中旬,习近平在吉林调研期间明确指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第一次为国有企业改革确立了判断成败的标准。同时,“三个有利于” 标准也指明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最终目标和正确方向,能够指导国有企业改革沿着正确的道路顺利推进。2016年7月4日,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上作出重要指示并强调,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016年10月10日,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再次提出“三个有利于” 标准,并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2018年9月27日,习近平在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公司考察时强调指出,我们的国有企业要继续做强做优做大,那种不要国有企业、搞小国有企业的说法、论调都是错误的、片面的。任何怀疑、唱衰国有企业的思想和言论都是错误的。从习近平的上述精辟阐发中不难看出,在新时代国有企业的改革中,目标与方向已十分明确,关键在于如何将各项具体工作尽快落到实处。
(五)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对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任务作了重大部署。
其一,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2013年11月9日,习近平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2015年6月5日,习近平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会上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作出了如下部署:“要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巡视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从习近平上述精深的阐发中不难明白,在新时代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不但是必要的,而且要从多个方面将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其二,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认为,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对领导人员的管理不能放松。2014年8月18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针对当前国有企业薪酬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习近平用“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这16个字概括了改革标准,并明确指出,要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除了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国有企业负责人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坚决根除。2016年10月10日,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从思想深处拧紧螺丝。要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严格日常管理,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同时,习近平指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坚定信念、任事担当,牢记自己的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中。”显然,习近平对国有企业领导人既给予了殷切希望,又提出了多方面的严格要求。此外,习近平还指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既要从严管理,又要关心爱护,树立正向激励的鲜明导向,让他们放开手脚干事、甩开膀子创业。要大力宣传优秀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浓厚社会氛围。”习近平强调,在新时代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同时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经营管理企业的专业素质,这样才能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其三,国有企业要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习近平认为,必须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5年11月10日,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习近平提出要“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2016年7月4日,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中强调,国有企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载体,理应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带动作用,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的要求,推进结构调整、创新发展、布局优化。不难看出,国有企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其作用的发挥并不是面面俱到,而是有所侧重的。首先,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结构调整方面,2015年7月17日,习近平在长春召开部分省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时提出了 “结构优化要多策并举,‘加减乘除’一起做”的著名论断。其次,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创新发展方面,2015年7月17日,习近平在同吉林东北工业集团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座谈时指出,国有企业必须着力推进创新发展,进行技术、管理、质量、产品、产业、治理结构体制等方面的创新,提高国有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在2016年5月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强调指出:“要以重大科技创新为引领,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构建产业新体系,做到人有我有、人有我强、人强我优,增强我国经济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最后,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布局优化上,一方面,是国有经济的资源整合和产业重组。2013年8月28日至31日,习近平在辽宁考察时指出,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工业核心竞争力,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制造业并驾齐驱、现代服务业和传统服务业相互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为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增添原动力。另一方面,服务国家战略,通过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来优化布局。反映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就是要“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由此,在新时代,国有企业必须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带动作用,并在结构调整、创新发展和布局优化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其四,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认为,在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必须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2013年11月9日,习近平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全会决定坚持和发展党的十五大以来有关论述,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2014年3月9日,习近平参加全国人大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成败也在细则。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改革关键是公开透明。在2014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针对改革中出现的一些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习近平明确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高国有资本利用效率,要严格程序、明确范围,做到公正透明,不能 “一混了之”,也不是 “一混就灵”,要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要注意区别对待,注意把握好节奏和力度,在取得实效上狠下功夫。从习近平上述全盘阐发中不难明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为了进一步壮大而不是削弱国有企业,要在公开透明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二、以习近平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论述指导新时代的国有企业改革
习近平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论述植根于当代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自觉顺应了全球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之一。在新时代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只有以习近平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才能有效地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断开拓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新境界。具体而言,在新时代,贯彻执行习近平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论述至少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努力。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领导和支持
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论述的基础上,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领导,大力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工作。具体而言,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领导和支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为国有企业选好领导人,促使他们在国有企业的改革中积极作为。在新时代,要切实按照德才兼备的基本要求,为国有企业选好董事长和总经理,并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时,要继续强化国有企业的激励机制和健全企业内的责任制度,充分调动国有企业领导人、中层管理人员和广大基层职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使国有企业改革稳步而富有成效地向前推进。
二是要抓好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全局性指导,引导国有企业做好自身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清晰界定自己的主业,不断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各级政府中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所管辖的国有企业的指导,促进这些国有企业领导人认清中国和世界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全面掌握现阶段自身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思考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对策。在此基础上,科学制定有关自身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其三,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帮助国有企业化解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各级政府中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经常到国有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在掌握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最新进展情况的同时,也为国有企业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对策建议。同时,国有企业也要向上一级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定期汇报自身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推进情况,确保信息交流畅通无阻。
(二)国有企业要将习近平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论述落到实处
在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中,必须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将习近平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论述真正落到实处。具体而言,在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要将习近平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论述落到实处,至少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努力。
一是在国有企业内,要做好习近平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论述的宣传教育工作。具体而言,在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努力编写出系统全面的学习材料,充分利用各种传播手段,持续开展习近平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论述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国有企业的全体员工尤其是广大党员和干部全面把握其中的主要内容。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演讲、辩论赛、知识竞赛等活动载体来进一步调动全体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升他们学习的实际效果。
二是在国有企业内,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全体员工要认真践行习近平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论述。具体而言,在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引领作用,促进全体员工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努力践行习近平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论述,即以这一重要论述为指导,来分析本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对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从而在本职工作中不断开拓新局面,取得更为优秀的工作业绩。
三是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要以习近平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来分析现阶段国有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这些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进行剖析,最终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同时,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还要以习近平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思考企业的中长期发展问题,从而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的发展规划。
(三)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宣传和报道
在新时代,新闻媒体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论述的基础上,要努力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宣传和报道工作。
其一,持续性地宣传和报道国有企业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历史贡献。在实际工作中,新闻媒体既要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也要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力量增强和民生改善作出的巨大贡献。通过这种持续性的宣传和报道,社会各界能够深刻地认识到国有企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所发挥的举足轻重的作用,从而逐步消除对国有企业的种种错误认识。
其二,持续性地对现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在新时代,记者要多到国有企业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既实地采访国有企业的领导人,了解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和改革推进的实际情况,又到国有企业的生产车间去采访一些普通员工,掌握他们对国有企业改革的认知和本职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记者应实事求是地对所调研的国有企业进行宣传报道,使得社会各界对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的情况有所了解。同时,新闻媒体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宣传报道应当是持续性的,这就有助于社会各界全程了解国有企业改革的实际推进情况,最终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其三,在持续性地对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情况进行宣传和报道的同时,大力批判、批驳新自由主义思潮。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中国国有企业大多埋头做事,在主动宣传自身方面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并不多。当新自由主义思潮在中国意识形态领域内兴风作浪时,“国企阻碍市场经济发展”“去国企化”等论调甚嚣尘上。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对国有企业也存在一些误解。在此背景下,一些长期从事与国有企业改革相关工作的人在思考国有经济将如何发展的问题上,其立场也容易发生动摇。为切实改变现阶段国有企业在改革与发展中所面临的十分不利的舆论环境,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新闻媒体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组织国内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持续性地大力批判新自由主义思潮,深刻揭露其竭力反对国有经济和反对将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险恶用心,使得广大人民群众认清其丑恶嘴脸。
(作者:张国,北京建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北京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大众化与国际传播协同中心”研究员,法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来源:《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8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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